界面新闻
国家林业局近日在官网发布《关于规范禁食野生动物分类管理范围的通知》,明确了竹鼠、灵猫、刺猬、中华蟾蜍等64种禁食野生动物的分类管理范围,要求积极引导竹鼠、灵猫、豪猪、狍子等相关农户在2020年12月底前停止养殖活动。
据界面消息,国家林草局已将繁育中的64种快速野生动物分为“积极引导和制止快速野生动物繁育”和“规范管理允许快速野生动物繁育”两类。其中,竹鼠、果子狸、豪猪、狍子等45种野生动物属于“引导农民停止养殖”的范围,刺猬、豚鼠等19种野生动物属于“允许以药用、展示、科研等非食用目的养殖”的范围,上述2种野生动物明确禁止以食用目的养殖。
鉴于“积极引导停止饲养禁食野生动物”,国家林草局要求在2020年12月底前积极引导相关农户停止饲养活动,并按相关规定完成处置工作。如确需保留种源用于科研等非食用目的,需充分论证工作方案的可行性,并严格履行相关手续。鉴于“规范化管理允许饲养禁食野生动物”,国家林草局要求各地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管理办法和饲养技术规范,加强政策指导和服务,加强日常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防疫检疫的有关要求。
此前,2020年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表决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买卖野生动物,消除暴食野生动物,切实保护人民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明确在原法律禁止的野生动物基础上,完全禁止食用“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并受国家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和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饲养和人工繁殖,完全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买卖和运输在野生环境中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
2月27日,国家林草局宣布对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殖和管理的机构进行全面整顿。要求以食用为目的人工饲养陆生野生动物的,必须收回并注销已发放的人工饲养许可证或证件,停止一切以食用为目的的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等活动。
2月27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司司长艾亮在国务院联合防控机制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根据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此前的重点是保护珍稀濒危野生动物。“现在,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的最新决定,所有未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陆生野生动物,一律禁止食用。”
值得注意的是,农业和农村事务部5月29日公布了国务院批准的《全国畜禽遗传资源目录》,首次确定了33种家养畜禽,其中动物按畜禽管理,可用于食品等商业用途。
国家林草局副局长李春良6月19日在推进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视频会议上表示,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将重点推进落实补偿救助措施,妥善科学处置饲养中的野生动物,力争到9月底基本完成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
根据国家林草局公布的最新进展,截至8月26日,全国已有25个省出台省级处置办法,19个省制定了省级补偿方案,其中江苏、浙江、安徽、江西、湖南、海南、四川等省以省政府名义发文。其中辽宁、浙江、山东、青海等省已掌握补偿标准的制定,不会出台省级补偿方案。
野生动物处置方面,江西、青海两省已完成圈养野生动物处置。广西壮族自治区75%的蛇已被处置,其他动物已被完全处置。安徽、湖北、湖南、重庆、新疆的动物处置率达到90%。福建、河南、广东、四川、贵州、云南等省的动物处置率已达到70%以上。甘肃、宁夏两省动物处置率达到50%。广东省已完成野生动物养殖补偿工作的97.09%。湖南、新疆等11个省已经开始着手赔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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