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月20日DZ6297南通-西安航班
事件相关人员的处理决定
东海航空220事件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为落实安全责任,深化安全整顿,强化警示教育,经公司研究决定,并报董事会批准,给予相关责任人的处理决定如下:
一、机组成员
(一)当班机长张大庸,严重违反民航法规、行业规章及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公司终身停飞处理,并对其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二)当班3#乘务员杨佳霖,严重违反民航法规、行业规章及公司规章制度,给予公司终身停飞处理,并对其涉及违法行为的依法依规处理。
二、管理人员
(一)公司领导
1、公司常务副总裁刘建华,负有公司主要管理责任,免去常务副总裁职务,扣发人民币20000元;
2、时任公司运行副总裁李德付,负有公司领导直接责任,免去运行副总裁职务,扣发人民币15000元;
3、公司副总裁陈浩金,负有公司监管责任,免去副总裁职务,扣发人民币10000元;
4、公司副总裁干伟,负有南通基地管理责任,给予警告处分,扣发人民币10000元。
(二)中层管理人员
1、飞行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周小波,负有部门管理责任,免去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职务,扣发人民币8000元;
2、飞行部副总经理康磊,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6000元;
3、飞行部副总经理徐国兵,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6000元;
4、飞行部总经理助理耿玉雷,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4000元;
5、客舱服务部总经理冯艳玲,负有部门管理责任,免去总经理职务,扣发人民币6000元;
6、客舱服务部副总经理李吉好,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5000元;
7、客舱服务部总经理助理叶汪洋,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5000元;
8、安全监察部副总经理罗端,负有监管责任,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5000元;
9、南通基地副总经理陈晓洪,负有基地管理责任,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7000元;
10、南通基地飞行分部副经理宁世杰,负有人员管理责任,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5000元;
11、南通基地乘务分部副经理陶岩,负有人员管理责任,在公司内部进行通报批评,扣发人民币3000元。
东海航空全体员工将引以为戒,严格遵守行业及公司规章制度,时刻保持大局意识、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安全警觉性,严防松懈麻痹,做到查找问题“准、深、全”,落实规章“严、实、细”,并以此次事件为安全管理工作的新起点,狠抓安全规章落实及纪律作风养成,杜绝发生不安全事件。
特此通报。
东海航空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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