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13日,9月23日,王女士和母亲在北京中圣之星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买了一辆奔驰轿车..王女士告诉记者,奔驰新车将配备两把新钥匙,但在她取车后一个多月,手里只有一把。在他们取车并完成所有手续后,4S商店告诉他们钥匙在11月3日丢失了。11月11日,中圣之星店展厅经理戴先生向《北京晨报》表示,他们承认丢失钥匙的错误,并愿意无条件地将钥匙分配给王女士,并给予适当的赔偿。
被指控隐瞒钥匙丢失
王女士和母亲在中盛星店买了一辆白色奔驰轿车,经熟人介绍认识了中盛星销售顾问高琦。“买车的时候,高七说过两天再给我们一把钥匙。”。出于信任,王女士拿起车回家了。按下钥匙后,王女士得知她丢了车钥匙。
“一开始对方说钥匙给我们了,然后说这车出厂时只有一把钥匙。”针对中盛星多变的反应,王女士开始觉得不正常,于是打电话给奔驰售后电话,对方告诉她工厂生产的新车都配了两把钥匙。
经过他们的多次投诉,中圣星4S店承认钥匙确实丢失,并提出免费配钥匙,但王女士和她的母亲都质疑为什么中圣星隐瞒钥匙丢失的事实。“如果他们在第一时间告诉我们其中一把钥匙丢了,我们可以选择不使用这辆车。”。
现在,王女士开着她的新车已经一个多月了。因为她没有和中生星达成协议,家人也伤透了她的心。他们说,他们不能同意和接受汽车经销商的反复言论。
4S店愿意免费提供钥匙
王女士告诉记者,他们希望4S店能找到丢失的钥匙或为他们换辆车。为此,11月11日下午,记者和王女士来到中圣星的店。展厅经理戴先生告诉记者,由于王女士的购车手续已经办完,新车是不可能退的,他们愿意无条件给王女士一把新钥匙。
戴先生说,他们承认丢失了王女士新车的一把钥匙。他们还说,得知钥匙丢失后没有第一时间通知客户是他们的疏忽。“我们已经在弥补了。”戴先生说。销售顾问高琦也表示,直到10月中旬才知道钥匙丢了。为此,王女士及其家人均表示不能同意,认为对方有故意隐瞒的嫌疑。
关于丢失车钥匙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戴先生告诉记者:“奔驰有8个车门,两辆新车。我们可以关闭掉钥匙的通道,隐患问题就解决了。”戴强调,关键通道越早关闭,安全隐患越小。
最后,戴先生强调,他们必须对钥匙的丢失负责。他们将无条件地向客户提供一把钥匙。与此同时,他们愿意给王女士提供两辆汽车的保养和车内空气净化,以及行车记录仪和导航等配件。昨天,王女士接受了4S店的方案。
■专家解读
4S商店的行为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关于王女士的经历,北京律师事务所律师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了解所购商品的真实情况,店未及时告知丢失钥匙,甚至故意隐瞒,都是对消费者知情权的侵犯。
如果车还没卖出去钥匙就丢了,销售人员恶意隐瞒,属于欺诈行为。根据消费者的要求,增加对消费者遭受损失的赔偿,赔偿金额增加到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格或者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金额不足500元的,为500元。
其次,张信年律师告诉记者,《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还规定,消费者在收到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之日起六个月内,发现经营者提供的耐用商品或者机动车、计算机等装饰服务存在缺陷的,经营者应当对缺陷承担举证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4S商店向顾客提供了一把丢失的钥匙。如果车卖了之后钥匙出现了,在合同法上就是法律上的瑕疵履行。由于4S商店承认丢失钥匙的过失,它表明它承认缺陷的客观存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按照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义务。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可以自收到货物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之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在此过程中,如需退货、更换或修理,经营者应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最后,张信年律师表示,至于如何向4S店主张权利,一般来说,包括以下几种方式:与4S店协商,请消费者协会或法律调解组织调解,向工商部门投诉,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根据与经营者签订的合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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