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5日晚,世茂驾车前往香港黄大仙警方自首,当时警方正在追查前女友的车被罚毁一案。期间发现车内藏有一批爆炸物,使得警方需要实时撤离,爆炸物处理人员在场处理。警方逮捕了涉案男子后,又逮捕了一名涉嫌与他一起制造爆炸物的朋友。被捕男子石某(23岁)和江某(30岁)。蒋当过建筑工地工人;世茂报告说,他是一名装修工人,与父母和弟弟住在香港屯门区。据了解,世茂和前女友的关系最近发生了变化。女方提出分手,虽然他苦苦哀求,对方坚决拒绝。双方发生了争执。今年4月9日和5月31日,前女友发现车被恶意损坏,车身被划伤,车上的装饰品被打碎,刹车系统也有问题,于是报警求助。经调查,警方怀疑此案与世茂有关,于是联系他协助调查。5日晚,石驾驶私家车前往黄大仙派出所调查,并将私家车停在派出所停车场。6日凌晨1点左右,警方录口供时,世茂声称分手后,爱变成了恨,想调戏恶作剧吓前女友。于是我通过网络和朋友一起研究“炸药”,自己购买各种化学材料,试图让“烟花”变得恐怖。但是制造失败了,所以他把半成品放在他的汽车后备箱里。
非法购买和储存自制爆炸物构成犯罪
由于这批化学品含有爆炸成分,可以制成炸药,随时有爆炸的危险。警察听到消息非常紧张,立即通知上级,封锁私家车,疏散附近停放的执勤人员和警车,并召集爆炸物处理局人员到场处理。直到天亮,现场才被启封,化学品被带走进行测试和进一步调查。警方发言人证实,警方于6月5日逮捕了一名姓施的男子,此人涉嫌与此前两起刑事损害案件有关。在调查过程中,警方发现他持有炸药。经过进一步调查,警方今天以涉嫌“制造爆炸物”逮捕了一名姜姓男子。警方初步调查认为,该事件涉及情感纠纷。
非法购买、储存自制爆炸物罪构成犯罪,即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是指行为人违反国家对枪支、弹药、爆炸物管理的规定,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其中,炸药是指各种炸药、雷管、导火索、导火索、非电爆炸系统、起爆药、爆破剂等。《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已过期)规定。
触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起点为:
1.制造一门以上军用、非军用枪支、一套以上成套零部件或者五十件以上主要零部件的;
2.购买、销售、运输、邮寄、储存2支以上枪支、2套以上成套零部件或者100件以上主要零部件的;
3.制造军用、非军事专用子弹500发以上或者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非军事专用子弹100发以上的;
4.制造各种爆炸物品10公斤以上或者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各种爆炸物品20公斤以上的;
符合前款标准五次以上的为“情节严重”。
1.《男子制炸药吓前女友 企图制成“烟花”吓人》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男子制炸药吓前女友 企图制成“烟花”吓人》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keji/10508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