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4月7日,继“上海一骑ofo的小孩被公交车轧死”后,近日,本市一小孩在骑自行车时受伤。从照片上可以看出,自行车的把手直接插在孩子的脖子上。有记者走访发现,晋城市小学生普遍使用自行车共享,甚至小学生独自骑自行车共享上学。
在事故中受伤的儿童正在接受治疗
昨天,记者第一次联系了ofo自行车的负责人,负责人告诉记者,事故发生后,他们也是从公安部门了解到的。“我们立即联系了公安部门,得知事件发生在4月1日,并主动提供相关信息配合警方调查。”负责人告诉记者,查了我们的背景资料后,事故中的自行车是被母亲手机上的软件解锁的。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受伤男孩9岁,孩子的母亲当时正和孩子一起骑车。当孩子骑自行车时,他不小心摔倒,导致自行车把手插入孩子的脖子。目前,受伤的孩子正在市儿童医院接受治疗。
ofo相关负责人表示,如何制定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源头上防止12岁以下未成年人使用自行车,避免悲剧重演,已成为公司尽力调查研究的重要课题。
小学生骑自行车共享到校情况调查
记者在梅江路看到许多小学生骑自行车上学。“我们经常在课堂上谈论自行车共享,每周都出来骑自行车。”一位姓陈的同学说:“我让父母注册会员,很方便。想玩就玩。”然而,陈骁说,学校禁止所有学生骑自行车共享。所以,他每天上学的时候,把自行车共享车停在学校门口附近,不进学校。与记者交谈时,另一名和陈骁一起从学校出来的男学生骑着共享单车,在街上和其他学生追逐玩耍。
巧合的是,在江湾路的一所学校前,几名家长正在把自行车共享和其他孩子推出学校。"我正准备和孩子们一起骑车回家。"其中一位家长说,自行车共享非常方便。现在接孩子放学后,可以租两辆自行车一起骑车回家。另一位家长告诉记者:“我家三口人骑自行车出门,一起玩了很多次,经常是父母一前一后,孩子在中间。但是,这仅限于人少的地方。孩子千万不要一个人骑车出去,太不安全了。”
交警在12岁以下骑自行车是违法的
记者了解到,我国1988年颁布的《道路安全管理条例》规定,“十二周岁以下的儿童不得在道路上骑自行车或三轮车。”但是即使过了近30年,仍然有很多人对这个规定一无所知。
此外,2004年颁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也提到,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交警表示,严禁12岁以下未成年人独自骑自行车上路。他们的行为存在安全隐患,是交通安全问题,家长应该认真对待。发生交通事故,监护人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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