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长期暂记的“其他应收款”如何结算?这些其他应收款大多无法收回。之所以当初作为其他应收款使用,应该有很多现实的无奈。今天小艺给小业主讲讲其他应收款的涉税事宜,抓紧催收和学习!
01
长期暂记的其他应收款
一个
凭票记账,不等于找代用票记账
会计人员有根深蒂固的“凭票记账”的观念。很多会计首先想到的是找发票报销,但又担心找不到合理、合理、合法的发票,于是想到了“邪门歪道”,找了代用票报销。这种做法明显违法,会计师可能要为此承担法律责任。
二
你可以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记账
如果发生了费用,没有发票怎么办?不用担心,没有发票也可以入账。如果有证据表明其他应收款是费用,也可以费用名义入账,但这些费用不能在所得税前扣除。记账时要提供的证据可以是收据、收据等。
三
如果不能确认费用确实发生,就有被发现逃税的风险
在最极端的情况下,没有发票,也没有证据表明其他应收款是费用。这个时候,会计在会计上要慎重。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直接费用化,则费用无法在所得税前扣除,还可能面临被发现偷税的风险。
四
坏帐准备
除了费用报销,还可以考虑资产减值。其他应收款也可以计提坏账。会计和税收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他长期亏损的应收款项应分类处理,属于费用;如果是工资或者分红,就要交税;对于不能收回的贷款,在记账时,可以根据会计政策计提坏账。但需要注意的是,计提的坏账可能不被税务确认,最终结算时要记住税务调整。
五
股东大量借款
有的股东挂工资、奖金、分红等。在其他应收款长期以逃避个人税收,这只是“聪明”的税收惩罚。在另一种情况下,股东从公司拿走资金。这是一件非常敏感的事情。如果量比较大,以上处理方法不适用于这种情况。根据税收规定,股东贷款当年未偿还且无法证明用于生产经营的,税务将视其为股息。
在大股东债务的三大风险中,民营企业的“家财”现象是一种顽疾——老板的钱是公司的钱,公司的钱也是老板的钱。大股东借款,长期不偿还债务,可能会遇到以下三种风险。
第一,债务风险。还债是天经地义的。如果公司股东只有一个大股东,或者两个大股东是夫妻,公司不会主动向大股东追偿债务。一旦公司股权发生变化,第三方股东可以要求大股东偿还欠公司的债务。
第二,税收风险。根据税收规定,股东贷款超过一年未偿还且无法证明用于生产经营的,税务将视其为股息,按20%的税率纳税。
第三,非法风险。如果大股东向公司借钱,手续不全,容易引发刑事责任。
防范上述三类风险,建议通过董事会决议或股东大会决议在借款前取得股东或董事的支持,明确大股东借款不是个人的私人行为;或者签订贷款协议,规定贷款利息和贷款期限,由企业按月计提贷款利息,定义贷款属性。当然,我们希望大股东能够分清公私,规范财务管理。这是结束这种风险的最好方法。
02
长期应付款的问题
一、我司有应付账款,已暂记两年多,对方公司已失去联系。账户是否结转为营业外收入?如果这样把应付账款结转到营业外收入,需要缴纳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吗?
答:如果2年没有联系公司,不能支付的应付账款需要转入不缴纳增值税的营业外收入,但需要纳入总收入按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是指企业以货币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全部收入。包括:
(一)货物销售收入;
(二)提供劳务收入
(三)财产转让所得;
(四)股息、红利等股权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七)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八)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九)项所称其他所得,是指企业取得的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一)项至第(八)项规定以外的其他所得,包括企业超额资产所得、逾期打包存款所得、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坏账损失处理后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所得、补贴所得、违约金所得、汇兑收益等。
二、营改增后,长期账户亏损的风险有哪些?应该如何应对?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长期应付股利有哪些风险,如何应对?
答:长期账户亏损,要定期对账清账。
其他应收款长期挂账,由于支付内容不同,存在以下风险:
(1)向其他单位或个人借款涉及缴纳增值税。
(2)对自然人股东的个人贷款逾期未还的,视为对该个人股东的分红缴纳20%的税。
(3)员工个人贷款逾期用于购房或其他用途的,视同缴纳工资薪金税。
预付款应根据其形成的原因进行不同的处理。
(1)如果确实无法收回,可视为资产损失。并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进行专项申报。
(2)如果实际发生了货物或相关费用,但没有取得发票,也没有进行会计处理,建议进行相关的会计处理。
注:由于未取得合法有效的凭据,相关费用和开支不得在税前列支。
应付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应付股利)经确认无法支付的,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应付利息和应付股利的对方如果是自然人,也可能涉及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萧艺说:企业经营离不开会计的参与,所以会计在企业经营中占有重要地位。特别是代账核算要对很多公司负责,在账务处理上要认真对待,不给客户留下税务审计风险。在这里,萧艺建议代表账户的小业主使用长捷通易账户的“税务风险检测风险”功能。可以在报税前对应付款和应收款进行税务风险测试,提前了解其中涉及的风险,整理涉税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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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基础
1.各种占用和借入资金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保本收入、报酬、资金占用费、赔偿金等)。)理财产品持有期间,信用卡透支利息收入、买卖理财产品转售利息收入、融资融券利息收入、售后回租、票据议付、罚息、票据贴现、转贷等理财业务的利息和利息收入。
2.第二条规定:个人投资者对其投资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长期不偿还贷款的问题。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个人投资者向其投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除外)借款,在纳税年度结束后未归还也未用于企业生产经营的,未归还的借款可视为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分红,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者企业其他人员向企业借款购买房屋等财产,所有权登记为投资者、投资者家庭成员或者企业其他人员,借款年度结束后未偿还的,应当依法纳税。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者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同企业对个人投资者的利润分配,按照“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上述企业以外的企业的个人投资者或其家庭成员取得的上述所得,视为对个人投资者的股息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企业其他人员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4.扣缴义务人通过扣缴义务人的活期账户将纳税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者有权随时提取。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以个人名义进行分配时,应认为所得已经支付,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应按照税收法规及时代扣代缴。
本文来源:会计触手可及,税政一线中国税务网,大百越会计,由长捷通易帐编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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