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扎实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的通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案》要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

《方案》总的要求是经过三年努力,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同时,根据不同地区的基础和条件,提出了分层次的行动目标。其中,东部地区、中西部城市近郊区等有基础、有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基本完成农村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厕所粪污基本得到处理或资源化利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明显提高,村容村貌显著提升,管护长效机制初步建立。中西部有较好基础、基本具备条件的地区,人居环境质量较大提升,力争实现90%左右的村庄生活垃圾得到治理,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85%左右,生活污水乱排乱放得到管控,村内道路通行条件明显改善。地处偏远、经济欠发达等地区,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各地要结合实际,合理确定本地区整治目标,集中力量解决急需的问题,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提高建设标准,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条件不具备的地区也要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不搞一刀切。

《方案》强调,学习借鉴浙江等先行地区经验,坚持先易后难、先点后面,通过典型示范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加强规划引导,合理安排整治任务和建设时序,采用适合本地实际的工作路径和技术模式,防止一哄而上和生搬硬套。各地要按照《方案》部署,进一步明确整治实施步骤,确保整治工作科学有序推进。一是编制实施方案。抓紧编制或修订省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实施方案,以县(市、区、旗)为单位,对具体目标和重点任务作出规划,明确年度建设任务。原则上各地要在3月底前完成省级实施方案编制,并报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备核。二是开展典型示范。2018年,要着力推进典型示范,总结并提炼出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环境整治技术方法,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建设和运行管护机制。三是稳步推进整治任务。在总结示范经验基础上,2019–2020年在面上集中推广成熟做法、技术路线和建管模式,到2020年基本完成整治任务。有条件的地区可根据财力和工作实际加快整治工作进度。更新时间:2018-3-16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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