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网9月28日电长江网记者从武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进一步规范武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加强贷款风险防范,武汉市近日推出了《武汉市新建商品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和武汉市存量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细则》,将从即日起实施。
第二套房住房公积金的认定标准发生变化
调整后的第二套房屋鉴定中删除了原规定明确要求的“建筑面积在144㎡以下”的条件。
据公积金中心介绍,缴存职工符合武汉市公积金贷款条件。如果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房屋被认定为第二套房,则家族名下的第一套房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仍可申请第二套房公积金贷款。
比如夫妻双方已经有一套面积150㎡的房子,是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贷款已经结清。目前孩子因为在读书,想用公积金贷款买学区房。根据新的贷款规定,他们可以申请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最长期限延长
与原规定相比,新的贷款规定将原规定“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最长为20年”修改为“存量房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
公积金中心表示,这一规定的变化将二手房买家的公积金贷款期限延长了10年,可以减轻家庭的还款压力。
女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年龄上限已经提高
在新发布的规定中,增加了“县级和副县级女干部以及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相应的职务级别。在公共机构中担任党务和行政管理工作的女干部相当于正副级别的妇女。具有高级职称的女专业技术人员60岁退休的,需提供单位证明文件或单位公章说明。”
根据这项规定,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年龄上限从55岁延长到60岁,贷款期限也增加了5年。
父母子女共同购房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据公积金中心介绍,在政策调整前,父母和子女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共同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然而,由于房地产市场没有经济适用房供应,贷款细节已作出相应调整。
根据新的贷款规定,如果父母和子女共同购买新的商品房或存量住房,他们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但可以选择商业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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