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忠林告新婚妻子 为结婚花百万要讨回
刘忠林告新婚妻子:百万国家赔偿款花在婚姻上 要讨回
被羁押9217天后,50岁的刘忠林于2018年4月被法院认定不是故意杀人案件的凶手,从而被宣告无罪,2019年1月,他获得460万元国家赔偿金。9月3日,结婚不到一年的刘忠林与妻子崔女士因离婚对簿公堂,据介绍,460万元的国家赔偿金,刘忠林已经花费了近一半。
刘忠林接受记者采访时说,自己在婚姻上花费了一百多万,现在既然要离婚,希望能要回自己为婚姻所花费的财物,包括房子、车子和现金等。
根据吉林辽源西安区法院传票显示,刘忠林离婚案于今天上午9点30分在该法院开庭审理,而这距离50岁的刘忠林和1990年出生的妻子崔女士正式结婚过去7个月的时间。在离婚官司开庭前,刘忠林向法院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已经于2019年8月裁定,将崔女士名下的一套房产,一辆奔驰车予以查封,对崔女士15万元存款予以冻结。
根据此前报道,1990年10月28日,吉林省东辽县会民村村民修河,在地里挖出一具女尸。1994年7月11日,刘忠林因故意杀人罪被辽源市中院一审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1995年8月8日,吉林高院核准死缓判决。从一审到核准阶段,刘忠林不曾有过辩护律师,并多次否认杀人。2012年3月28日,吉林省高院开庭再审了该案,2018年4月20日上午9点,吉林省高院改判刘忠林无罪。
宣判后由于国家赔偿金数额尚未确定,刘忠林先行向吉林高院借款50万元,用于购房等开销,并且在辽源东丰县购买了房产。
2019年1月7日,刘忠林获得460万国家赔偿金,在同类无罪案件中创下赔偿金额最高的纪录。与此同时,刘忠林与相处了半个多月的崔女士正式结婚组建了家庭。
刘忠林告新婚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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