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公共”这个词最应该被管理者使用。他们肩负着责任和权力,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因此,在一定意义上,行政人员承担着公共责任和义务,即有义务让人们过上更幸福的生活,而不是以权力为手段谋取私利。另外,在注重权利义务的同时,也要注重公平。政府有义务维护社会公平。随着我国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人们越来越关注公平问题。蛋糕越做越大,如何让更多人分享是一门学问。政府应该发挥好作用,把蛋糕做大再分。

想要正义,就要处理好做蛋糕和分蛋糕的关系,要有全局观,不能只看一时利益,而忽略长远利益。现实生活中,正义要求合理安排行政自由裁量权。在处理涉及公民利益的问题时,应正确运用行政自由裁量权,不违反法律底线,不跨越道德界限。目前,公务员滥用行政自由裁量权的现象很多。如何秉持这样的公共行政精神,灌输公共价值关怀,信仰公共精神,成为解决这一问题的出路。

公共行政的精神,赋予当代行政人员一种责任,应该传世,应该有“不如回家卖红薯,不如为官为民”的原始责任。是一种精神,一定要贯彻。我们最需要的是有人文关怀的管理者,而不是只关注自己的个人利益,把人的利益抛在脑后。就像范仲淹写的“天下先忧后忧,天下后乐而乐”。这真的是公共管理者应该有的精神。(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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