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3日,自称为“肢体残疾妇女乞讨视频”的女子聂来到贵州省贵阳市公安局白云分局龚家寨派出所报案,称她并非山东籍失踪妇女牟,而是贵阳市白云区居民聂所生肢体残疾,主动乞讨。贵州警方13日下午发出通知,称已采集到聂的DNA样本,并计划与山东失踪女性家属确定亲缘关系。

13日晚,龚家寨派出所民警向本报表示,目前,通过对报案女子聂的供述记录及相关户籍资料的调查比对,初步确认视频中的乞讨残疾妇女是聂,而非山东籍失踪女子牟,两人“长相酷似”。

之前贵阳市公安局在报道中介绍说,视频中自称手脚骨折乞讨的女子去了派出所,说她不是山东失踪女子牟某翠,而是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居民聂某某。她天生四肢残疾,长期在贵州街头唱歌娱乐,相关的街头艺人都是她的志愿行为。目前,桂阳警方已采集到聂的DNA样本,并计划对其与山东家人的亲缘关系进行鉴定。

根据上述报告,经警方核实,聂的身份证号码为52252419780527XXXX。原户籍在贵阳市修文县刘广镇团山村。现居贵州省贵阳市白云区金堂西街。包括我自己在内有四个人;父母健在,父亲住在修文老家,母亲住在白云区帮弟弟带孩子;聂某某从小在贵州长大,没去过山东。他天生肢体残疾,长期在贵州街头唱歌表演艺术。相关视频和图片是2016年7月,他在贵州省遵义市丁字路熊猫厕所对面的街道上表演艺术时被网友拍摄的。

失踪女子牟某翠的小姑告诉本报,她的家人已经看到了警方的通知,女子聂某芝和牟某翠“长相不同”。该报将通知中聂某某的照片与牟某某15年前失踪时的照片进行了仔细的区分,或因时间久远,外观有所不同。

穆某某的嫂子还说,山东东营警方已经采集了穆某某父母的DNA样本,不知道是否要和聂某某做DNA鉴定。然而,这一说法并没有得到东营警方的证实。

该报要求东营市、广饶县公安局和华冠镇派出所核实,警方是否会尽快安排对牟某崔的父母和聂某某进行DNA比对鉴定。截至发稿时,尚未收到任何回复。

1.《贵阳警方初步确认四肢残疾乞讨女非山东失踪女》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贵阳警方初步确认四肢残疾乞讨女非山东失踪女》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keji/17298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