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和山西女商人丁淑淼共同打造的高铁利益帝国最终崩塌,源于审计署2009年对京沪高铁建设项目的后续审计,源于审计发现的一份交易金额为5000万元的虚假设备采购合同。

丁淑淼浮出水面

京沪高速铁路于2008年开工建设,总里程1300公里,预计总投资2170亿元。它是当时中国投资最大的铁路建设项目,也是一条旨在实现中国铁路跨越式发展的线路。审计署决定在京沪高速铁路建设的同时,对这个重大建设项目进行跟踪审计。

常规的建设项目审计,只有钱花完了才做。后续审计改变了这种同时建设和审计的审计模式。审核过程与工程建设过程基本同步,钱花到哪里,审核到哪里。

投资2000多亿元的高铁建设项目,合同数以万计。审核应该从哪里开始?

审计人员还记得,当时部门领导要求,付款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合同,一定要“见账见物”,要注意国家投入的每一笔钱是否真的、合法、有效地花掉了。对于那些没有经过招标程序的采购,没有取得发票的采购,或者超出预算的采购,都要逐一进行检查。

审计组注意到,在众多参与京沪高铁建设的施工单位中,有一家主营业务不是铁路建设的公司中标了一个高铁建设项目。审计组决定从这个企业开始。

审计人员在梳理乙公司财务报表时发现,从2008年底至2009年初,该公司以委托对方购买设备的名义,共向北京东润济源经贸有限公司汇款5000万元,但未办理招标手续,对方也未开具发票。更奇怪的是,东润公司成立于2000年,其营业执照于2008年10月被吊销。就在东润公司吊销营业执照后,乙公司汇出了上述5000万元设备购置费。

审计组进一步了解到,东润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是丁淑淼。

花5000万买设备去了马达加斯加?

给已经注销的个人控股公司打5000万?这种不寻常的做法足以让审计人员怀疑这种代理采购业务背后隐藏着秘密。

审计人员让B公司去实地看看,他们花了5000万买了什么设备。工地项目负责人听说审计人员要看设备,顿时慌了。他支支吾吾地说,购买的设备还没到,合同就签在上面了。他不知道,只好打电话给领导问清楚情况。他实际上是一边说话一边开始跑出去,留下目瞪口呆的审计员。这样的场景也很少见。

审核员没想到的是,第二天,项目负责人主动找审核员说明情况。他说公司借钱在马达加斯加买海外项目的设备,离马达加斯加很远!

也许项目负责人认为,如果故事被传到遥远的马达加斯加,审计人员就会停止调查。他没有想到他的声明会在审计人员的核查下很快被推翻。在跟踪和核实马达加斯加海外项目设备的同时,审计员将调查范围扩大到东润公司和B公司的其他往来账户。

审计人员发现,B公司向东润公司支付的5000万元,东润公司没有向任何设备供应商支付。其中,3000万元转让给东润公司的关联企业北京博鳌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这个博鳌集团的实际控制人,自此见诸报端,也是丁淑淼;另外2000万元转给了两家煤炭相关企业,其实是为了偿还博鳌集团欠这两家企业的贷款。

显然,乙公司向东润公司支付的所谓5000万元设备购置费实际上流入了丁淑淼控制的博鳌集团。根据5000万元国有建筑企业资金的实际去向,审计人员初步判断,“为马达加斯加海外项目采购设备”的说法可能是一个彻头彻尾的谎言。

另一条线,外部调查显示,B公司在海关没有相关机械设备进出口记录,购买设备确实是骗人的。

丁淑淼突然退了5000万

就在审计人员判断东润公司从乙公司拿走5000万元有问题的时候,乙公司突然有了新的说法。他们解释说,当时他们确实在马达加斯加赢得了一个项目的投标,因为他们急于在年底前购买设备,他们在没有签署合同的情况下向东润公司支付了购买设备的费用。然而,在马达加斯加发生政变后,获胜的项目被取消,设备采购被停止。在审计人员介入后,东润公司已经返还了5000万元。

为了让这个过程“真实可信”,B公司还出具了一系列证明,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和处罚。

随着审计的进展,问题似乎得到了令人满意的解决。第一,B公司的主要问题是在签约前向东润公司非法付款。现在乙公司已经对违法问题的责任人进行了处罚。二、B公司面临的实际风险是设备购置费损失5000万元,已安全返还到B公司银行账户..

确实,负责人处理了,钱还回来了。一切似乎都是一场误会,审计人员似乎能够抽身。但是审计人员还是觉得有问题。他们想了想,提出既然B公司在马达加斯加有项目,那就看看和马来西亚签订的合同。

B公司虽然措手不及,但还是匆匆给了审计人员一份合同。审计人员一眼就能看出,合同的另一方是刚果,不是马达加斯加。B公司无法再出示与马来西亚签订合同的证据。

在对B公司的延伸调查中,他们发现丁淑淼控制了于波集团等几十家企业,资产近40亿元,但纳税记录很少。丁淑淼和她的生意一定有更多的秘密。

丁淑淼作为经纪人的身份逐渐明朗

在一个又一个谎言泡沫破灭后,审计人员开始怀疑所谓的设备购置费是干什么用的。

审计组开了很多业务会,大家都讨论过,意见不一。

一位有经验的审计组负责人分析,近年来,一些领导开始把自己改造成积极寻找“代理人”进行勾结犯罪。他们通常的做法是,将本来可以按照正常程序完成的行政审批事项或项目招标活动,变成只能通过中介机构获得的资金和项目,然后通过中介机构获取暴利。

根据审计小组的综合判断和分析,东润公司及其背后的博鳌集团很可能在扮演中介或经纪人的角色。这个5000万元的虚假设备采购合同问题,表面上看是一般的违规问题,背后可能隐藏着重大经济犯罪。因此,2009年12月,审计署将违规线索转给了中央纪委。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成立了一个工作组。

根据审计署的统一安排,2010年对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进行了第二轮跟踪审计。当年除夕前一天,审计署公布了京沪高铁首次后续审计的审计结果,其中存在大量铁路建设资金被违规使用的问题较多。审计人员发现的丁淑淼违法违规的线索,目前仍处于继续调查取证阶段,未纳入当时的审计结果公告。尽管如此,审计结果的公布还是引起了强烈的社会反响。

审计人员非常清楚,他们审计的情况比第一阶段公布的问题要严重得多。只有他们更加谨慎认真,拿出无懈可击的审计证据,才能说服被审计单位和当事人,回应公众对京沪高铁建设项目的高度关注。

后来中央纪委专案组核实,所谓的5000万元设备购置费,确实是B公司付给丁淑淼的代理费。此外,B公司还通过海外渠道向丁淑淼支付了1000万欧元。换句话说,B公司向丁淑淼的企业支付了近1.5亿元的代理费。

这只是京沪高铁建设项目某标段的一个问题。其他标书有没有类似的问题?因此,审计组负责人安排审计人员对京沪高铁成功建设单位逐一进行检查,重点核实是否存在以虚假合同、虚假发票或咨询费、中介费等方式转移资金的问题。

2010年,在国家审计署实施的第二轮京沪高速铁路建设项目后续审计中,审计组派出审计人员,对丁淑淼及其家人和受控企业的业务和资金收支情况进行了调查。

很快,审计组发现,2009年12月29日至2010年1月4日,另一家成功的建筑公司C公司,从结算账户中分四期偷偷转账9936万元,并以“投标保证金”的名义汇往青岛一家私人咨询公司,该款项并未反映在C公司的会计账簿中。

延伸审计发现,该私人咨询公司已注销税务登记,在收到所谓的“投标保证金”9936万元后,将5468万元转入丁淑淼及其子女的银行账户,其余资金汇入山西省某企业。

审计人员预感到,C公司和B公司一样,很可能在向丁淑淼支付代理费。因此,审计署第二次将京沪高铁建设项目与丁淑淼有关的线索移送中央纪委。

这时,一个问题一直萦绕在审计人员的脑海:B、C在行业内竞争力都很强,为什么要向一家民营企业支付这么高的中介费?

审计组在对京沪高铁某客运站建设项目中标的D公司进行审计时,审计人员有了新的发现。D公司向丁淑淼控制的私人咨询公司支付了6700万元的中介费。

中介费?这么大一笔代理费?而且是付给税务登记被注销的咨询公司?面对审计人员的质疑,D公司提供了所谓的咨询服务合同。这是审计人员第一次看到丁淑淼控制的企业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咨询服务合同。

合同明确规定“保证D公司中标高铁项目”,“在项目中按投标价格的3.5% ~ 4%收取中标服务费”。通过扩大资金流调查,发现中介费分15期划入丁淑淼等人的个人银行账户。

丁淑淼确实有后盾,可以操纵京沪高铁的竞标

一、二、三,这些公司为什么要给丁书淼交中介费?

丁淑淼家族企业从京沪高铁建设单位获得的非法代理费收入,从5000万元累计到2亿多元。审核员基本认定丁淑淼是帮助上述施工单位中标京沪高铁建设项目的经纪人。

丁淑淼背后是谁?

谁能让丁淑淼轻易答应“保证中标”?

审核组负责人经过慎重考虑,指出外部证据确凿,下一步就是联系负责京沪高铁建设的京沪高铁公司,挖出丁淑淼的靠山。

派驻京沪高铁公司的审核组,对京沪高铁的招标资料和评标资料进行了逐项深入分析,重点核实了解了上述三家向丁淑淼支付巨额中介费的施工单位的招标情况和资料。

从招标资料来看,上述三家施工单位在参与招标时都存在一些违规行为,但都顺利通过了资质审查。进一步审查评标数据发现,评委集中给上述三家施工单位打分最高,远远高于其他未中标单位,人为控制投标结果的痕迹非常明显。

所有不寻常的细节都暗示丁淑淼在铁路建设部门确实有“靠山”,可以帮助她操纵京沪高铁建设项目的招标。

在与京沪高铁公司相关人员和中标施工单位的讨论中,审计人员了解到,丁淑淼在铁路系统中有很大的“能量”,很多施工单位确实需要找到丁淑淼,以确保高铁建设项目的中标。

随后相关部门的调查证明,是刘志军给了丁书淼如此神奇的“能量”。京沪高铁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刘志军多次打招呼帮助施工企业中标,丁淑淼向中标企业收取高额代理费。但由于当时刘志军还在任,京沪高铁公司相关人员和中标的施工单位只能私下反映情况,不敢公开指认。

2010年12月21日,中央纪委闭网,丁淑淼被专案组控制。专案组审计组对博鳌集团的财务数据进行初步审查后发现,这家几乎没有纳税的企业,为中标铁路施工企业共收取了15亿元的中介费。

丁书淼被控制后,专案组很快发现,在京沪高铁建设项目招标过程中,丁书淼与刘志军的利益链条是刘志军负责招呼下属单位,而丁书淼则向中标人收取高额中介费。

随后,公诉人指控丁淑淼帮助23家公司中标57个铁路建设项目,中标总金额超过1800亿元。上述57个项目中,刘志军迎接的有53个。丁淑淼等人得到了30多亿元的利益,其中她个人获利20多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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