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户籍人才引进:自201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来,天津市已将人才引进户籍。天津在深刻理解国务院意见实质的基础上,结合本市人口结构特点、城市化建设进程、现有人口的定居需求和现行户籍政策等。,从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和促进中心城市、滨海新区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为推进工业和城镇一体化,研究印发了《天津市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经3月21日天津市政府第67次常务会议、4月8日市委常委第15次会议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6次会议审议通过。

天津市人才入户:在严格控制城市人口规模的基础上,《意见》提出,通过创新人口管理、建立城乡统一户籍制度、调整户籍政策、优化居住证制度、完善积分落户和人才引进制度,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计划生育、住房保障等城市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体常住人口。到2020年,天津将基本建立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适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有效支持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的新型户籍制度。

《关于天津市引进人才入户的意见》有四个特点:

第一,取消农业的非农业户口性质,实现户籍的“统一”。全市将建立统一的城乡户籍制度,实现城乡户籍“统一”,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的区分,统一登记为天津市常住户口,体现户籍制度的人口登记管理功能,加快建立与统一的城乡户籍制度相适应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实现户籍制度改革的紧密结合和全面推进。

二是在严格控制本市人口规模的基础上优化人口结构。根据2015年天津市出台的“人才绿卡”制度,进一步固化人才集聚战略的实施,优化人才落户政策,深化人才引进“绿卡”制度,是优化天津市人口结构的重要任务。放宽落户天津政策,不断提高城镇技能型人才落户率。同时,调整完善户籍政策,逐步放开城市户籍,在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前提下,实现城市户籍人口的自由迁移和流动。

三是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居住证持有人在同一城市待遇。自2014年起,天津市实施居住证制度,建立与居住年限等条件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使居住证持有人逐步享受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义务教育、就业支持、社会福利等公共服务。接下来,天津将进一步实施和完善居住证管理和积分结算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有效解决常住人口在天津的落户问题。

第四,优化改善民生,保障天津居民合法权益。天津人才入户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制度,统筹城乡教育、劳动就业保障、公共服务和金融保障,统筹城乡居民医疗卫生、养老保险、社会救助和住房保障,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的合法权益。天津市引进人才入户,确保了户籍制度改革“以人为本”目标的实现,真正使人民实现了利益感,共享了天津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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