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昨天从常州海关获悉,我市一市民因购买海外处方药——“失眠药”,被采取强制措施,目前正在取保候审,等待处理。

今年6月,市民李某通过微信向日本某卖家购买两盒“不眠症治疗药”,卖家将药品伪报为“保健品”,从日本直邮进境至李某住所地。经海关查验发现,包装内有国家管制类精神药品氟硝西泮,俗称“蓝精灵”,合计200粒。

得知此事,常州海关缉私分局立即组织警力对此立案侦查,发行李某在明知氟硝西泮为国家管制类精神药物的情况下,仍通过非法手段邮寄进境,其行为已涉嫌走私毒品罪。

据常州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氟硝西泮、地西泮、三唑仑、吗吲哚等均属于国家管制的麻醉、精神药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国家对上述药品的进出口实行管制,任何个人不得邮寄、携带进境,否则极易涉嫌刑事犯罪。

据悉,上述药品具有极强的成瘾性和依赖性,易造成身体伤害和社会危害,需凭医生处方通过正规途径购买并使用,切勿错误地将其作为抑制食欲的“减肥药”和抗焦虑的“安眠药”来使用。 (周红 秦妍 秋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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