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30万元,就可以参加和信托相似收益率的投资回报。”产品说明书的相关信息令手中握有闲置资金的投资者心动不已,动辄13%、14%等收益数字也不断冲击眼球。
记者调查发现,这些产品并非信托公司发行的信托产品,而是由一些P2P平台公司发售的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国内一知名P2P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自今年下半年发行此类产品完全是为了满足投资者需要。
私募人士指出,此类产品实则是打政策的“擦边球”,资金募集投向是私募,但是其募资的方式却采用的“变相”公开募集。同时,这一领域的监管国内尚处空白,投资者面临的风险很高。
P2P转战有限合伙私募
记者将有限合伙私募与信托产品做了对比,从期限和对应的收益来看,两者难分伯仲,不过,前者“低门槛”的特点无疑会让普通投资者怦然心动。
以国内某知名P2P公司目前正在推的一款有限合伙私募基金 (封闭型)为例,该项目融资方为常州某房地产有限公司,投资者通过认购另一家投资企业的有限合伙份额,资金以银行委托的方式发放给上述地产公司,用于其一期项目的建设。规模3000万~3500万元,期限18个月(根据进度可延长3个月)。
预期年化收益率从9.3%~12%不等。投资者只需30万~50万元,在1~18个月的投资期内可获得9.3%的收益,100万元以上的收益率为10%;若项目进度超过18个月,30万~50万元的投资人可获得11.3%的收益,100万元以上可获收益12%。
相比之下,信托似乎 “相形见绌”。眼下地产信托投资金额100万元,往往只有8%~9%的收益;12%的收益率通常只为投资金额500万元以上的客户拥有。
同时,付息方式也是私募基金更为灵活,它按自然季度支付,并于到期时支付本金及剩余收益,保证一定资金流动性;而信托产品大多年底结算。
以上种种对比,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相当具有诱惑力。
一P2P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该公司自今年下半年起开始包装销售有限合伙私募基金,主要是基于客户日益多元化的需求。
“传统P2P业务由于盘子小,已经无法满足一些高端客户上百万元的投资需要。”该负责人说道,“所以下半年开展了有限合伙业务的开拓,满足客户的投资需要。”
一些P2P公司的内部员工告诉记者,眼下公司已将盈利点转移至包装销售有限合伙制产品,P2P业务量锐减。
“今年下半年起,公司P2P业务量明显减少。曾经单月近4亿的业务量,如今只剩数千万元。”该员工告诉记者,“公司重金奖励销售有限合伙私募产品的员工。”
“卖一单私募可以获得1%的提成,对于一些投资期较长、风险价高、难卖的产品,做成一单奖励25000元现金。”某知名P2P公司员工向记者透露,“虽然合同上不能写明保本保收益,但是我们一般都向客户承诺,如果出现无法到期兑付的情况,我们公司为客户赔偿本息。”
记者通过互联网搜索引擎,可以在网站上找到很多P2P平台发行的有限合伙私募基金产品,但除了吸引眼球的低门槛、高收益率外,这类理财产品鲜有透露对资金投向、风险等关键信息。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有限合伙私募基金看似光鲜,实际风险远比信托产品高:“首先,P2P公司本身发行有限合伙私募基金,其行为本身就缺乏监管,只能依靠行业自律。其次,P2P公司有没有资质把控好融资方的风险,风控团队的专业能力无从稽考。简而言之,有限合伙私募产品与信托产品是截然不同的,本金和收益不能收回的风险也很大。”
变相公开募集
自P2P成立以来,外界褒贬不一。P2P也一直游走于监管空白,这一次,它又打了政策的“擦边球”。
一私募人士告诉记者,此类产品募集的资金是投向私募基金,但采用的却是“变相”公开募集的方式,打政策的“擦边球”。
从私募基金的资金筹集角度来说,是不能向非特定人群来募集资金的。然而,该私募基金却是通过P2P公司旗下的财富公司发行理财产品来进行资金的筹集,属于“变相”公开募集。
一位私募基金人士告诉记者,一些P2P公司的作用就是向第三方财富靠拢,这种法律上是否违规还存疑。“如果真的要追求其责任,那公司会说其投资人都不是非特定投资人,都有详细资料,而事实上可能无法很好地界定。”
“P2P公司,其麾下的投资人也有不少私募,法律上可能也有规避这种模式的考虑。”该人士还称,“这么高的收益,还匹配这么低的风险,可能不用找资金,而是资金主动找他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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