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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从代理公司购买资质,这个7人团伙虚开了超过6000万的税收发票。近日,该团伙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图片由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供
新京报:7人团伙通过代理公司采购资质,多次到国税机关领取空白色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向多家公司虚开4115张增值税专用发票。3月,该团伙因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受审。
第一被告周中根,49岁,因犯非法销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于2002年7月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根据检方指控,2015年,周中根与、崔、肖飞、、史可辛、尚玉贤等人一起,到北京市海淀区、丰台区、朝阳区等地国税机关凭采购公司资质领取空白色增值税发票。
在没有真实业务往来的情况下,向多家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4115张,总金额39207.79万元,税款总额6665.09万元,全部用于抵扣税款。
七名被告都对检察院的指控供认不讳。
检察机关称,被告人周仲根等人无视国家法律,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虚开税款数额巨大,情节特别严重,应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审判结束后,将在另一天宣布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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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一张票最低800元
周仲根供认,商玉贤和史可辛在团伙中担任会计,其余人员专门从事业务。该团伙的业务流程是,周中根负责从网上寻找代理公司购买公司资质,并为每项资质向代理公司支付1万至5万元。
将资金支付给这些代理公司后,对方会将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信息、税务登记信息、银行账户相关信息交给周中根。“与代理公司人员见面交接,直接支付现金”。他说他找了三家代理公司办理三四十家公司的资质。
随后,团伙通常在东城、朝阳办事处进行网上申报,会计到税务局办理增值税发票。他们拿回来后,用几十部手机发短信,短信上大致写着“各种税票,保真”,然后等待需要发票的人联系,根据需要开具相应的税票。大部分都是周仲根自己发的。
由于发票数量多,周中根记不清开了多少发票。在法庭上,他说:“无论是北京还是其他地方,买票的人太多了。有的外地的人来北京见面交易,有的人邮寄。但结算是现金,卖一张票的价格在800到2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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