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我的前半生》中,为什么辰星公司会状况频出?而且,几次重大泄密事件,都是犯的弱智低级错误。

魔探东哥看了几集,就得出结论:这个辰星公司,必死无疑!

首先,这个公司的公司名寓意并不好,辰星,辰,地支的第五位,属龙。用于记时、时日的名字,另外也是日、月、星的总称。古同“晨”,清早。所以,辰星,即“晨星”,晨星无论多亮,也是很快要消失的。

所以,一般公司名不可以这位随意取的,以为是很诗化,其实是自已诅咒自己。

再看这个咨询公司,管理太烂了,应该是连常规的管理规章制度都没有。

先说一下这个辰星公司都犯了哪些管理大忌。

管理大忌之一:办公室恋情。

管理大忌之一:办公室恋情。

大家都知道,陈俊生和凌玲一开始是同一个公司就开始了办公室恋情。两人各有家室,却公然开始了办公室恋情。注意,是公然!全公司上下都知道,连竞争对手比安提的人都知道了。

且不说两人在同一个公司,就算只在同一个行业,搞婚恋也得偷偷摸摸吧?他们竟然闹得除了双方配偶以外,人尽皆知。

而更奇葩的是,在凌玲以退为进地闹分手突然消失时,还有同事站出来直接劝陈俊生离婚给小三一个说法——

很多人不理解,为什么一般正规公司都不允许办公室恋情?是不是太不近人情了?

其实,并不是的。

办公室恋情会形成裙带关系,上下属恋爱会被人说闲话,两个人在一起可能会以权谋私,恋爱中情绪化波动,导致工作表现不稳,亲昵举动在公司影响其他员工情绪,万一发生三角关系就会威胁到团队合作,一旦一方是个花花公子,那公司形象就会严重受损,最大问题是,如果公司里大家都互相恋爱,那就没人工作了。

办公室恋情会造成的影响包括:

影响工作

会形成小团体

有因为办公室恋情导致公司机密泄露或谋私的。

影响工作

会形成小团体

有因为办公室恋情导致公司机密泄露或谋私的。

影响工作

会形成小团体

有因为办公室恋情导致公司机密泄露或谋私的。

当然,因为各种法律限制,一般公司没有明文规定不允许恋爱,但是一般做法是,一旦恋爱被大家默认知晓,就会有一人自动离职。

而同是咨询公司,剧中的国际大公司B&T就正规得多,贺涵为了想和唐晶继续发展恋情,主动辞职了。

管理大忌之二:夫妻同在一个公司

管理大忌之二:夫妻同在一个公司

陈俊生和凌玲如愿各自离婚然后结婚了,一般这种情况,两个人必须有一个离开公司,才不会发生最后信息泄漏事件。安琪儿公司的信息泄漏事件,明显是因为一直努力讨好凌玲夫妻的员工小董,为了私利而出卖信息,她的如意算盘打的是:意图赶走唐晶和贺涵,希望陈俊生取代贺涵成为总经理,凌玲取代唐晶成为副总,而她就可以顺利取代凌玲的信息组部门经理位置了。

公司内鬼员工对妻子凌玲说:希望她回公司

公司内鬼员工对老公俊生说希望接替凌玲的位置

所以,一般管理正规的大公司,都有一个潜规则——夫妻不可同时留在公司,当然,大型工业化生产型企业除外,但也必须夫妻不可以在利益链上下游。之所以有这种潜规则,并不是不尽人情,而是因为:

夫妻两个人都在一个公司,可能会把一些精力放在相处上面,对公司的事情就不是那么尽心了。

相互干扰,夫妻间有事相互走动,有的因为老公(老婆)在,另一方就可以走后门进入该公司,使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达不到规定要求。

按财务管理的职务牵制原则,夫妻双方或近亲属不从事同一项工作或者领导、保管、会计等工作两项,特别是国有企业,防弊。

夫妻两个人都在一个公司,可能会把一些精力放在相处上面,对公司的事情就不是那么尽心了。

相互干扰,夫妻间有事相互走动,有的因为老公(老婆)在,另一方就可以走后门进入该公司,使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达不到规定要求。

按财务管理的职务牵制原则,夫妻双方或近亲属不从事同一项工作或者领导、保管、会计等工作两项,特别是国有企业,防弊。

夫妻两个人都在一个公司,可能会把一些精力放在相处上面,对公司的事情就不是那么尽心了。

相互干扰,夫妻间有事相互走动,有的因为老公(老婆)在,另一方就可以走后门进入该公司,使公司员工的整体素质达不到规定要求。

按财务管理的职务牵制原则,夫妻双方或近亲属不从事同一项工作或者领导、保管、会计等工作两项,特别是国有企业,防弊。

管理大忌三: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随意入职、开除员工。

管理大忌三:无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随意入职、开除员工。

唐晶到辰星公司当上副总后,刚上任第一件事是当众宣布要开除凌玲!

看着是不是很解气?

但是,唐晶这样做,已经违反《劳动合同法》了!

一个公司是不可以这样随意开除一个员工的,何况还是开除一个部门经理,就算她人品有问题,坏事做绝,那么,也应该依据公司相关明文规定开除她!像这样当众任性宣布开除一个员工原因是“造谣生事”,员工是可以依照《劳动法》去申请劳动仲裁的,而且,肯定是员工胜诉。所以,老板也不可以任性!

不过,辰星公司进人开除人确实是十分随意。比如,罗子君进入辰星公司,她的主管领导——部门经理凌玲竟然不知道!

公司招人、开除人,是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和流程的,抛去《劳动法》不说,即使是招一个普通员工,也至少要知会一下主管领导,否则,以后根本没办法工作啊。

管理大忌之四:总经理任性翘班

管理大忌之四:总经理任性翘班

天那!这是回复董事会询问的正常态度吗?一个总经理,正常工作时间,明知道公司可能会有大麻烦大危机,你解释说你去处理了一点私人的事情!

而事实是,你只是翘班送平儿去杭州过生日!

即使这个生日再重要,你也应该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上班时间至少让秘书或助理或副手知道你的去向吧?

对了,我忘了,你们辰星公司就没有规章制度。

管理大忌五:无保密制度和流程,重要信息管理不严

管理大忌五:无保密制度和流程,重要信息管理不严

公司的客户资料是商业机密,关乎公司的生死存亡。

然而,在这个管理漏洞巨大的辰星公司,显然对此没有任何保密管理制度和流程。致使弱智性质的重要信息泄漏事件频繁发生。

NO1.贺涵在与重要客户卡曼签合同前,重要信息出现在竞争对手公司唐晶的办公桌上,而且还是贺涵亲自泄漏的!

NO1.贺涵在与重要客户卡曼签合同前,重要信息出现在竞争对手公司唐晶的办公桌上,而且还是贺涵亲自泄漏的!

贺涵带着大客户卡曼公司这个筹码,入职成了辰星的合伙人、总经理,然而,本来要签合同了,他却突然爱心膨胀,故意给竞争对手唐晶送去了公司机密资料,致使唐晶不顾一切地向卡曼老总说出了辰星公司的数据漏洞,同时,也致使辰星直接失去了这个大客户。

你贺涵可以为了个人感情,做讨好女朋友的任何事,但是,你没权利牺牲公司的利益!

NO2:菲尔带走公司重要资料和重要客户出卖给跳槽去的竞争对手公司。

NO2:菲尔带走公司重要资料和重要客户出卖给跳槽去的竞争对手公司。

贺涵因为去给罗子君儿子过生日,未挽留、不出面,而激怒了不受重用的下属菲尔,直接造成菲尔带着公司重要商业机密跳槽到竞争对手公司。

菲尔离职,总经理没有挽留是一种过失,但是能让一个员工拿走公司的所有重要信息跳槽到竞争对手,这又一次说明辰星公司保密制度相其不健全。

NO3.员工为报复唐晶把客户重要机密资料泄漏给客户竞争对手。

NO3.员工为报复唐晶把客户重要机密资料泄漏给客户竞争对手。

员工小董为了自己和私利,将客户——上市公司安琪儿的重要商业机密泄漏给客户竞争对手,连凌玲知道了都害怕了。

问题是,这么重要的商业机密,而且是唐晶连夜自己做出来的,辰星公司就直接让实习生能随便拿去复印!

这简直太不可思议了!

当然,这个辰星公司的法务也是摆设,或者我怀疑根本就没有吧,连最起码的法律意识都没有,这三次信息泄漏事件,公司已经被严重侵害了,却还不知道拿起法律武器,真是一个奇葩公司。

所以说,像辰星这种咨询公司,可能会在市场不规范的情况下野蛮生长,但是,随着市场逐步走向规范、同时行业也走向正规发展轨道,那这种公司分分钟会倒闭。

东哥真不是怂人听闻。这方面有很多先驱,比如著名的上海润言、深圳鑫麒麟公司,如今都已只剩下传说了。

润言创立于2005年,原为财经顾问公司,也就是咨询公司。2009年之后在财经公关行业的影响力逐渐占据第一,服务的案例基本覆盖大部分重要且极具知名度的公司,除了IPO之外,还包括一些大型并购重组等,自称“为1000家上市公司提供服务”。当“21世纪传媒大案”爆发后,当年12月润言就解散关门了。虽然也有很多其他原因,但润言公司如果不是管理制度不完善,公司是不可能参与商业犯罪的。

本文首发头条号“魔式研究中心”,原作者授权发布微信公众号“观事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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