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驻SASAC国家监察委员会纪检监察组和四川省纪委监察委员会表示,原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李新华目前正在接受调查。
长安街知事注意到,李新华1953年1月生于湖南启东。他在云南工作了几十年。2002-2003年任云南省副省长,2003-2007年任云南省副省长,2007年4月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2013年退休。
2010年7月,大连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公司输油管道发生爆炸,2011年11月,国务院决定给予事故责任人64人纪律处分,其中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李新华记过处分。
李新华简历
李新华,男,1953年1月出生,汉族,湖南启东人,1974年6月入党,1969年3月参加工作。大专学历,高级工程师。
1969.03-1972.03云南生产建设兵团一师六团班长、排长;
1972年3月至1975年9月,就读于昆明理工大学化工系;
1975.09-1977.02云天化建设指挥部设备组采购员;
1977.02-1978.11云南天然气化工厂团委主任兼书记;
1978.11-1985.06云南天然气化工厂制袋车间、硝酸铵车间、尿素车间主任;
1985.06-1992.02云南天然气化工厂副厂长;
1992.02-1995.06云南天然气化工厂厂长;
1995.06-1997.03云南天然气化工厂厂长、党委书记;
1997.03-2001.12云天化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2001.12-2002.04云天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
2002.04-2003.01云南省省长助理;
2003.01-2007.04云南省副省长;
2007.04-2013.07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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