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亮户口轮候册人员租住、润家园等公共租赁住房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条例》、《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现分配给光明新区户籍轮候人员。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住房情况和划分
(1)住房供应
分配的出租屋分布在何润家园、新第中心花园、宏发嘉鱼二期、丰辉花园四个小区,共441套公租房,其中:
1.何润家园:192套,位于光明新区华夏路与公园路交叉口;
2.新迪中心花园:105套,位于光明新区光明大道与何新路交叉口;
3.宏发嘉鱼二期:8套,位于光明新区白松路与马天路交叉口;
4.丰辉花园:136套,位于光明新区南环路与振兴路交叉口。
(2)住房部
1.何润家园共192套,两室一厅,建筑面积58.03-59.29平方米,房屋位于4个何润家园;
位于公园路东侧,华夏路南侧。总共有四栋600层的高层建筑
交通状况:
公园路东侧、华夏路南侧公交站:花园、光明医院、光明城、福安花园等。:走m356,在花园站下车,走m218,在光明医院站下车,走b807,在光明城市站下车,走b661 空,在福安花园站下车,走720/[
2.新地中心花园105套,其中单间15套,建筑面积33.95-34.22平方米,一室一厅90套,建筑面积45.21-49.93平方米。该房产位于新地中心花园2号楼B3单元;
1.交通:位于光明最中心区域,光明大道,紧邻6号线光明中心站,紧邻龙达高速、南光高速。
2.学位:光明小学,东洲小学,光明中学。
3.紧邻周边重要配套设施:中央广场、文化体育中心、翠湖公园、光明高尔夫、中央公园等大型休闲娱乐场所
3.宏发嘉鱼二期8套,两室一厅,建筑面积61.31-64.05平方米。该房屋位于宏发嘉鱼二期1号楼甲座;
光明新区白松路与麻田路交叉口
项目位于光明新区龚铭街旧中心区,北邻龚铭文化广场,西邻龚铭汽车站,距红花山公园约500米,距六号线(规划)龚铭中心站约200米。
学校
403米马头幼儿园
466 mi baby ci浦田幼儿园
812米河水口村幼儿园
115 mi matian小学
深圳光明新区红花山小学844米
890米龚铭第一小学
公共交通
宝田医院124米[公交站]
174米马丁[公交车站]
392米合水口第三工业区[公交站]
距合水水口居委会502米[公交站]
4.丰辉花园136套,其中单人房125套,建筑面积33.88-36.7平方米,一室一厅11套,建筑面积49.22-51.77平方米。这些房子位于丰惠花园的4栋楼内。
光明新区南环路与振兴路交叉口
二、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的对象是光明户籍的登记等候名单,登记等候名单的名单可以在以下网站找到。
深圳市住建局网站:http://www.szjs.gov.cn
深圳市住房保障管理局网站:http://www.szzfbzs.cn
三、租金分配方法
(一)房屋选择规则
此次分配的选房顺序将根据轮候册上已订租家庭的轮候顺序依次确定。等待同一个顺序,抽签确定顺序。
(二)划拨面积标准
住房面积根据轮候册上符合条件的家庭(包括单身居民,下同)数量进行分配。单身居民可选择建筑面积约35平方米的住房(具体包括新地中心花园15套单人房和丰惠花园125套单人房),2人家庭可选择建筑面积约50平方米的住房(具体包括新地中心花园90套一居室和丰惠花园11套一居室和一居室)。
承租人自愿认购建筑面积低于其家庭人口数的房屋的,视为已按标准享受住房保障。
四.租金分配程序
(a)在线租金确认
符合租金认定条件的已登记轮候人员,以备案回执号、身份证号、手机号、手机验证码登录深圳市住房保障部门网站,点击“网上服务大厅”中的“租金认定申请”,网上确认所分配区域的家庭数量,网上提交租金认定申请。
网上租房订阅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9: 00至2017年4月28日18:00。2017年4月28日18:00前未完成网上租房认购的,视为放弃本次租房认购。
承租人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必须在租赁期限前持变更证明材料向深圳市住建局保障性住房业务办理大厅申请变更。承租人租赁认可资格的审核时间为2017年4月28日18:00。
(2)现场看房
现场观看时间为2017年4月15日至2017年4月28日。
符合本次租金认定条件的登记轮候人员,可提前一天与社区管理处预约,凭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在约定时间到现场看房。各社区管理处的联系方式如下:
何润家园管理处电话:28812348;
新地中央园林管理处电话:29093836;
宏发嘉鱼二期管理处电话:23190988;
丰辉花园管理处电话:21382388。
(3)租金认可清单的验证和公示
光明新区城建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请租房家庭的信息进行网上查询,确定租房家庭名单和选房排名,并在光明新区城建局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4)选房及合同签订
对公示无异议,经审核有异议通过的租户,将安排选房并签订租赁合同(租赁期限为3年,租赁期满后申请续租),同时选择相应的房屋。
五.租金和物业管理费
(一)租金标准
1、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
何润家园公租房基准租金标准为13.75元/月平方米;
新地中心花园公租房基准租金标准为17元/月平方米;
宏发嘉鱼二期公租房基准租金标准为16元/月平方米;
丰辉花园公租房基准租金标准为16.5元/月平方米。
注:单间具体租金在基准租金的基础上修订确定,考虑楼层、朝向等因素。
(二)物业管理费标准
何润家园物业管理费2.53元/月平方米;
新迪中心花园物业管理费3.5元/月平方米;
宏发嘉鱼二期物业管理费3.2元/月平方米;
丰辉花园物业管理费2.8元/月平方米。
不及物动词投诉报告和监督
市民可通过电话、信函或走访等方式向深圳市光明新区城建局投诉举报。为了便于调查核实,鼓励实名反映问题,提供联系方式,有关部门将按规定严格保密。
地址:光明新区公园路何润家园7号楼2楼。投诉举报电话:23416926和23696012。
七、重要提示
(1)何润嘉园、新第中心花园、鸿发嘉裕二期、丰惠花园的房屋地面均为瓷砖装修,无空空调、热水器、油烟机、燃气灶。具体装修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二)承租人未成年子女须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本市居住证,成年子女须具有本市户籍并提交相关材料,否则不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住房有限,请申请家庭及时办理租金认定、选房、签约等事宜。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自行放弃租金认可。
(四)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分配暂行办法》,符合条件的家庭有下列行为的,视为放弃选房:
1.整理到位,有相应标准的房源但未选房源;
2、所选房屋但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押金而签订租赁合同。
上述行为达到三次的,从轮候名单中撤销,原轮候名单作废。仍需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应当按照日常轮候规则重新申请。
(五)在接受本次租赁认购截止时间后,租赁合同签订前,承租人的住房、人口、户籍、婚姻状况等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如实申报。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申请条件的,取消配租资格。
(六)承租人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果信息被隐瞒或虚报,无论是在公示期间还是公示后,一经发现,我局将根据《深圳市经济适用住房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如果本次配租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我局将另行分配。
光明新区城建局
2017年3月27日
———结束———
留下来做个调查,多希望和平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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