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对已故父亲遗嘱的内容不满,在与继母争夺遗产的同时一口吞下了原遗嘱,但没想到继母会将遗嘱副本带到法庭上。近日,德清县法院审结这起继承权纠纷特殊案件,认定遗嘱副本有效。
2019年10月,老陈因病去世,儿子在继母刘不知情的情况下,领取了老陈的死亡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及账户余额,并扣押了其全部身份及死亡证明。
老陈的丧事安排完毕后,老陈遗产的继承就摆上了台面,尤其是他生前居住的房子的份额分割。和刘发生了很大的争执。
该套房建于1995年,当时陈先生、他的前妻和他的儿子陈骁一起申报登记。2007年,老陈和前妻在办理离婚登记时签订了《离婚协议书》,约定离婚后房子归老陈所有,由前妻自行解决住房问题。两年后,陈先生和刘走到了一起。
在带着亲戚去找刘遗产的时候,刘拿出了老陈2019年病重时写的亲笔遗嘱,白纸黑字写着“一切财产归刘所有”。
陈骁不赞成这个遗嘱。出乎所有人的意料,他接过来塞到嘴里三两下。这一举动瞬间激化了双方的矛盾,刘随即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老陈留下的房子。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刘向法院出具了遗嘱副本。“遗嘱是老陈自己写的,有两个见证人签名。但是最初的遗嘱被陈骁吞了。在法庭上,陈野承认原遗嘱被他吞了,出庭的两名证人也支持遗嘱被陈吞的事实。
法院认为
刘提交的老陈自撰的遗嘱虽然是复印件,在法庭上承认吞了原件,有两个证人支持这一事实。因此,法院确认了遗嘱的真实性。
但是,虽然老陈和前妻在离婚时约定该房屋归老陈所有,但并未取得陈骁的同意,分割协议仅对老陈和前妻享有的房屋份额有效。而且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老陈前妻以外人身份确认“不反对他分得的房子归老陈所有”,并表示不再参与诉讼。因此,法院依法确认,老陈拥有该房屋三分之二的份额,陈骁拥有三分之一的份额。也就是说,只有三分之二的财产属于遗产。
此外,由于老陈的丧葬费由支付,且数额超过死亡丧葬补助金、一次性抚恤金和帐户余额之和,刘应赔偿部分款项。
德清法院最终裁定双方按遗嘱内容分割财产,老陈去世前三分之二的房屋份额全部由遗嘱继承人刘继承;房子卖了以后,双方按照继承份额分钱。
宣判后,双方都服刑,没有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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