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欧美的肉类加工企业,如德国、英国等。,先后经历过COVID-19肺炎疫情。屠宰、分割、储存、包装等工作场所大多拥挤,低温密闭,病毒传播风险大。为科学指导肉类加工企业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COVID-19肺炎”)防控工作,提高肉类加工企业防控意识和能力,国务院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联合防控机制综合小组发布了《肉类加工企业COVID-19肺炎防控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从五个方面提出了肉类加工企业进一步加强COVID-19肺炎防控的具体措施。
一是组织保障和制度方面,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主体责任,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工作。
二是在人员管控方面,要建立在职员工健康卡制度,加强员工日常健康监护和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同时做好防控知识宣传,强化自我保护意识。
三是在重点环节和场所的控制上,做好畜禽肉源控制,加强通风,落实饲养车间、屠宰车间、切肉车间、包装车间、冷库、实验室等重点场所各项防护措施要求,做好会议室、餐厅、宿舍等公共区域的防控。对环境样品进行定期核酸监测。
指南要求做好源码控制。肉类加工企业应利用好畜禽肉源的“可追溯性”、“自检”、“检验”和“储存”,建立健全全程追溯机制,严格禁止加工不符合动物检疫法规或食品安全标准的畜禽肉。进口畜禽肉类食品除有票证申领和进货检验记录外,还应具备《核酸检测合格证》方可进厂生产。对畜禽肉、运输工具、货物外包装及其他相关物品和用具的运输和储存区域进行清洁和消毒。
四、个人防护方面,根据检验检疫人员、屠宰区工人、屠宰工人、加工工人、副产品加工者、低温环境工人、周边工人的工作要求,配备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第五,在异常情况的处理和报告方面,对于核酸检测样本阳性和异常情况的员工,应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根据指南,一旦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通知SARS-CoV-2中有核酸检测阳性的样本,企业应根据当地要求及时对相关物品和环境进行应急处理,迅速启动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采取相关物品临时存放、工作场所消毒、及时进行核酸检测和可能接触者的健康筛查等措施。相关物品应按照医疗废物集中处理的要求进行运输,并采用双层黄色垃圾袋进行包装,垃圾袋应密封,以免运输过程中溢出或泄漏。参与相关物品搬运和运输的人员应做好个人防护。建议穿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等。
员工出现异常情况时,企业应设立隔离观察区。当员工出现可疑症状或经调查发现为密切接触者时,企业应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配合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或家庭医学观察,并按要求关闭其工作场所、员工宿舍等生活场所,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同时,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对其活动场所和使用的物品进行消毒。
一旦发现病例,企业必须落实内部防扩散和对外防出口的防控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密切接触者跟踪管理、疫点消毒等工作。,并对员工工作的工作场所和加工的禽肉进行采样和核酸检测。根据疫情的严重程度,疫情控制后暂时关闭工作场所,恢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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