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关系到我们每个人,是个人理财中的重要话题,也是与拉动内需、收入分配制度、通货膨胀预期等近来大家关心的宏观经济问题直接相关的个人财务问题。那么2017年个税改革什么时候实施呢?就跟随小编一起去了解了解,想了解更多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我们应届毕业生考试网!

  【2017年个税改革什么时候实施】

  中国个税征缴一直备受争议,也是此轮财税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个税改革方案的修改需报国务院批准,并以此为基础制定相关法律议案,同时还要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立法,这些程序必须一步步完成。而在今年的两会上,财政部长楼继伟表示,个税改革方案已提交国务院,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审议。近日有消息称,个税改革方案已转呈全国人大,但具体审议安排,还有待明年,据业内人士透露,方案或最快明年出台。

  营改增后个税成重头戏改革或为提及起征点

  1980年,个人所得税法实施,个税免征额定为800元。2006年,个税免征额提高到1600元,2008年调整为2000元,2011年,再次提高到每月3500元。此后,个税起征点连续5年未动。在此期间,几乎年年有人在两会上建议提高个税免征额,金额则从5000元到3万元不等。与此同时,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已连续多年同比增长,财政部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为8618亿元,同比增长16.8%。

  目前中国实行的是分类计征个人所得税,而发达国家多实行综合所得个税制度。起征点过低、已经沦为“工资税”和“穷人税”、只起“劫贫济富”作用等质疑以及公众对于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呼声,早已甚嚣尘上,财政部长楼继伟曾表示简单地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营改增全面落地后,个税是否调整自然再度成为热点话题,然而,据相关人士透露,在此次的个税改革方案中,并没有明显提及免征额的问题。

  此次改革的方向,或是朝着个人所得税的综合征收去做,所谓的综合税制,是指对于纳税人的各类所得,不论其来源均视为一个所得整体,汇总计算后适用统一的宽免和扣除规定,按照适用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课税模式,这种税制更能体现公平。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指出,“个税起征点”仅是诸多税制要素之一,没有其他税制要素的配合,将难以优化实现个税税制的整体效应,只强调诸多变量中的一个“起征点”变量,单一维度地过度关注提高个税“起征点”问题,将会误导我国个人所得税改革。

  个税不应沦为“工薪税”或推综合与分类税制

  目前个税采用分类征收,包括11个类别,除了在企业工作的人逐月缴纳的工资、薪金所得,还包括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以及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此次改革或将以前的11项个人收入,合并成几类进行征税。

  从国际上看,个人所得税按照征收方式可分为综合税制、分类税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三种类型。当前我国现行的个人所得税是实行分类或分项课征模式,即对纳税人的各项收入进行“分别征收、各个清缴”的征管方式,这样的个税征收制度会忽略家庭负担的轻重,同时也造成了收入来源单一的工薪阶层缴税较多、收入来源多元化的高收入阶层缴税较少的问题,工薪所得税所占比重在2000年为43%,2014年则达到了65%,创历史新高。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表示,劳动者所得的税负高于资本项下的税负是明显的错位,个人所得税负落在了工薪阶层头上,同时,个税现行的七档结构也存在分级过多、边际税负较高的现象。

  个税应强化收入再分配功能加计扣除最关键

  回到个税改革本身,“公平”一直是个税改革的方向和目标。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研究员蒋震认为,个税改革是大势所趋,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征管办法已被多次论证,需要强化个税的收入再分配功能,同时个税的改革也有助于弥补营改增扩围后的减税效果。以刚过去的2015年为例,中国税收收入总计124892亿元,其中个税占全部税收收入的6.9%,未来这一比例有望进一步提升。

  实际上,早在2014年,个人所得税改革方案的基本思路已经敲定,个税改革的最终目标是以家庭为纳税单位,按照劳务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偶然所得进行分类征税,在确定合理的免征额后,对家庭赡养老人、子女教育、按揭贷款利息等支出进行税前抵扣。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教授指出,个税改革中最亟需的就是家庭人口赡养的加计费用扣除,但如何界定个税中的各个扣除环节仍是改革关键,其中的挑战之处在于个税改革的相应措施均需要完善的制度来支持。

  改革配套条件需完善 应试点个人申报制

  未来个税如由单位代扣代缴变为个人自行申报,税务部门的执法能力要面临大考。社科院财经战略研究所所长高培勇曾提到,个人所得税综合税制从07年以来已经做了铺垫,比如年收入12万元是要做综合申报,大家每年都在做,只是说如何把申报变成真的,而不仅仅是形式上。

  刘桓教授也指出,个税的下一步改革会很复杂,但一切改革的前提都是明确地推行个人申报制,目前的代扣认缴制多由单位会计完成,但对于未来个税改革的加计扣除,仅靠会计报税会缺乏准确手段及方法去对扣除单元测定,所以个人申报制应该是新一轮个税改革落实的前提,然而现在百姓大多没有主动申报的意识和规范,当前尤其应该针对部分地区及人群试点申报制,从而保证在个税改革方案落地之后可以顺利推行。

  诚如前面所言,由分类向综合计税迈进,仅基础配套设施的完善就是一项大工程,更何况是切中百姓最直接利益的改革,刘桓教授对此表示,改革急不得,一定要谨慎。

  人大建议提高工资起征点

  在今年3月举行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期间,王法亮、刘绍英等30位代表提出两件议案认为,近年来《个人所得税法》的滞后性日渐凸显,工薪所得的起征点仍需提高;《个人所得税法》六次修改忽视了工薪所得纳税人之外的其他劳动者;缺少反避税等国际税收内容,建议修改《个人所得税法》。

  财政部回应指出,关于提高起征点,在下一步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改革中将对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进行统筹研究和考虑;关于其他所得项目的减除费用标准,由于其他所得与工薪所得的计税方法、税率不同,税负不能简单比较;关于个人海外避税,将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以及其他国家财税部门配合,强化境外所得的个税征管。

  谁在交“个税”?2800万人

  中国的个人所得税税法,已经35年没有全面修订了。除了将起征点从1600元上调至3500元之外,这项与普通百姓关系最密切、也最直接的税收制度,几乎维持着上世纪80年代初的面孔。

  在2015年的两会上,上调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呼声再起,全国人大代表、格力空调董事长董明珠等多位人大代表建议将个税起征点上调至5000元。

  20年间,经过数次调整,中国的个人所得税渐渐开始被诟病为“工资税”,即上缴人群以工薪阶层为主。据2004年国家税务总局公布的数字:2004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700多亿元,65%来源于工薪阶层。而另据财政部的公开数据,2012年中国个人所得税收入5820亿元,其中,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收入为3577亿元,占61.4%,2013年,这一数字上升为62.6%。

  全国政协委员,财务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现在中国交个税的人只有2800万人,占不到整个人口总数的2%。这说明个税已经相当边缘化了,如果再提高起征点,还有多少人能交税呢?”2015年3月6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记者会上同样表示,“目前个人所得税的税制不合理,简单地提高个税起征点并不公平。”

  本次个税改革谁会最受益呢?

  多位专家表示,十八届五中全会关于收入分配改革的基本原则会在个税改革中有所体现。《建议》提出,实行有利于缩小收入差距的政策,明显增加低收入劳动者收入,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加快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提低、扩中、调高,大的方向还是很清楚的。”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表示,“提高起征点肯定不是未来改革的方向,改革要放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税制模式的总体框架下去设计具体方案。”

  我国最早提出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是在1995年,至今已经过去了20个春秋,我国仍然是分类征收个人所得税。在即将上报的个税改革方案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哪些个人收入继续分类征收个税,哪些收入纳入综合征收范围。

  确定了综合征收范围后,还需要确定综合计征的税率。现在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范围是3%至45%,共计七档税率,综合所得的税率是和薪资所得税率一样,还是有所调整,尚需进一步明确。张斌表示,工资薪金所得税是每个月由单位代扣代缴,相当于预缴;综合计征后,综合税率的高低,涉及到个人是需要补税还是退税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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