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热电联产项目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本协议为双方根据合作意向签署的框架协议,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本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2018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协议基本情况
1.签署协议的基本信息
2018年6月8日,公司与湖南省金石人民政府就湖南省金石高新区热电联产项目的开发建设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在遵守国家相关政策的前提下,通过友好协商达成一致。
2.协议另一方基本情况:中国湖南省金石市人民政府。
3.本协议是双方合作的框架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4.本协议的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目的
双方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在湖南省金石高新区开发建设热电联产项目,实现安全、环保、节能等双赢发展目标。
2.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
该热电联产项目拟位于金石高新区建材化工园区,占地约120亩(具体以国土规划部门出具的图纸为准),项目正在实施中
统一规划,分期建设。
项目一期建设:一期建设规模为两台锅炉一台机(高温高压机组,热负荷90t/h),二期建设规模为一台锅炉一台机(高温高压机组,热负荷160t/h)。
项目二期建设:根据园区发展进程和用户需求,公司将扩大至4家
三个熔炉。
项目预计总投资约10亿元,其中一期投资约5亿元,一期工程建设期2年。
3.本协议为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宜将在项目合同中进一步明确和细化。
4.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金石热电联产项目是宁波火电在湖南省的第一个能源项目,是宁波火电走出去,积极拓展全国能源市场的重要一步。项目的进一步落地,将更大程度上拓展公司主营业务,提升公司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
本协议的签署预计不会对公司2018年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四.重大风险警告
1.本协议是双方根据合作意向,通过友好协商达成的战略框架协议。对于协议涉及的具体合作事项,需要单独签订相关项目合同,具体实施内容、实施进度、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建议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关于本协议涉及的后续事宜,公司将严格遵守公司章程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查程序和信息公开义务。
特此宣布。
宁波热电有限公司
2018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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