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为政》中写道:“见义不为,无勇也。”见义勇为一直都是我国传统精神的内容之一,小时候,父母、老师会经常给孩子举出见义勇为的例子,如救助落水儿童、打跑强盗等等,政治教科书上也专门划分有见义勇为的章节,见义勇为无疑是我们需要传承的思想。

有许多人可能还有印象,在原来的教科书上,有一则赖宁救森林大火的故事。它宣扬的就是见义勇为的大无畏英雄思想。然而现在大家再翻开新版的教科书会惊讶地发现,这则故事竟然已经从教科书中去掉了。为何见义勇为的事例被摘除?难道是因为时代变了,教育部门认为已经没有必要宣传这种思想了吗?

故事要从这则真实的历史事件说起。在四川石棉的一个普通家庭中,有一个15岁的中学生赖宁,他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同学、老师提起他会对他赞不绝口;而他的父母也十分自豪,自己的孩子如此优秀。

赖宁的优秀不仅体现在他的成绩与性格上。他虽然只有15岁,但是却把社会、国家都放在心上,他不仅拥有普通意义上小的道义,而是拥有怀揣天下的大义。10岁的时候,当他听说有人在他家附近的大渡河大肆捕捞鱼类时,他的正义感让他不能放着不管。他当即向政府举报了那个滥捕滥捞的渔民,这也被政府人员得到了鼓励与嘉奖。

不仅如此,他与当地很多正义的百姓一样,为了保护当地的树林做了很大的贡献。在石棉山区,由于树木繁多,气候比较干,如果一旦失火会造成不可挽回的后果。当地的百姓看到有火灾就会自发地组织救援队去救火,等待消防队的到来,赖宁也是他们其中的一员。他小学的时候就参加过两场大火的救援,用自己小小的身躯去挽救濒临被烧的树。

然而,英雄有时候会发生不幸,这让人惋惜。在1988年的春天,有一天下午,因为旁边的电路短路,森林里起了一场大火。赖宁听说后,又积极地跑到山上去救火。由于是春天比较干,而且当时还刮着风,火势不一会儿就蔓延很广,消防队也及时赶到。自发组成的救援队见火势已经逐渐变大,控制不住,很可能一不小心就会受伤,于是就解散了;赖宁这时的倔强体现了出来,他想要与消防员一起救火!

于是,他趁一起回家的同伴们不注意,又返回了森林里。他随手抄起一根粗一点的树枝,朝着着火的枝干猛地抽打,火低下去了一点,他感到十分欣慰,又继续去扑。就这样,他一点点地逼近,试图把这片火消灭。

然而,赖宁的消息直到第二天才传到人们的耳中,他因为救火牺牲了。当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他的父母既震惊又悲痛无比,他们没有想到,自己15岁的孩子还有大好年华,就这样早早地去了天堂。当地的政府在惋惜和悼念他的同时,也给他颁发了奖章。中国共青团、国家教委决定授予赖宁“中国少年先锋队小主席”、“英雄少年”和“全国十佳少先队员”等荣誉称号。

之后,为了纪念赖宁勇于抗险的精神,教育部决定把赖宁见义勇为的事迹写成文章,编进教科书里,以便学生们学习、瞻仰他的精神。见义勇为也成为那个时代一个显著的标签,大众们都想要努力地学习和成长为赖宁一样的人。

然而现在,赖宁的故事却被从书中删除,这也使得人们想起政治书上一个不起眼的变化:之前的政治书,有一节名字是“见义勇为”,但是现在,它已经被改成了“见义巧为”,看上去这只是一个字的变化,然而含义却有着巨大的差异。

见义勇为是指看到合乎正义的事就勇敢地去做,而见义巧为从字面上就可以区分开,它是指看到合乎正义的事就巧妙地去做,或者说力所能及地去做。如果说,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那么见义巧为就是适应新时代的传统美德,它根据时代、人们的价值观念将见义勇为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这并不是说人们不需要“勇”为了,而是在“巧”的前提下“勇”。

见义巧为摒除了旧时思想中的不足,同时保留了最珍贵的道德,因此是思想上的飞跃和进步,这样的道德传承也是科学、合理、符合社会价值和国情需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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