士农工商的阶级划分,决定了古代人们以入仕为最高的人生目标。曾有这样一个故事,在清朝康熙三十三年,有一个南方学子,名为陈瑸,他在万千学子中脱颖而出,中了进士,之后任职福建古田县县令。从政二十多年,远离故乡,难以见到家人,但他依旧为官清廉。任职期间,崇尚节俭、严厉惩戒贪官、倡导文化学习、建设书院,很快便得到了上司的赏识,升了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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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可能不认识他,但你肯定认识海瑞,此二人加上丘浚,号称“岭南三大清官”。当时的国家最高执政人康熙称赞他为“苦行老僧”。“苦行”二字用在这里,十分恰当、精妙绝伦。生动地概括出了古代官员们的艰苦生活。说到这里就不得不说一说今天的主题——异地任职制度。

何为异地任职制度

要说异地任职制度,首先得了解什么是异地任职。顾名思义,异地任职即入仕为官者需在户籍外的地方任职、工作。再详细一点,就是官员不能在本籍任职,也不能与其亲属同时在一个地方、一个部门任职。“

异地任职”之所以诞生,就是因为最高统治者的私心,所以在之后很长的时间里只能作为一种用人方式存在,并非正式的政治制度。依照此惯例,朝廷用人的官员通过揣测上位者的心意,逐渐强化了“仕官避本籍”的传统,使得郡国守相到县令等皆不用本郡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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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任职方式的成立需要一个前提条件,那就是必须有足够的备选官员供其调配。因为从郡守到县令,都直接隶属于中央政府。只有当中央政府可以在更大范围内选择适合的官吏,有了挑选的余地,才有可能对官吏的任用地点做出调配。 

异地任职制度的起源与发展

随着中央选官的自主性加强,异地任职也逐渐蓬勃发展。

“异地任职”制度首次创于西汉,虽然在当时并没有书面明文作为证据,却也成为了官场内一种约定俗成的规则。也是在这一时期,异地任职逐渐由一种不成文的规矩演变成一种政治制度。据统计当时官员的籍贯,有二百八十余任郡国守相,都是外郡人。刺史五十一任,其中约四十五人籍贯不在本州。

“百代犹行秦法政,十批不是好文章。”秦汉以前,在当时的地方政治中,主要施行郡县制,“本地为官”制度是其最为悠久的传统。也就是阶级负责制,类似与西欧的封建制度。也就是所谓的,国君向天子负责,大夫向国君负责,最底层的百姓向大夫、国君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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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西汉初年,汉高祖从秦朝的灭亡中吸取教训,认为秦朝的灭亡归根结底是因为没有施行分封制度,他非但不加强国家中央集权,反而大肆分封同姓族人。最终导致,皇权、勋贵等,专横跋扈、横行乡里,地方势力过大,甚至挑衅中央政权,成为政令推行最直接的障碍。

直到汉武帝时期,施行行推恩令、抽离地方精英等政策之后,地方势力逐渐弱化。但仅凭上述措施还远远不够,于是“异地任职”应运而生,成为政府强化中央集权的首选措施,且效果显著。

到了两汉时期,察举制将选官的权力交给了地方的官员,地方势力持续强大,名门望族再一次成为了选官的主要依据。为此,高门大族子弟入朝为官之时,更多的会衷心信奉中央政府,小心谨慎地运用异地任职。于是,很多名门望族便靠着垄断教育资源和学术资源成为封建帝国统治的中流砥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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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魏晋时期,出现了九品中正制,选官的权力不再掌握于地方官手中,而是由中央政府全权管理。这种选官制度的实行方式是由中央选择贤能、可以慧眼识人的官员任当地州的中正官,访察士人,评列九品,作为除授官吏的主要依据。中正评定士人,家世、才能并重,保证选用的官员是真正的具有才学、为政清廉的有志之士。

但此法也不是毫无缺点,因为中正官一职多由世家所垄断,所以地方势力很大程度上还是把持着选官的权力。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异地任职依旧是官场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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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隋唐之时,出现了影响至今的选官制度——科举制。这是异地任职制度发展的重要机遇。科举制的创立有效地抑制了地方势力的滋长,为寒门子弟开辟了一条一步登天的康庄大道,打破了贵族势力对官场的垄断。科举制选拔官吏不再以家族名望为主要参考条件,而是以学子才学、考试成绩等作为核心依据。选官的权力也全部收归中央,中央集权的不断加强,带来的结果就是异地任职制度开始更加广泛、严格地推行。

宋明以后,中国古代进入到了中央集权的强化期。宋朝几乎是全面收回了兵权和对地方的治理权,造就了一个外表十分强大的中央政府,却“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朝代。此时的宋朝,在实际上是削弱了朝廷对于地方的控制权。

直到清朝,中央集权达到了历史顶峰,这是异地任职制度最为完备的时刻。例如:康熙四十二年,进一步规定,定外任官,在籍五百里内者,皆需回避。乾隆时,规定祖籍也要回避。异地任职制度被执行得十分彻底。

异地任职制度的意义及影响 

异地任职制度,自西汉确立,到清朝截至,在历史的画卷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它在历史上强化了中央集权,却压抑了地方治理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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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任职制度总是伴随着中央集权的发展而发展的。于是,当中央集权达到顶峰之时,地方精英也就失去了它本身的活力。这对统治者来说,可能是是为了防止地方豪强势力壮大而应有的牺牲,是正确的取舍。但地方管理者权利的弱化、地方治理的腐朽也同样会带来当时统治者无法承担的后果。所以,千百年来在,中国中央与地方的关系一直是矛盾的、不可化解的。

与此同时,也会出现管理者在治理地方时出现难以沟通、下达的政令难以施行的问题。要知道,异地任职的官员在陌生的地方,对当地的风俗、情形一概不知,甚至有的语言都不通,这便很难获得当地百姓的信任,百姓不信任,政令的施行度就低,地方治理水平相对应的也就不会高。

同时,获得百姓信任是一个漫长的工作过程,地方管理工作的效率也会相应的变低。要知道异地任职对于官吏本身的前途来说有着极大的不确定性。既没有油水,有远离中央管理中枢,工作条件艰苦,且升迁难,这对官员的挑战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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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即便是异地任职,也要时不时地挪动官职,防止在一个地方任职时间太长,以至于在当地根基稳固,形成新的地方势力。所以很多时候,刚刚熟悉了一个地方的职务,立马又调到了另一个地方,想要有政绩,难如登天啊!

这样的短暂任期对于地方及任职官员就是一种折磨,最后导致那些需要花费长时间、大力气才可以解决的、真正迫在眉睫的问题,往往得不到有效的处理,极容易消磨官员的工作积极性。

结语:

总的来看,作为中国中央集权的产物,异地任职制度,一方面是能够强化中央权力,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是统治者巩固势力必然的选择。其最终目的不过是为了中央更容易地控制地方。

在当时,中国不仅是封建专制制度的国家,也是家族宗法制社会,极易形成强大的地方势力,从而对中央集权造成威胁。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国家施行了一系列的制度,“异地任职”只是其中之一,它有效的防止了家族势力的膨胀、抑制了高门贵族、官员的腐败。在当时的历史背景下,在加强中央集权的历程中,做出了极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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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同时,虽然异地任职有利有弊,但取其精华进行继承后,它对现今的政治制度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对今天的政府官员的任命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在一定程度上有效预防了政治腐败,加强了政治清明。

每一个制度的施行,都将经历一个由弱小到强盛,再由强盛到衰弱的过程。但无论它如今处于哪一个阶段,都必将对其当时以及未来的政治产生一定的影响。这个影响或好或坏,都是它存在过的证据。

参考文献:

《中国古代行政制度史》

《中国地方行政制度史》

《资治通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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