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敏

殷墟发现后,殷大墓始终是殷墟考古发掘的主要内容。

但历经几千年的变迁,有的殷墓在埋葬不久就被人盗过;战国以后,盗墓之风盛行;宋代金石学兴起之后,更助长了盗墓之风——当时虽有学者们的“探墓”,但没有科学的考古手段,因而与盗墓无异。近代甲骨文的发现虽是好事,反过来更诱使人们大肆盗掘殷墟。几经盗发,大墓被洗劫一空,这给研究殷墟文化带来了许多困难,直到1976年,妇好墓的发现才改变了这一局面……

妇好墓内随葬品场景,现存于今河南安阳(安阳殷墟博物苑内)

墓中的葬具是木椁和漆棺,残朽的痕迹依稀告诉我们,椁室长5米,宽3.5米,高1.3米,椁盖上覆盖有彩绘的织品。漆棺的大小已经无法看到,表皮的残片可以看出黑、白两种颜色,厚达1.5厘米的漆皮一定是经过多次的髯漆而成,漆皮上还有一层麻布和一层薄绢,可以看出漆棺做工之讲究、装饰之精美。让人遗憾的是,盛殓在棺内的墓主人遗骸已经腐朽无存。

好在,这座墓葬中同时发现了近200件写有铭文的礼器,铭文凡9种,其中铸“帚好”或单一“好”字铭文的共 109 件,占有铭文铜器的半数以上。这些铜器造型优美,庄严典雅,花纹精致,在整个铜器群中具有极其显著的地位。“帚好”当系作器者自名,以示其所有。由此判断,墓的主人就是“帚好”。

“帚好”称得上是一位殷墟里的名人,其名亦见于殷墟甲骨刻辞,甲骨刻辞中有多达200余条有关“帚好”的辞例。实际上,甲骨文、殷代金文中有许多有关“帚”的材料,一般是“帚”后加一词或“帚”前加一词,作“帚”某或“某”帚的形式。这个“帚”字,其实就是后世的“妇”字,其繁体字写作“婦”,正是来源于原始的“帚”,后来才在文字繁化过程中加上了“女”旁。如此一来,“帚好”也就成了“妇好”。至于“好”字,在商代的甲骨文中,没有一个是作为“好坏”之“好”出现的,而仅见于人名。民国吴其昌在《金文世族谱》序中指出:文献上的“子姓之实为好姓”。也就是说,“好是子的女化字”,“妇好”之“好”应读为“子”,而“妇好”也就可以理解为“子姓之妇”,当然,也有学者认为“好”是私名,在没有最终定论之前,读作“妇好”(hǎo)也不能算错。

妇好墓出土的三联甗

甲骨刻辞中的妇好,为商王武丁(夏商周断代工程定为公元前1250年至公元前1192年在位)的妻子之一,墓葬铜器铭文中的妇好也属武丁时期,从随葬器物的质量与数量看,妇好应是王室高级贵妇,这与卜辞中妇好的身份一致。换句话说,妇好墓中的“妇好”和卜辞中的“妇好”系同一人,为武丁的法定配偶之一。许多卜辞记载了武丁关心妇好日常生活中的吉凶祸福与健康状况,也不断地占卜为之求神保护。在妇好死后(大约在武丁执政中期),武丁为失去妇好而伤心,并为去世的妇好进行祭祀。这些都表明武丁对妇好的关心超过对其他诸妇,妇好与武丁的关系比其他诸妇都要密切。

有人或许要问,《史记》记载,商王室为“子”姓,若是娶“妇好”为妻岂不是违反了古代“同姓不婚”之规?其实,一个世纪前的王国维就指出,“周人制度大异于商者……三曰同性不婚之制……商人六世之后或可通婚”。这就是说,“同姓不婚”在商代还不算是一条禁忌。其实,这个禁忌就算在周代也没有严格执行。《论语》里就有这样的句子,“君娶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说的就是鲁昭公娶了吴国太太。鲁、吴均是姬姓诸侯国,为了掩饰同姓而婚的事实,鲁昭公才故意称夫人为“吴孟子”(按惯例应叫作“吴姬”)。鲁国号称继承周室典章制度最多的诸侯国尚且如此,周代之前的殷商时期,同姓婚姻的限制即便存在也必不严格,自然也就可以想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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