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世纪朝鲜和明朝之间的“宗溪辩论不败”和历史书

黄秀智

内容摘要:朝鲜王朝从建国初期开始就面临着严重的合法性危机,宗溪问题成为典型的政治阴影。

十六世纪,朝鲜与明朝围绕《大明会典》展开的长达70余年的“宗系辩诬”,深刻影响了朝鲜政治进程和两国宗藩关系,这是由朝鲜儒学发展和王权构造所致。十六世纪既是性理学昌盛的时代,士林派逐渐主导朝廷,也是朝鲜王权式微的时代,王权危机逐步加深。“宗系辩诬”为士林、王权、皇权的利益诉求和政治互动提供了契机:士林派主导了道德话语权,赢得了党派利益;王权塑造了自身正统,缓解了现实困境;皇权加强了内外权威,巩固了宗藩关系。三者共同参与开创了一个辩诬传统,通过改变历史上的不光彩记忆,解决现实中的合法性危机。

作者简介:黄修志(1987- ),男,山东东平人,鲁东大学文学院讲师,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后。文章原刊:《外国问题研究》2017年第4期。

靠兵变和政变而推翻高丽王朝的朝鲜王朝,自建立后就承负着无法抹除的合法性危机,这是朝鲜政治文化中的一个幽灵和阴影,所以朝鲜时代常借天命观、事大观、华夷观等巩固政权合法性。尤其是在以信奉朱子学的儒生为基石的王权体制中,朝鲜的合法性危机面临着前所未有的严峻形势。一方面,朝鲜对朱子学的贯彻越彻底,道德合法性危机的阴影就越浓郁,其对王朝起点的叙事也就越敏感;另一方面,朝鲜王权越是承平日久,其对王朝的控制力量就越是鞭长莫及,现实合法性论证的需求也就越迫切。

所谓“宗系问题”,是指朝鲜太祖李成桂的出身问题及建国问题,这涉及朝鲜建国前的两个疑点:一是李成桂是否高丽权臣李仁任之子,二是季成桂是否弑杀高丽四位国王而建国。“宗系辩诬”起源于朝鲜王朝建立之初与明朝的紧张关系之中,朝鲜从针对《皇明祖训》申辩到围绕《大明会典》辩诬,再到明朝最终颁赐刊正,共持续近二百年时间。但《皇明祖训》和《大明会典》的记载影响深远,直接影响到明清私著对朝鲜宗系及建国之事的记载。所以《大明会典》的刊正颁赐并非宗系辩诬的结束,从晚明到晚清,朝鲜仍然在为宗系辩诬之事奔忙。可以说,“宗系辩诬”乃朝鲜王朝一个挥之不去的政治阴影。①

自20世纪上半叶始,国际学界对朝鲜的“宗系辩诬”事件就有所瞩目。管见所及,美、中、韩三国皆有学者著鞭在先:美国学者富路特 Goodrich)早在1937年就发文针对李成桂建国的“宗系之辨”和光海君被废的“仁祖反正”这两大政治事件的辩诬活动做了简要梳理;中国学者王崇武随后于1944、1947年研读朝鲜史料之时亦关注了宗系辩诬和“仁祖反正”辩诬;韩国学者黄元九、李成珪在1982、1993年分别梳理了朝鲜的大部分因书籍而引发的辩诬,皆涉及“宗系辩诬”。②另外,一些韩日学者在各自的高丽朝鲜史研究中常提到“宗系辩诬”问题,但多视其为中韩关系史的插曲,如李铉淙、今西龙、末松保和等。③21世纪以来,国际学界尤其是东亚学界对“宗系辩诬”的研究日渐增多而深入。中国学者孙卫国、闫晓静、杨艳秋、高艳林、王玉蝶等,④韩国学者权仁溶、朴成柱、金暻绿、具都暎、郑厚秀等,⑤日本学者桑野荣治、新加坡学者许齐雄等,⑥或描述“宗系辩诬”的前后原委,或关注不同阶段的辩诬个案,或观察辩诬过程中的两国关系,或比较“宗系辩诬”和“仁祖反正”辩诬的异同,皆在研究空间上有所推进。但是,限于研究视野和史料范围,以上大多数研究仍然偏重于其中一个方面:在研究叙事上注重描述和梳理而非解释和反思,且若干研究在史料解读上亦有失检之处;在研究视角上关注两国宗藩关系而非本国政治进程,缺少对权力结构和内部动力的讨论;在研究意识上强调中国文化对“宗系辩诬”的影响,忽视朝鲜儒学的深刻影响;在研究内容上较多注意当时朝鲜朝野文人的态度,较少涉及当时明朝文人的观感。

所以,这些问题也导致以往研究很难有效回答以下几个疑问:第一,为何七十多年来朝鲜历朝君臣皆众口一词呼吁解决《大明会典》的宗系问题?第二,十六世纪的朝鲜,其政治结构和儒学观念发生了哪些变化,促使朝鲜如此重视“宗系辩诬”?第三,朝鲜君臣和明朝皇帝想通过“宗系辩诬”解决现实中的哪些问题?即“宗系辩诬”如何影响了朝鲜和明朝的权力结构及两国的宗藩关系?第四,《大明会典》“宗系辩诬”确立了怎样的礼法传统?对朝鲜王权和士林产生了怎样的影响?第五,《大明会典》的刊改并非意味着朝鲜“宗系辩诬”的胜利结束,为何后来又出现更多其他书籍而引发的“宗系辩诬”?对此,笔者不揣浅陋,尝试着在前辈学者的基础上,将十六世纪作为一个整体时段,对上述问题进行追问和探索。

一、建国阴影:朝明关系的建立与“宗系辩诬”的产生

公元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称帝,建立明朝,命徐达率军北逐蒙元,元顺帝逃至漠北,在元亡明兴的东亚变局下,高丽王朝面临舍元服明的重大抉择。朱元璋即位之后便遣使赐玺书,又送还高丽流人,向高丽表达和平诚意。高丽恭愍王王颛也向明朝朝贡,接受明朝册封,奉明正朔。⑦在朱元璋眼中,高丽“人知经史,文物礼乐略似中国,非他邦比”。⑧然而不久之后,高丽亲元派代表人物李仁任弑杀王颛,立辛禑为国王,后又向明朝请赐王颛谥号,这引起了朱元璋的不满:“颛被杀已久,今始请谥,将假吾朝命,镇抚其民,且掩其弑逆之迹,不可许。”⑨辛禑即位后,李仁任等亲元势力膨胀,崔莹秉权后又有攻辽企图。⑩洪武二十年(1387年)十二月,明朝设立铁岭卫,激起两国在辽东边界上的冲突。次年,辛禑停用洪武年号,恢复元朝冠服,命令崔莹、李成桂率军进攻辽东,但李成桂认清形势:“若犯上国之境,获罪天子,祸立至矣,亟应除君侧之恶,以安生灵。”(11)在众将响应之下,李成桂返攻王城,囚崔莹,废辛禑,先后立辛昌、王瑶为王,李成桂掌控高丽大权。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李成桂又废掉王瑶,转而杀之,易姓革命,建立朝鲜王朝,史称朝鲜太祖,自此奉行慕华事大之方针,改名李旦,向明朝贡。虽然明朝勉强承认了李成桂的朝鲜,但高丽四位国王连续被废被弑及李成桂在边界挑起的事端引起了朱元璋的厌恶和愤慨。反对李成桂的尹彝、李初等人逃至金陵传播消息,且由于“以前的权臣李仁任是亲元派,其势力也曾在辽东铁岭问题上造成两国摩擦,杀了恭愍王,太祖朱元璋自然而然联想到李成桂乃李仁任之子这种错误的出身关系”。(12)

但是,揆情度理,对牢牢掌控国内和东北亚情报网络的朱元璋来说,自称帝起,他已与高丽周旋二十多年,对高丽政局密切关注,不可能对高丽末两大权臣李仁任和李成桂的关系如此混淆。考虑到当时“北虏南倭”的边疆形势及朱元璋一贯的外交手法,他常“利用高丽发生的宫廷政变来牵制高丽与北元之间的接近”,“明朝在表现出重视和维护礼的原则的同时,将册封作为外交游戏中的筹码来使用”。(13)所以,朱元璋很可能并不混淆李仁任和李成桂的关系,只不过恰好乘机作为道德礼制上的把柄,通过外交战术,对李成桂的合法性进行规训和牵制,使其不得不依靠明朝的册封,以此彰显明朝在东亚的权威,也借此考验新兴朝鲜对明朝的态度。

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四月,朱元璋派内史黄永奇等出使朝鲜,在《告祭海岳山川等神祝文》中威吓朝鲜:“为昔高丽陪臣李仁任之嗣某,今名某者……今观李某所为,似非奉帝命主生民者……彼若肆侮不已,问罪之师,在所必举。”(14)听闻此语,李成桂马上向朱元璋奏明自己与李仁任毫无血缘关系:“臣于仁任,本非一李。自臣与闻国政,将仁任所为不法,一皆正之,反为其党所恶,至有尹彝、李初逃赴上国,妄构是非,尚赖陛下之明,已伏厥罪。然其党与,潜伏中外,忌臣所为,至今纷纷不已。”(15)但朱元璋并未认可这一说法,仍然在次年修订刊正的《皇明祖训》中标明:

朝鲜国,即高丽,其李仁人及子成桂今名旦者,自洪武六年至洪武二十八年,首尾凡弑王氏四王,姑待之。

且教导后世子孙:

凡我子孙,钦承朕命,无作聪明,乱我已成之法,一字不可改易。(16)

如此一来,朱元璋便通过《皇明祖训》将李成桂的出身问题及弑杀高丽四王的问题确定下来,后来明朝弘治年间纂修的《大明会典》亦沿袭了《皇明祖训》的这一说法,由此,《皇明祖训》和《大明会典》这两部分别代表帝王最高意志和国家最权威解释的典籍引发了此后明清四百余年断断续续的宗系辩诬活动。

李成桂的宗系和建国问题乃朝鲜王朝的正统之源,更关联到后世王权谱系的合法性。所以李成桂自建国开始就着力修史以确立自身的合法性,这也为后世国王所仿效。(17)应该看到,李成桂出身的“宗系”问题与弑杀四王的“恶名”问题纠缠在一起,构成朝鲜宗系辩诬的一体两面,皆因两者具有历史和逻辑上的联系。虽然李成桂确非李仁任之子,但李成桂的篡位确实存在弑杀行为,而李仁任也曾弑君,所以这也是朱元璋愿意相信李成桂乃其子的原因,若两者有其一成立的话,那么就很容易造成另一方面也是事实的印象,皆从根本上威胁着朝鲜王朝的正统性。所以,朝鲜在宗系辩诬之时必须要同时解释这两个问题。

《皇明祖训》刊出后便引起了朝鲜使臣的注意,建文四年(1402年,朝鲜太宗二年),朝鲜使臣赵温自南京返国,将《皇明祖训》的相关记载报告给太宗李芳远,李芳远随即趁朱棣即位之机,在永乐元年(1403年)遣使司平左使李彬、骊原君闵无恤赴京朝贡谢恩,并呈递宗系辨明奏本,奏称:“臣父已曾具本奏闻,臣今听知《祖训》条章内仍然记录,兢惶无已……(李仁任)于臣宗系各别,伏望圣慈垂察,令臣宗系,得蒙改录,一国幸甚。”(18)当时朱棣刚刚通过“靖难之役”取得帝位,在国内人心未稳,“新登宝位,天下诸侯未有朝者。独朝鲜遣上相进贺,帝嘉其忠诚,是以厚之”,(19)朝鲜的朝贡无疑为其合法性增光添彩。实际上对朱棣和李芳远来说,“政权合法性的证明是双向的”。(20)针对朝鲜的请求,朱棣下旨:“朝鲜国王奏,既不系李仁任之后,想是比先传说差了,准他改正。”(21)同时颁赐朝鲜《大统历》一百本、《古今烈女传》一百一十部,又放还以前拘留的朝鲜使臣,以示恩赏。虽然朱棣的慷慨承诺和恩赏令朝鲜“举国欣幸,上表陈谢,子孙世世仰戴皇恩”,(22)但是朱元璋早已告诫后世子孙对《皇明祖训》内容“一字不可改易”,这注定了朱棣是不可能真正顺应朝鲜请求对《皇明祖训》的相关记载进行更正,所以明朝只能在其他书籍中对此事进行更改。

英宗天顺年间,明朝在刚修成的《大明一统志》中对李成桂的宗系及建国问题做了相关更改:“(洪武)二十五年,其主瑶昏迷,众推门下侍郎李成桂主国事,诏从其自为声教。成桂更名旦,徙居汉城,遣使请改国号,诏更号朝鲜。”(23)于是,朱棣准许改正的承诺和《大明一统志》的更改成为后来朝鲜围绕《大明会典》辩诬的依据和明证,常被朝鲜使臣在辩诬奏文中提及。

二、累朝陈辩:《大明会典》“宗系辩诬”的演进

《大明会典》乃明代官修典章制度大全,于弘治年间开始纂修,正德年间重校刊行,嘉靖年间续修但未及刊布,直至万历十五年(1587年)才重修完毕付梓刊行。所以,朝鲜围绕《大明会典》的“宗系辩诬”实际上与《大明会典》复杂的纂修进程息息相关,它耗费了朝鲜巨大精力,前后历经朝鲜中宗、仁宗、明宗、宣祖四朝共七十余年。

正德十三年(1518年,朝鲜中宗十三年),朝鲜使臣李继孟从北京回国后报告《大明会典》仍然延续了《皇明祖训》对李成桂宗系及弑杀四王的相关记载,朝鲜中宗闻此讯息,马上召集众臣商议此事,众臣一致认为“《会典》所录,错妄至此,岂唯圣衷痛怛?百代臣庶之所共痛愤……无其实而被恶名,流布天下,实所痛心”,(24)纷纷表明必须遣使辩诬。随即,朝鲜派出以南衮为正使、李耔为副使的奏请使团赴京辩诬,向礼部呈上南衮所撰的辩诬奏文,奏称:“臣今听知《大明会典》所录,不惟宗系未蒙改正,又加先祖所无之恶名,一国臣民惶骇罔措……先臣新讳出处本末及四王终始,无一毫可疑之迹如此,而不逞之徒,造为诬辞,流闻上国,不惟地下之灵含怨抱痛于冥冥之中,抑亦圣朝宝典恐或未免于传讹。此臣之所以揭额槌胸而不知自止者也……伏望圣慈,仰遵先皇帝之命,许正传说之谬,臣一家得祖其祖,先臣某亦雪幽冤,不胜幸甚。”(25)对此,礼部建议:“《会典》一书详载我国制度,其事关外国是非,嫌疑之间皆在所略,况成桂之得国,出皇祖之命,其不系仁人后又有太宗诏可征,宜从其请。”(26)明武宗看到朝鲜奏文及礼部建议后下旨敕谕朝鲜国王:“尔祖李成桂原不系李仁任之后,我太宗文皇帝已有旨,准令改正,今尔又具奏陈情,诚孝可念。特允所请,降敕谕以朕意,尔其钦承之。”(27)但朝鲜使臣倾向于尽快改正,以免传讹依旧,礼部尚书毛澄等人安慰说,《会典》所录专据祖训,不可追改,但《会典》随时而增损,不久就会重修,到时肯定会根据此圣旨改正。(28)

嘉靖八年(1529年,朝鲜中宗二十四年),朝鲜从本国陈慰使李芃那里得知明朝要重修《大明会典》的消息,认为此乃辩诬改正《会典》之误的良机,便派出圣节使柳溥及进贺使李菡再次赴京就《大明会典》的宗系辩诬之事进行交涉。明世宗降旨礼部:“是朝鲜国陪臣所呈本国宗系事情,既有节奉祖宗朝明旨,尔部里便通查,备细开载,送付史馆,采择施行。”(29)当年十月,柳溥等人回国后向中宗报告辩诬情形,朝鲜大臣皆以为“虽已令史馆改之,其定改与否,时未的知”。(30)事实上,明世宗虽然对朝鲜的请求大为用心,正式命令史馆更改,但其与明武宗一样,都只是空头许诺而已,因为嘉靖朝重修《大明会典》也是费尽周折,断断续续,并未刊行。然而,朝鲜一心将此作为任重道远的大事,坚持不懈地在嘉靖十六年、十八年、三十六年、四十二年派出专门的辩诬使询问明朝重修《大明会典》的进展。(31)

万历元年(1573年,朝鲜宣祖六年),朝鲜趁万历皇帝刚刚登基刷新朝政之机,遣使赴京为《大明会典》“宗系”、“恶名”之事辩诬,但《大明会典》尚未修成,明朝也只能一如既往地许诺将在书中改正,不过此次与以往有所进展的是,明朝答应将朝鲜前后辩诬奏辞写入新修实录之中,以备后来纂修《大明会典》之时采纳。(32)从此之后,宣祖国王紧紧抓住每次朝贡机会,又分别在万历二年、三年、五年、九年、十二年、十五年派出专门的辩诬使不断提醒催促明朝,恳请早日颁赐刊正的《大明会典》。

万历十六年(1588年,宣祖二十一年),随着《大明会典》接近完成,当年十月,宣祖国王命令谢恩使俞泓、书状官尹暹赴京做最后的努力。俞泓等人在礼部呈文乞请,而礼部认为《大明会典》虽然已经完成,但还未经御览,难于先赐,于是俞泓率一行人“泣血跪请之”,礼部尚书沈鲤“感其诚,即具题本,奏请顺付”,明神宗恩准,正式将刊正的《大明会典》宗系、恶名改正一册颁赐给朝鲜。(33)宣祖国王欣闻此讯,传于承文院和承政院曰:

古之后嗣之君,莫大于中兴祖业,光复旧物,然此不过外物耳,岂如今日得雪数百年至痛,使祖宗无父而有父,无君而有君,而环蝶域数千里之场,始得为人类,彝伦攸叙,东韩再造,祖宗在天之灵,以为如何?予可以有辞矣。

对此,政院回启曰:“上自列圣,下至臣庶,含冤抱痛垂二百年。今观宝典新颁,东韩再造,无非自上奉先尽孝,事大至诚之致。”(34)次年五月,俞泓携《大明会典》一册,一路春风得意返回朝鲜,“乡程多逸兴,珠曲送娇莺。鸭渚春应好,烟花十里明”。(35)宣祖国王亲自在慕华馆迎接,对此次使团的众多人员都加封赏赐,宣祖国王称赞此次使行“间关万里,殚尽一心,手捧纶音,亲擎宝典,变禽兽之域为礼义之邦,是吾东方再造,箕畴复叙之日也。”(36)不久,圣节使尹根寿又赍《大明会典》全书及神宗敕谕回国,(37)正式标志着《大明会典》宗系辩诬宣告结束。

虽然《大明会典》卷105《朝鲜国》开头坚持沿袭《皇明祖训》的记载,但朝鲜君臣很满意地看到后面的叙述:

先是,永乐元年,其国王具奏世系不系李仁人之后,以辨明《祖训》所载弑逆事,诏许改正。正德、嘉靖中,屡以为请,皆赐敕奖谕焉。万历三年,使臣复申前请,诏付史馆编辑,今录于后。

后面紧接着对李成桂的世系及李仁任的世系分别作了区分叙述,又称:

瑶妄杀戮,国人不附,共推成桂署国事,表闻,高皇帝命为国王,遂更名旦,赡瑶别邸,终其身。(38)

三、矫情伪饰:《大明会典》“宗系辩诬”的虚与实

虽然刊改后的《大明会典》对“宗系辩诬”的叙述文字令朝鲜君臣如愿以偿,但此段文字漏洞迭出,经不起史实推敲。首先,永乐元年,朝鲜太宗李芳远只是奏辨宗系差错,并未“辨明《祖训》所载弑逆事”,因为弑逆是不争事实,且建国未久,难以遮掩。但《会典》文字却表明朝鲜对宗系和弑逆的辩诬早在永乐时期就“诏许改正”,这就为后来朝鲜历朝辩诬提供了合法证据和皇权保护。其次,李成桂确实主导了弑杀国王的事件,“妄杀戮”的不是王瑶,而是李成桂,王瑶死于非命,并未受李成桂赡养寿终,且明太祖因对其充满愤怒,“姑待之”,并未册封其为国王。但《会典》文字却把李成桂塑造成一个顺天命、应人心、获册封、守忠孝的开国之君,令读者认为朝鲜的“宗系辩诬”实乃理所当然,值得同情,必然成功。

实际上,在“宗系辩诬”过程中,李成桂的出身问题很容易辨明,关键在于朝鲜君臣如何解释弑杀四王尤其是弑杀王瑶这一确凿的事实。在李成桂建国过程中,太宗李芳远是主要参与者之一,他很清楚弑杀四王事件不仅与乃父有重大关联,即便自己也难脱干系。另一方面,两位太宗——朱棣和李芳远也都是通过流血兵变而篡权即位的,若与朱棣争辩弑杀四王事件,不单自取其辱,还会使朱棣感到含沙射影、指桑骂槐之嫌,必然疑怒。所以这就是为什么李芳远向永乐帝只奏辨宗系差错而不奏弑杀四王的原因所在。但自《大明会典》于正德年间刊出后,朝鲜中宗决意在奏文中将宗系差错连同弑逆恶名一起辨明,大胆说“无其实而被恶名”,然明朝的回答敕书却只提宗系,未提恶名,这令朝鲜君臣心虚焦虑。中宗执意奏请辨明恶名,但大臣颇有顾虑,反对强辨,认为若不成功,反而自曝祖宗丑事,名儒金安国提醒中宗:“太宗朝,只请宗系者,必有其意。”(39)后来赴京辩诬的奏请使林芑,也承认:“连弑四王,实事难泯,吾不敢措辞。”(40)但对国王来说,宗系差错和弑逆恶名是同等严重的侮辱,若弑逆成立,则朝鲜的建国便是乱臣贼子的篡权,弑杀君王乃礼教诛伐的禽兽行为,更何况还是“连弑四王”!朝鲜国岂不沦为没有纲常名分的禽兽之邦?既然朝鲜是弑逆之邦,那作为天下文明领袖的明朝为何还要承认其为朝贡属国呢,岂不是败坏明朝名誉?所以当时使臣南衮、李耔等上书礼部:“小邦虽被诬于流言之口,已蒙高皇帝灼见其情,许同于声教之中。而至于百年之后,乃追举其事,申之策书,四海之人徒见此书,而未谙高皇帝之意者,必皆曰:‘朝鲜,弑逆之邦也。’又将曰:‘弑逆之邦,亦在朝贡之列乎?’则非惟小邦暧昧之名久而逾新,抑恐圣朝以字恤小邦之故,有以致四海之议,尤所痛惜而不敢自安者也?”(41)事情真假不重要,对礼义形象的宣传和确认才最重要,所以之后的历代国王在宗系辩诬坚持奏明弑逆恶名,志在一并澄清。

七十余年,朝鲜使臣络绎不绝,在北京、汉城日夜守望宗系辩诬的解决,对一切细节费尽心机,时时用心,斤斤计较,甚至过于敏感。在外交公关上,明使龚用卿、吴希孟、华察、薛廷宠赴朝,国王亲自过问嘱咐辩诬之事。(42)朝鲜使臣赴京,每次皆耗费大量金钱、礼物和精力与明朝官吏周旋,以期满足需求,使之尽心为辩诬奔走。使臣与礼部官员百般交涉,当礼部官员援引祖训严令后,使臣也灵活回答:太祖是祖,成祖、正德、嘉靖等也是祖,同样是祖,为何不能改?当时万历年间修《武宗实录》《世宗实录》,耽搁了大明会典的修纂,使臣努力促使明朝将辩诬事宜写入实录,以便作为刊改会典的凭据。朝鲜还比较敏感一些字眼,如礼部覆本说及朝鲜,称其为“夷人”,使臣马上交涉,礼部只好改为“外国”。

面对朝鲜围绕《大明会典》展开的“宗系辩诬”,明朝皇帝一般多有安抚怀柔。嘉靖帝即位后,朝鲜在不少事件上对嘉靖表达了忠诚,如嘉靖帝每在与群臣对战的“大礼议”中取得胜利,朝鲜就遣使庆贺;“壬寅宫变”中嘉靖帝险些被宫女勒死,后被救醒,朝鲜大提学金安国亲自写表,国王专派使臣慰问;(43)宫中发生火灾,朝鲜亦遣使慰问。朝鲜在政治上的支持和精神上的安慰,不能不使嘉靖帝对朝鲜产生好感。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嘉靖帝与朝鲜中宗皆非按照父子相承的顺序即位,皆由非常事件而被群臣迎入,即位之初,皇权即面临着强大的相臣压力。所以嘉靖帝的“大礼议”与朝鲜中宗的“宗系辩诬”在本质诉求上是一致的:都是为了确立父辈或祖辈在权力谱系中的正统地位,其真正目的也是借机打压群臣势力,强化自身君权。所以从这个层面来说,嘉靖帝和朝鲜中宗对彼此之间的需求存在不约而同地共鸣。于是,从嘉靖年间开始,明朝提升了朝鲜在藩国中的地位,给予不少专属的礼遇,其中誊黄制度的建立标志着中朝政治一体化最终完成。(44)所以,朝鲜感到“皇帝近来厚待我国,今若奏请,则必再蒙改正圣旨矣”。(45)果然,嘉靖帝对朝鲜的“宗系辩诬”给予热情支持,果断下旨更改。无论在弑杀四王的处理上,还是在《会典》修改文字的抄送上,嘉靖帝都尽可能满足朝鲜使臣的各种请求。可以这么说,朝鲜围绕《大明会典》的“宗系辩诬”到了嘉靖年间才出现转机,朝鲜一直忐忑不定的弑逆恶名也开始有望被解决。此后,万历帝也对朝鲜的“宗系辩诬”采取更加开明的态度,甚至为此在《明武宗实录》中增修两条关于朝鲜“宗系辩诬”的史实,为进一步修改《大明会典》作好了舆论准备。(46)

但是,与皇帝相比,明朝文臣对朝鲜连年奔走的“宗系辩诬”倒有些不耐烦,甚至产生一种反感和鄙视,觉得朝鲜在此事上“矫情”,居心不良。如正德年间,朝鲜遣使辩诬时,礼科给事中弹劾朝鲜的贿赂行为:

国王近亦矫情。因祖训有“姑待之”文,假来使,通贿赂之门,而求为更改,致蒙先帝误听。今者过腆之赐,安知非奸夷布计营求,以为夸大光重之具?(47)

而且,朝鲜使臣在京期间因其急迫心理,几乎是见缝插针地面见相关官员,期待尽快解决辩诬之事。对此,明朝官员面对朝鲜使臣的不断催促,越发不满,斥责朝鲜使臣“为何疑虑至此”,“意欲何为”。(48)在朝鲜舆情攻势下,北京官员对朝鲜辩诬之事多有知晓,且对朝鲜的宗系差错和弑逆恶名两事有所感知。万历年间,宣祖认为每次辩诬都是两事并奏,显得诚意不专,不如仅对宗系之事伸雪,但名儒奇大升坚持并举奏请,一并伸雪。刊改的《大明会典》最终对朝鲜请求的两事都给予了修改和承认,但在明朝不少文臣士人看来,这有些过分了。且当时宗系辩诬结束不久,万历朝鲜之役又起,这使不少明人开始关注朝鲜史事,也常对朝鲜在战争中的表现和居心充满疑虑。所以他们在私著中对朝鲜“宗系辩诬”中的两事并未买账,要么仍然延续《皇明祖训》的记载,要么贬斥朝鲜欲借辩诬篡改史实的行为,“其后中朝野史,以皇朝并许伸雪为过,所以起后来野史辨诬之议也”。(49)这些书籍如《吾学编》《皇明大政记》《弇山堂别集》《经世实用编》《续文献通考》《学海危言》《昭代典则》《灼艾集》《孤树裒谈》,在光海君时期流传到朝鲜,朝鲜不得已又针对这些私人著作展开了新一轮的“宗系辩诬”。(50)但“宗系辩诬”并未随着明朝的灭亡而终结,乾隆年间的私史《明纪辑略》、同治年间的通俗书籍《廿一史约编》中的宗系弑逆记载,仍然牵动了朝鲜敏感的神经,朝鲜始终为此大费周折派遣重臣赴京辩诬。

四、士林崛起:朝鲜政治与儒学视野中的“宗系辩诬”

在一些明朝官员看来,朝鲜国王汲汲于宗系辩诬,实属“矫情”,那么是否真的“矫情”?在今天不少学者看来,朝鲜围绕《大明会典》的“宗系辩诬”主要是因为当时朝鲜基于儒家忠孝观念对本国的王权正统进行的维护,但是,这种解释毕竟浮于表面,更深层的原因和更广大的背景是什么呢?我们隐隐地感觉到,十六世纪的朝鲜,一定发生了什么,才会引起朝鲜君臣众口一词甚至罔顾史实地拥护“宗系辩诬”。我们也明显地察觉到,十六世纪朝鲜进行《大明会典》辩诬的过程中,处处充满了朝鲜名儒的身影,他们要么出现在北京或汉城的庙堂明处,直接参与“宗系辩诬”,要么隐藏在士林官场或江湖林下的暗处,或浓或淡地影响着“宗系辩诬”的舆论走向。

朝鲜建国初期,由于崇佛势力、勋旧派的压制,信奉朱子学的儒生士林阶层并未成长起来,对儒学义理的发展上也无特别进展,大体没有超出宋儒的理解范围。经过世宗朝各项文化制度的建设,士林派无论在解释经典和政治实践上逐渐成熟起来,在十五世纪后半期就已形成一个对旧有体制产生猛烈批判和冲击的新兴士大夫群体。他们高举道学旗帜,“追求严肃的合理性和规范性,具有正统主义信念”,(51)获得了政治上的独立地位,成宗时期以金宗直、金宏弼、金安国、金正国、赵光祖为代表的士林派开始在朝廷抬头。士林派标榜“至治主义”,坚持君臣名分,强烈反对篡权行为,这引起勋旧派和专制君王的怨恨。所以在燕山君时代,士林派遭受了第一次士祸(戊午士祸),又称“戊午史祸”,是由于士林派在史册中猛烈抨击世祖篡位的行为,被勋旧派诬为大逆不道,许多人物或死或贬。加上燕山君为解放王权而发动的“甲子士祸”,士林派遭受重大打击。

“中宗反正”后,士林派重返朝廷,金宏弼的弟子们在中央和地方推行着理想政治。赵光祖成为士林派在中央朝廷的道学领袖,金安国、金正国兄弟成为地方社会推行礼俗的代表人物。其中,赵光祖成为朝鲜王朝彻底实践道学精神的典范,被李滉和李珥共尊为道统先驱。赵光祖向中宗提出“崇正学”、“正人心”、“法圣贤”、“兴至治”,强调士林应当成为国家统治教化的主体,君王应当保护和信任士林,并以制度化的方式把政治交给士林,方可使国家实现至治。赵光祖的道学政治理念为士林派的崛起提供了学理上的正当依据,使士林政治在中宗后期确立,成为此后朝鲜政治的重心。在赵光祖、金安国兄弟的努力下,《朱子家礼》传播到基层社会,忠臣、孝子、烈女的儒家伦理观念得到空前传播和普遍认可,士林派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儒学的礼俗化。但由于批判勋旧派和限制王权的观念,士林派很快遭受第三轮士祸,即“己卯士祸”,赵光祖直接牺牲,其众多弟子或士林派领袖又被逐出朝廷,其后明宗时期的“乙巳土祸”又将士林派推向权力边缘。

虽然四大士祸表面上是士林派备受重创,实质却是士林派的崛起引起了勋旧派的恐惧,且士林派经过士祸的洗礼,其儒学理念和政治思想在纷乱的现实中得到进一步升华,一大批名儒迅速成长起来。十六世纪后半期堪称士林派道学思想发展的黄金时期,当时涌现出李彦迪、曹植、金麟厚、李恒、奇大升、徐敬德、成浑、李滉、李珥等名儒。尤其是李滉和李珥两大高峰直接推动了朝鲜在“四端七情论”和“人物性同论”问题上的精进,也促成了两大学派的诞生。(52)在十六世纪后半期,李滉、李珥及其门下弟子共同将朝鲜性理学推向系统化,展开热烈争论,并与现实政治紧密结合,促成了学派和党派的结合。李珥去世后,两大学派的政治分裂难以避免,演变成东人、西人两党,东人分裂为南人、北人,西人分裂为老论、少论,朝鲜在十六世纪末的宣祖时期进入党争时代。

十六世纪朝鲜政治和儒学发生的深刻变化直接影响到《大明会典》“宗系辩诬”。首先,支撑“宗系辩诬”的思想动机,是朝鲜儒学的忠孝观念和“至治主义”。与明朝儒学相比,朝鲜的忠孝观念有其特殊性。朝鲜在改朝换代之际,儒学的推行伴随着排佛运动,它在开始就决定了必须取代佛教成为一种带有宗教色彩、发挥宗教功能的伦理规范和政治理念,这使朝鲜社会极为重视家族系谱。(53)士林派通过推广《朱子家礼》《三纲行实图》《国朝五礼仪》,在地方基层实行乡约,使“孝”在观念和制度上皆成为一种坚实的伦理准则。因此,朝鲜礼学的风俗化和制度化比明朝更为彻底,朝鲜的“祖上崇拜最受重视,祠堂之礼居第一位”。(54)而且,士林派的“至治主义”突出强调儒学重视纯正的道德性和强烈的实践性,“即道德性与实践性的统一”。(55)中宗即位不久,赵光祖提出“格君心”的重要性;宣祖即位后,李滉在《戊辰六条疏》中第一条就提出“重继统,全仁孝”;李珥在《圣学辑要》中也特别强调“孝敬”的意义,指出“吾身即父母之身”。另外,士林派还通过解释经典及士祸中的节气表现强化了君臣名分的正统主义,强烈反对篡权,在遍地开花的书院中通过讲学确立了严格的义理观和名分观,并确立了鲜明的学统和道统。这些观念共识使朝鲜君臣面对《大明会典》中的宗系和弑逆叙事时,自然会从道德内心深处维护国初事迹。所以,十六世纪乃朝鲜朱子学完成性理学转变的关键时期,此时期朱子学的道德伦理比当时的明朝更为广泛深刻地贯彻着。朱子学的光芒在朝鲜中央和地方、精英和民众之间如日中天,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十六世纪朝鲜使臣赴京朝贡辩诬时,总是哀叹痛惜明代的各种败落现象,如书院萧条、学风颓废、士风日下、民风不古、政风贪腐、阳明学兴起等。即便当时明朝出现了反对阳明的罗钦顺(整庵)这等理学大儒,但在朝鲜性理学家看来,罗钦顺的儒学理念并未坚守朱子学的本义。(56)

其次,在朝鲜“宗系辩诬”的支持人员中,大多数是士林派或朝鲜儒林中的知名人物。且不说李继孟、李耔、权橃、赵宪、金诚一、尹斗寿、尹根寿、许葑、韩忠、梁彭孙等皆是辩诬使团中的核心人物,就连赵光祖、金安国、李彦迪、李滉、柳成龙等大儒也专门发表议论极力主张辩诬,李滉在明宗大王的行状中特意称赞其“宗系辩诬”体现的忠孝形象。(57)另外,李珥、奇大升还都亲自为赴京辩诬使团撰写了“宗系辩诬”的奏文。(58)特别是李珥,他曾亲自赴京朝贡,有过使华经历,(59)万历九年,当他听说《大明会典》“宗系辩诬”仍未了结时,本想决意再次赴京亲自辩诬:

时宗系之改,虽被圣旨添入《会典》,而至今未蒙颁降。时《会典》纂修垂毕,李珥慷慨语人曰:“匹夫受诬,尚能伸雪,安有国君受诬二百年而不伸者乎?此由使价不得其人故也。”乃与同僚议启曰:“主辱臣死,宗系受诬,列圣之辱大矣。奏请之使,当以至诚感动天庭,事成则还国,不成则为埋骨燕山之计,然后庶可成事矣,请别择专对之才。”上允之。朝议多以为李珥可遣,朴淳、李山海皆曰:“叔献不可一日去朝,宜思其次。”乃以继辉为使,继辉自请以高敬命为书状官,崔岦为质正官。上许之。(60)

由此观之,“宗系辩诬”之所以能历朝成行,且以一种主旋律和高规格的形式派到北京,实际上有着士林派对国王表现忠孝之心维护纯洁王权正统的鼎力支持,士林派基本主导了“宗系辩诬”的舆论导向和道德话语权。当然,士林派对“宗系辩诬”的支持也受到了勋旧派的排挤,如在《己卯党禁录》的名单中,不少士林派成员皆在辩诬使团中担任重要官职。如较早的南衮、李耔、韩忠使团在辩诬回返后,勋旧派南衮便极力排挤李耔、韩忠。(61)这也反映出“宗系辩诬”可为党派谋取政治利益,为党争博弈和君臣博弈提供政治筹码。

再次,朝鲜王权急需通过“宗系辩诬”摆脱现实困境,在维护先祖合法性的同时伸张自身的合法性。在朝鲜开国元勋郑道传主持制定的国家体制中,王权理应受到儒臣的牵制,《经国大典》的完成标志着以两班贵族为中心的官僚体制国家的建立,(62)朝鲜从制度上束缚着王权,即便能力强硬的世宗、世祖也无法对抗两班,燕山君发动的两次士祸直接导致其被废黜。十六世纪既是性理学昌盛的时代,也是朝鲜王权弱化的时代。成宗、中宗、明宗皆是年少即位,依靠王大妃垂帘听政,自小便无王权自由。尤其是士林派崛起后,无论是赵光祖,还是李滉、李珥,都专门提出限制王权或君臣共治的政治思想。十六世纪末,随着勋旧派的衰落,士林派直接掌控了朝廷,分裂而成的各种党派斗争又使王权成为牺牲品。少年即位的宣祖即深受党争折磨,最终遭受了壬辰倭乱这一前所未有的外侵,(63)更加削弱了王权威信。所以,焦虑的王权如此脆弱,需要通过“宗系辩诬”强化王权正统,表面上是论证国初叙事的正统性,其实质是借此种强化的历史记忆和严格的道德主义确认皇权对王权的尊重感,唤起士林对王权的敬畏感。更为重要的是,旷日持久的“宗系辩诬”总要有个完局,朝鲜王权需要在这个完局的安排上更进一步,将之转化为政治胜利成果,借机统御臣下,平衡势力,塑造正统。

五、光国志庆:“宗系辩诬”的政治安排和辩诬传统的开创

万历十七年(1589年,宣祖二十二年)对宣祖来说,是一个喜忧参半的年份。喜的是,此年十一月,圣节使尹根寿赍《大明会典》全书及神宗敕谕回国,宣祖迎于弘化门外,在明政殿受贺,大赦国内,受徽号,加封赏赐黄廷彧、俞泓、尹根寿等前后对宗系辩诬有功之人,(64)几代朝鲜国王念兹在兹的“宗系辩诬”终于胜利结束。忧的是,由于东西两党势若水火的争斗,东人党成员郑汝立在此年发动叛乱,震荡朝野,他曾提出“天下公物说”,反对君主集权。这两件事预示着自李珥去世后失势的西人党迎来了政治反击的时刻,尹根寿的兄长,西人党首领尹斗寿,抓住时机除掉郑汝立,连坐攻击了其他不少东人党成员,使东人党元气大伤,西人党掌控了朝廷大权。

对宣祖来说,“宗系辩诬”终获昭雪,郑氏之乱也被平定,两个事件殊途同归,共同指向庄严的王权正统,接下来就必须通过盛大的典礼对两个事件的政治意义进行强化和宣扬,以彰显王权不容置疑的威信。于是次年,宣祖举行光国、平难大礼,颁布光国、平难勋臣券,祭告、会盟如仪,百官陈贺,赐宴阙庭。后来,宣祖还命臣下专门制成一本《光国志庆录》。本次庆贺大典,为“宗系辩诬”封光国功臣十九人,为平定郑乱封平难功臣二十二人,其中光国功臣的具体名单如下表:(65)

在此名单中,东西两党成员基本平分秋色,这是宣祖鉴于郑汝立之乱的教训,努力平衡东西两党势力、调和两党矛盾的结果。但可以肯定的是,经过郑汝立之乱和西人党迎回《大明会典》及敕谕,东人党势力已经受到严重挫败,只能暂时蛰伏,待机决战。

值得注意的是,在光国功臣十九人中,有个特别人物——洪纯彦,他是唯一一个以译官身份被封的功臣。他在朝鲜王朝“宗系辩诬”中代表了非常重要的译官群体,他的父亲洪谦、弟弟洪秀彦也都是杰出的译官,三父子为朝鲜中期的朝明外交做出了重大贡献。尤其是洪纯彦,被称呼“东方首译”,(66)他曾七次迎接明朝使臣到朝,九次陪同朝鲜使臣赴明,(67)汉语流利,文采出众,熟悉明朝各部门的情况,人脉广泛,手法灵活,是朝鲜使团与明朝部门进行交涉的真正执行者,他在壬辰倭乱的请兵过程中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在光国志庆的典礼上,群臣百官纷纷赞扬宣祖乃忠孝之王,使百年屈辱一旦昭雪,礼仪朝鲜摆脱了禽兽夷狄的嫌疑。但在无以复加的吹捧颂扬声中,有两种不安分的潜流暗自涌动,一是宣祖仍然为王权而担忧的焦灼内心,二是某些曾经的辩诬使臣为此次封功鸣冤叫屈的不满情绪。比如,曾于万历十五年担任陈谢使的裴三益就没有被封功臣,裴三益的儿子两次上疏鸣冤为乃父叫屈,(68)鱼叔权也曾在宗系辩诬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弟子闵仁伯也为乃师未被封赏而鸣不平。(69)朝鲜不得已,只好又进行了一次追封,但仍有鸣不平者。从这一点可以看出,宗系辩诬直接为大臣带来一定的政治利益和党争资本,使人人都欲置喙分羹。

十六世纪朝鲜围绕《大明会典》展开的“宗系辩诬”不仅对当时的现实政治产生了重要影响,还为后世在处理辩诬的问题上创造了一种传统。这种传统“意味着一整套通常由已被公开或私下接受的规则所控制的实践活动,具有一种仪式或象征特性,试图通过重复来灌输一定的价值和行为规范,而且必然暗含与过去的连续性”。(70)《大明会典》“宗系辩诬”在各个方面开创了这个传统,如精心撰写辩诬奏文,派遣重臣赴京辩诬,采取各种手段打通关节,获取皇帝圣旨敕谕,辩诬成功后举行庆贺大典,包括大赦国内、封赏功臣、妓乐兽舞、国王受封徽号、告祭宗庙、赐宴群臣等。朝鲜因《大明会典》“宗系辩诬”开创的这些仪式传统不仅影响了朝鲜自身的一些礼仪程序,(71)还直接影响了此后朝鲜进行的各种辩诬活动。如朝鲜因丁应泰、徐光启弹劾而进行的辩诬,光海君时期的野史辩诬,清代的“仁祖反正”辩诬,乾隆、道光、同治年间的辩诬等,此后的各种辩诬基本直接复制了《大明会典》“宗系辩诬”确立的辩诬传统。在后世许多时候,当受到中原王朝的指责弹劾或出现一些有害王权和声誉的记载时,朝鲜就会向礼部提及《大明会典》“宗系辩诬”的典范意义,并在辩诬成功后直接采用十六世纪形成的辩诬礼仪。孙卫国先生在探讨朝鲜围绕清修《明史》进行的辩诬时,指出朝鲜基于辩诬传统、正统问题和自我认同三方面的原因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地进行辩诬。(72)而实际上,这个“辩诬传统”,主要是朝鲜在十六世纪围绕《大明会典》进行的“宗系辩诬”所开创的。

明朝与朝鲜围绕《大明会典》展开的“宗系辩诬”,是在十六世纪这一特殊世纪展开的。与十七世纪连绵的烽火岁月、十八世纪漫长的安定岁月相比,十六世纪,山雨欲来风满楼,是令人焦虑的转折岁月,正酝酿着一种新兴势力,逐步挑战着传统势力,不仅表现在政治上的反超,还表现在思想上的更新发展。在欧洲,随着大航海时代的开辟和全球殖民地的扩大,世俗权力已逐渐超越旧有的教会势力,随之而来的是文艺复兴思想的鼎盛。在明朝,十六世纪正值正德、嘉靖、隆庆、万历几位典型“荒政”皇帝统治时期,社会危机逐年加深,倭寇在东南沿海骚扰不断,女真部落正蛰伏东北趋向统一,随之而来的是阳明心学的出现和市井文化的繁荣。在日本,织田信长、丰臣秀吉结束了战国大名混战局面,使社会进入安土桃山时代,随之而来的是征服大陆意识的抬头。在朝鲜,十六世纪既是士林派崛起最终形成强大党争势力的时期,又是王权逐步弱化渐被党争掣肘的时期,随之而来的是性理学的空前发展与朱子学的日益坚挺。可以说,十六世纪是一个大变动即将到来的潜伏期,新兴与传统、东洋与西洋、中心与边缘等各种力量冲击着东亚海陆,明朝主导的朝贡体系开始产生动摇,朝贡贸易已难以适应新的世界变局,尤其是明末边缘新力量和“边境社会”的兴起奠定了十七世纪的东亚结构,(73)此时,多种类型、多重身份中的商贸群体也在冲击着东亚世界传统的贸易秩序和道德秩序。(74)因此,东亚正在经历一种巨大的转变,在笔者看来,可称之为“十六世纪的转变”。正是这种转变,才使十六世纪的东亚波诡云谲,潜流暗涌,为明清之际一系列东亚热战积蓄了能量,为十七世纪大清帝国的“洪业”与中华帝国的衰落埋下了伏笔,(75)也为明清易代后东亚文化共同体与“华夷秩序”的解体酝酿了情绪。(76)

回到本文一开始提出的一系列疑问,归纳言之,无非是这样一个问题。十六世纪朝鲜的儒学观念和政治结构如何影响了朝鲜君臣如此重视“宗系辩诬”?或者进一步说,明朝皇权、朝鲜士林、朝鲜王权如何交织在一起形成一股齐旋的风力,共同影响了“宗系辩诬”的进程?

应该认识到,作为前朝高丽的国教,佛教不仅是社会的普遍信仰和行为规范,还是亲元势力的思想支柱,所以自建立伊始,朝鲜就必须一方面大力反佛,旨在摧毁亲元势力,确立朱子学和思想统治和儒臣的政治统治,另一方面全面儒化,以宗教化的儒学取代佛教为社会和人民提供具有同样功能的伦理规范。这就决定了朝鲜儒学一开始就比明朝儒学更为宗教化,在中央和地方上的礼俗化也较明朝更为彻底和深入。尤其是在十六世纪,朝鲜儒学在学术发展和政治洗礼的过程中最终发展为性理学,更加重视政治层面的忠孝伦理和“至治主义”,突出强调纯正的道德性和强烈的实践性,朱子学中的正统性和排他性越发明显。一个很明显的对比是,朝鲜儒林中的不少名儒多在庙堂之上占据高位,但明清儒林中的名儒在政治实践上多是默默无闻。故而面对“宗系辩诬”事关忠孝继统和至治圣王的事件时,朝鲜儒林的反应甚至比国王更为激烈,儒林也借助诸多名儒重臣这些更充分的政治力量推动“宗系辩诬”的进展,不仅是儒学观念的推动,确立道德话语权,也是政治利益的驱使,培养政治力量。伴随着性理学在学术上的发展和在政治上的扩大,朝鲜士林派逐渐分化,学派与党派开始结合,“思想、学风常常靠着现实利益而伸张,思想常常乘着现实之翼而前行”,(77)儒臣的分化和斗争深刻改变了朝鲜的政治结构。士林派的崛起和党争势力的分化,逐渐压制了王权,促使王权进一步萎缩式微,王权甚至成为党派斗争的工具和牺牲品。现实困境中的王权,与历史困境中的宗系记载相比,在合法性危机上,具有情境上的相似性,所以,“宗系辩诬”成为王权伸张自身利益诉求的手段。在“宗系辩诬”中,王权既可以在辩诬过程中主导和支配大臣,打压和平衡党争势力,获取明朝皇帝的认可,树立忠孝的仁君形象,还可在庆典仪式上进一步扩大形象宣传,消解反对势力,巩固胜利成果。即,王权借助辩诬,不仅为历史上的王权争取正统,还未现实中的王权争取正统。面对朝鲜纷纷扰扰的“宗系辩诬”,明朝是如何看待的?一方面,皇权多是积极顺应朝鲜请求,出于同样的用心,投桃报李,争取朝鲜王权对自身皇权的支持,不惜改变真实记载以维护两国的宗藩关系。以“宗系辩诬”为契机,皇权与王权进行了合法性的互动,这在非常规即位的皇帝与国王之间表现得尤为突出。比如十五世纪的永乐帝和李芳远皆是兵变篡权,推动两国进入亲密期,永乐帝对“宗系辩诬”的修改诏令也成为十六世纪朝鲜“宗系辩诬”的常用证据。另一个是嘉靖帝和中宗亦非按照常规程序即位,两者之间也进行了合法性的互动,(78)嘉靖帝的“大礼议”与朝鲜中宗的“宗系辩诬”,共同目标皆是维护父辈或祖辈的正统地位,两者之间相互支持,使两国关系又得到很大提升。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以“宗系辩诬”为契机,明太祖与朝鲜太祖、明成祖与朝鲜太宗、明世宗与朝鲜中宗、明神宗与朝鲜宣祖,分别使两国关系进入不同的发展阶段。但另一方面,在明朝不少官员文人看来,朝鲜的辩诬充满了一些矫情伪饰的成分,既暴露了朝鲜欲借助辩诬获得实际利益的目的,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两国儒学观念的某些差异。

不宁唯是,十六世纪围绕《大明会典》展开的“宗系辩诬”并没有毕其功于一役,因为虽然《大明会典》刊正,但无法促使当时和后世无数文献一一尽改,而且,后来的朝鲜王权会面临比十六世纪更加复杂的政治形势,因王权利益而对“宗系辩诬”的政治需求更为旺盛。当王权饱受压抑,“宗系辩诬”可能就成为一种希望,激励着王权在与中原王朝的交涉中,再次获得中国的支持,借用天子威权和褒奖巩固王权正统的合法性与宗藩关系的稳定性。(79)要言之,朝鲜王朝建国初期的合法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朝鲜“慕华事大”的生存方式,后世王权必须强调王权谱系的纯正性和明朝册封的正统性,方可稳固王权和政权根基,故“宗系辩诬”是由朝鲜王朝的政治逻辑所决定的,只要朝鲜王朝一天不脱离朝贡体系,便不会停止辩诬。朝鲜国初的合法性问题,只有遭遇了特殊的朝鲜王权、特殊的朝鲜儒学、特殊的宗藩关系以及特殊的十六世纪,才演化为声势浩大的“宗系辩诬”外交事件。

但无论如何,在十六世纪围绕《大明会典》展开的“宗系辩诬”中,皇权、王权、士林形成了一股齐旋的风力。虽然在齐旋上升和吹拂过程中,每种风力大小不同,且各怀心思,但其风源,皆源自东亚共同的朱子学观念,共同参与开创了辩诬传统。在这个辩诬传统中,三者都企图在参与这个辩诬传统的过程中,在十六世纪这个山雨欲来风满楼、令人焦虑不安的转折岁月中,确保自身的存在感和对方支持的稳定感,以便在新旧秩序交替的序曲中奏响有利于自身的政治旋律。而朝鲜王权在实践这个辩诬传统的关键要旨在于:建构历史记忆,重温光辉岁月,统一思想舆论,凝聚身份认同,完成合法论证,解决现实危机。

注释

①在古籍和学者的表述中,“辩巫”和“辨巫”常混用,本文除在引用古文和学者论文时仍保留原有写法外,其他皆依《现代汉语词典》统一写为“辩巫”。关于明代朝鲜围绕《大明会典》的十几次宗系辩诬,朝鲜后期的李肯翊在《燃藜室记述》对此有专门介绍,见(朝鲜王朝)李肯翊:《燃藜室记述》卷17《宣祖朝宗系辨诬》,第四辑,汉城:民族文化推进会,1966年,第768—773页。韩国学者林基中所编《燕行录全集》《燕行录续集》150册中,根据笔者翻检统计,涉及《大明会典》“宗系辩诬”的有:第2册,权橃《朝天录》两种;第3册,丁焕《朝天录》、裴三益《朝天录》;第4册,裴三益《朝天录》、裴三益《裴三益日记》、郑澈《郑松江燕行日记》、尹根寿《朝天录》、金诚一《金诚一朝天日记》、金诚一《朝天录》、崔岦《辛巳行录》;第5册,赵宪《朝天日记》;第6册,许葑《朝天记》、许葑《荷谷朝天记》;第7册,许葑《荷谷朝天记》、许篈《朝天录》;第101册,任权《燕行日记》、洪纯彦《唐陵君朝天奇事徵》;第102册,黄琎《朝天行录》。以上诸多燕行文献,多是同书多种版本混编一起,且有错页衍文、张冠李戴之处,需研究者慎重鉴别。

②L.Carrington Goodrich,"Korean Interference with Chinese Historical Records," Journal of the North China Branch of the Royal Asiatic Society,Vol.LXVIII,1937,.(富路特:《朝鲜对中国历史记载的干预》,《皇家亚洲文会北中国支会季刊》1937年第68期。)王崇武:《〈明纪辑略〉与朝鲜辨诬》,《东方杂志》1944年第40卷第4号;王崇武:《读明史朝鲜传》,“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1947年第12本,第1—25页;黄元九:《清代七种书所载朝鲜记事之辨正》,《东方学志》1982年第30期;李成珪:《明清史书的朝鲜“曲笔”与朝鲜辨诬》,《五松李公范教授停年纪念东洋史论丛》,首尔:知识产业社,1993年。

③李铉淙:《对明关系》,《朝鲜:两班官僚国家的成立》,汉城:国史编纂委员会,1974年,第336-338页;今西奄著,今西春秋编:《高麗及李朝史研究》,東京:国書刊行会,1974年,第127頁;末松保和:《高丽朝史と朝鲜朝史》,東京:吉川弘文館,1996年,第240—248頁。

④孙卫国:《〈明纪辑略〉之东传朝鲜及其引发之事件》,台湾《书目季刊》1997年第30卷第1期;孙卫国:《明清时期中国史学对朝鲜的影响》,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9年,第43—51页;孙卫国:《清修〈明史〉与朝鲜之反应》,《学术月刊》2008年第4期;闫晓静:《朝鲜对明宗系辩诬研究》,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长春,2009年;杨艳秋:《朝鲜王朝仁祖反正辨诬与明史编纂》,《史丛》2009年第69期;杨艳秋:《〈大明会典〉、〈明史〉与朝鲜辨诬——以朝鲜王朝宗系辨诬和“仁祖反正”辨诬为中心》,《南开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2期;高艳林:《朝鲜王朝对明朝的“宗系之辨”及政治意义》,《求是学刊》2011年第4期;王玉蝶:《朝鲜对〈大明会典〉宗系辨诬考》,《鞍山师范学院学报》2015年第3期。

⑤权仁溶:《明中期朝鲜的宗系辩诬与对明外交——以权橃〈朝天录〉中心》,《明清史研究》2005年第24辑;朴成柱:《朝鲜前期朝明关系中的宗系问题》,《庆州史学》2003年第22期;金暻绿:《朝鲜初期宗系辨诬的展开样相与对明关系》,《国史馆论丛》2006年第108辑;金暻绿:《朝鲜后期对中国辨诬研究》,《国史馆论丛》2007年第58辑;具都暎:《中宗代对明外交的推移与政治的意图》,《朝鲜时代史学报》2010年第54辑;金英淑:《译官洪纯彦与朝明外交》,《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70辑;郑厚秀:《从李迪的眼泪看1863辨诬解决过程》,《东方古典研究》2013第2辑;金暻绿:《宣祖代洪纯彦的外交活动与朝明关系》,《明清史研究》2014年第41期。

⑥桑野荣治:《朝鲜中宗时代宗系辩诬的再燃》,《久留米大学文学部纪要》2008年国际文化学科第25号;桑野荣治:《朝鲜中宗二十年代的对明外交交涉》,《东洋史研究》67—3,2008年;桑野荣治:《关于朝鲜中宗三十年代的对明外交交涉》,《久留米大学文学部纪要》2009年国际文化学科第26号;许齐雄:《事大至诚——从16世纪末“昭雪国疑”和“壬辰请援”看朝鲜李朝政治核心对中国的想象和期许》,复旦大学文史研究院编:《从周边看中国》,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337—345页。

⑦《明史》卷320《朝鲜传》,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8279—8280页。

⑧《明太祖实录》卷88,洪武七年三月癸巳条。

⑨《明史》卷320《朝鲜传》,第8281页。

⑩池内宏:《满鲜史研究》中世第2册,東京:吉川弘文館,1963年,第265—332頁。

(11)安鼎福:《东史纲目》,汉城:景仁文化社,1970年,第426页。

(12)朴元镐:《明初朝鲜的辽东攻伐计划与表笺问题》,《明初朝鲜关系史研究》,汉城:一潮阁,2002年,第46页。

(13)夫马进:《明清时期中国对朝鲜外交中的“礼”和“问罪”》,《明史研究论丛》2012年第10辑。

(14)《朝鲜太祖实录》卷6,太祖三年六月甲申条。

(15)《朝鲜太祖实录》卷6,太祖三年六月甲申条。

(16)《皇明祖训》,《四库全书存目丛书》史部第264册,济南:齐鲁书社,1996年,第168、165页。

(17)Don Baker,"Writing History in Pre-Modern Korea," in José Rabasa,etc ed,The Oxford History of Historical Writing,Volume 3:1400-1800,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12,.

(18)《朝鲜太宗实录》卷6,太宗三年十一月己丑条。

(19)《朝鲜太宗实录》卷6,太宗三年十一月丙子条。

(20)杨军、王秋彬:《中国与朝鲜半岛关系史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6年,第176页。

(21)《朝鲜太宗实录》卷7,太宗四年三月戊辰条。

(22)《朝鲜中宗实录》卷33,中宗十三年六月甲申条。

(23)《明一统志》卷89《外夷朝鲜国》,《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史部第231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875页。

(24)《朝鲜中宗实录》卷33,中宗十三年五月乙巳条。

(25)《朝鲜中宗实录》卷33,中宗十三年六月甲申条。

(26)《明武宗实录》卷171,正德十四年二月己卯条。

(27)《朝鲜中宗实录》卷35,中宗十四年三月戊申条。

(28)《朝鲜中宗实录》卷35,中宗十四年三月戊申条。

(29)《朝鲜中宗实录》卷66,中宗二十四年九月庚申条。

(30)《朝鲜中宗实录》卷66,中宗二十四年十月戊子条。

(31)闫晓静:《朝鲜对明宗系辩诬研究》,吉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长春,2009年,第8—9页。

(32)《朝鲜宣祖修正实录》卷7,宣祖六年十一月丁丑条。

(33)《朝鲜宣祖实录》卷22,宣祖二十一年五月甲申条。

(34)《朝鲜宣祖实录》卷22,宣祖二十一年三月辛亥条。

(35)俞泓:《松塘集》卷2,《次山海关主事马维铭赠我韵》,民族文化推进会编:《影印标点韩国文集丛刊续》第3册,汉城:景仁文化社,2005年,第402页。

(36)《朝鲜宣祖实录》卷22,宣祖二十一年五月甲申条。

(37)神宗敕谕曰:“朕惟《会典》一书,我祖宗旧章,国家成宪,藏之内府,副在有司,其在外藩,未尝轻示。以尔世修职贡,夙秉忠诚,备屏翰于东韩,袭威仪于上国。雪累世不明之系,既遂恳祈。慕昭代不刊之书,仍思快睹。朕视犹内服,嘉与同文,敕赐全编,俾传永久。兹付陪臣,赍回本国,以慰尔惓惓陈情至意。尔奉兹图籍,式是章程。既全被于光荣,宜尊藏于秘密,尚念绥怀之宠,弥坚翊戴之忱。”《朝鲜宣祖修正实录》卷23,宣祖二十二年十月乙亥条。

(38)申时行等修:《明会典》(万历朝重修本),北京:中华书局,1989年,第571—572页。

(39)《朝鲜中宗实录》卷35,中宗十四年三月戊午条。

(40)《朝鲜宣祖实录》卷10,宣祖九年八月甲子条。

(41)《朝鲜中宗实录》卷35,中宗十四年四月庚午条。

(42)权橃:《朝天录》,林基中编:《燕行录全集》第2册,首尔:东国大学出版部,2001年,第298页。按,细考之,本册所收奏请使权橃两种《朝天录》实乃冬至使任权所写,不知何故被人编人权橃《冲斋先生文集》中。因当时奏请使权橃和冬至使任权一起赴京,国王交代,若有一人有变故,另外一人可代行。通读权橃《朝天录》,奏请使权橃一路生病,入京后便在玉河馆卧病不出,在“宗系辩诬”的大小事情上,皆是冬至使任权代行,吩咐通事李应星所做。《燕行录续集》第101册收录任权《燕行日记》,其文字与权橃《朝天录》大体相同,但亦有明显字句差异,基本可以推断权橃《朝天录》抄自任权《燕行日记》。

(43)鱼叔权:《稗官杂记》,《大东野乘》卷4,汉城:朝鲜古书刊行会,1909年,第395—396页。

(44)高艳林:《嘉靖时期中朝关系的新阶段》,《西北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

(45)《朝鲜中宗实录》卷91,中宗三十四年七月乙未条。

(46)高艳林:《朝鲜王朝对明朝的“宗系之辨”及政治意义》,《求是学刊》2011年第4期。

(47)《朝鲜中宗实录》卷42,中宗十六年七月丙寅条。

(48)金诚一:《金诚一朝天日记》,林基中编:《燕行录全集》第4册,第319、324页。

(49)《朝鲜宣祖修正实录》卷23,宣祖二十二年十月乙亥条。

(50)《光海君日记》卷94,光海君七年闰八月壬子条。

(51)琴章泰:《韩国儒学思想史》,韩梅译,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1年,第55页。

(52)李滉系列的退溪学派(岭南学派),主要人物有赵穆、金诚一、柳成龙、尹斗寿、尹根寿、李廷龟、郑经世、张显光、李玄逸、李栽、许穆、尹镌、李瀷等;李珥系列的栗谷学派(畿湖学派),主要人物有成浑、宋翼弼、赵宪、姜沆、金长生、金集、金尚宪、朴世采、宋时烈、权尚夏等。

(53)黄俊杰:《东亚文化交流中的儒家经典与理念:互动、转化与融合》,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45页。

(54)尹丝淳:《韩国儒学研究》,陈文寿、潘畅和译,北京:新华出版社,1998年,第34页。

(55)崔英辰:《韩国儒学思想研究》,邢丽菊译,北京:东方出版社,2008年,第167页。

(56)林月惠:《十六世纪朝鲜性理学者对罗整庵“人心道心”说的回响与批判》,《异曲同调——朱子学与朝鲜性理学》,台北: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10年,第239—284页。

(57)李滉:《退溪先生文集》卷48《明宗大王行状》,《韩国历代文集丛刊》第30册,第546页。

(58)李珥:《栗谷先生全书》卷13《本国请改宗系奏本》,《韩国历代文集丛刊》第44册,第260—262页;奇大升:《高峰先生文集》卷2《辨诬奏》,《韩国历代文集丛刊》第40册,第59—60页。

(59)陈尚胜:《重陪鹓鹭更何年?——朝鲜李珥出使明朝诗歌初探》,《山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6期。

(60)李珥:《栗谷先生全书》卷30《经筵日记》,《韩国历代文集丛刊》第45册,第215—216页。

(61)李源益:《纪年东史约》卷13,汉城:国史编纂委员会,1989年,第581页。

(62)李成茂:《朝鲜初期两班研究》,杨秀芝译,台北:韩国研究学会,1996年。

(63)崔根德:《韩国儒学思想研究》,北京:学苑出版社,1998年,第98页。

(64)《朝鲜宣祖实录》卷23,宣祖二十二年十一月丙寅条。

(65)此表系笔者根据《朝鲜宣祖修正实录》(卷24,宣祖二十三年八月庚午条)制作。

(66)洪纯彦:《唐陵君朝天奇事徵》,林集中编:《燕行录续集》第101册,首尔:尚书院,2008年。按,此书并非洪纯彦所写,乃后人所撰洪纯彦的传奇故事。

(67)金英淑:《译官洪纯彦与朝明外交》,《中国史研究》2011年第70辑;金暻绿:《宣祖代洪纯彦的外交活动与朝明关系》,《明清史研究》2014年第41期。

(68)裴龙吉:《琴易堂先生文集》卷2《伸冤疏》,《韩国历代文集丛刊》第62册,第40—41页。

(69)闵仁伯:《苔泉集》卷2《师友录》,《韩国历代文集丛刊》第59册,第20页。

(70)霍布斯鲍姆、兰格:《传统的发明》,顾杭、庞冠群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4年,第2页。按,霍布斯鲍姆用“发明”一词具有特定的情境和含义,但笔者认为这段话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释朝鲜为庆祝“宗系辩诬”的成功而创造出的辩诬传统。

(71)金瑛珠(音译):《朝鲜中期宗庙乐章史的考察》,全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光州,2010年。

(72)孙卫国:《清修(明史)与朝鲜之反应》,《学术月刊》2008年第4期。

(73)关于明末“边境社会”的兴起意义,参看岸本美绪:《“后十六世纪问题”与清朝》,《清史研究》2005年第2期。

(74)李伯重:《多种类型,多重身份:15至17世纪前半期东亚世界国际贸易中的商人》,《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6年第1期。

(75)魏斐德:《洪业:清朝开国史》,陈苏镇、薄小莹译,南京:江苏人民出版社,1992年;魏斐德:《中华帝国的衰落》,梅静译,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17年。

(76)葛兆光:《地虽近而心渐远:十七世纪中叶以后的中国、朝鲜和日本》,《台湾东亚文明研究学刊》2006年第5期;韩东育:《“华夷秩序”的东亚构架与自解体内情》,《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1期。

(77)王汎森:《权力的毛细管作用》(修订版),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序论第19页。

(78)Seung B.Kye,"Huddling under the Imperial Umbrella:A Korean Approach to Ming China in the Early 1500s," Journal of Korean Studies,Vol.15,2010,.

(79)黄修志:《“书籍外交”:明清时期朝鲜的“书籍辨诬”述论》,《史林》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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