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有个贤王,叫潘京,有一天突然发奋,想迁都,说这事不是一个人干的,国家大事必须和大家商量。半径要和三个人商量。一个是武士,一个要问上天的看法。第二是百姓,第三是万民。
这里百姓和万民是两种截然不同的意思,“百”和“万”都是数量代词,形容极多,百姓指的就是各种姓氏的大小奴隶主,包括大臣、诸侯、师长、工匠和自由民。百姓是人。
万民的意思就是很多很多的奴隶,在三代夏商时期,“民”指的不是后来我们通用的“民”,而是奴隶,我们可以观察甲骨文和金文“民”字的写法,“民”是一只眼睛的人,而且眼中带刺,被刀刃刺瞎眼睛的人。最初的奴隶来自于部落战争中的战俘,为了迫使他们劳作,和便于管理,常常刺瞎眼睛,带上镣铐。郭沫若先生在《奴隶制时代》一书中考证民字应是“横目的象形字,横目带刺,盖盲其一目以为奴征”。
(甲骨文“民”)
所以“民”是奴隶,万民就是很多奴隶,奴隶就不是人了,殷商时代,万民也叫畜民,殷墟中发掘出来的殉葬坑表明,奴隶的尸骨是和动物的尸骨混在一起殉葬的。而且祭祀卜算用的骨器,有的来自动物骨骼,有的来自人骨。
贤王盘庚对“万民”是这么说的:“老子要迁都到殷,你们都给我乖乖的,你们的小命是老子在上天那里保下来的,你们不听话,你们的祖先就会求老子就砍了你们的脑袋,到时候你们就绝了种,所以还是跟着老子乖乖地去新都。”(《尚书.盘庚三篇》)
所以说,自古以来,民就不如百姓高贵,君王对百姓还能客气一点,对民,直接当作畜牧业管理生产就行了。
从传统史书记载来看,周灭商,都是个艰难的事情,因为商是东方大国,资源丰富,国家机器健全,手工业商业异乎寻常地发达,百姓都很有钱,就好比美国南北战争,南方庄园主如此富裕,原本不该败的。最大的问题是,咱们《封神演义》里黑出翔的商纣王,其实是个文武全才,少有的贤君。这么说吧,按个人能力来说,商朝就三个君王在他之上,一是商汤,二是盘庚,三是武丁,而且在武功方面,商纣王很可能是第一。
古人云:盛极必衰,殷商是在巅峰之际忽然死亡的,牧野之战之前,商纣王刚刚大发神威,灭了东夷各国,获得了大量的财物和奴隶。
一个文化商业发达,国家富裕,国君能干,武功强盛的商朝,是如何被岐山下的小国西周灭了的呢?
问题可能出在“万民”,也就是奴隶身上,殷商是奴隶制的巅峰,除了奴隶主,就是奴隶,而很多奴隶是做了几代的老奴隶,时间长了,和主人关系不坏,也有了家室,甚至有了一定的地位,这就和数千年后的清末一样,八旗子弟的包衣奴才往往比主人混得好。
这些老奴隶拥有很强的劳动能力,如果自由了,必定能够把自己养活得很好,生产力提高了,生产关系却没有改变,他们的劳动输出全部归了逗比主人,你说这公平不公平,所以这个社会制度,原本就孕育着矛盾。
许多很有才能的奴隶,明明可以比朝堂上那些混吃等死的逗比为国家做出更多的贡献,但只因为是奴隶之身,一辈子只能老死在版筑之间。商朝的明君们不是没有看到这种矛盾,贤王武丁就曾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他从奴隶中拔擢了傅说为官,这是违反规矩的,武丁只能声称他前天晚上发梦梦见神灵告诉他傅说的名字,商朝是个敬鬼神的社会,所以奴隶主们也没和武丁计较。但贤王一时的善举改变不了整个社会的大势,阶层固化一天比一天严重。
并且,奴隶主之间,出现了兼并,大奴隶主通常能够吃掉小奴隶主,商纣王武功强盛,常常靠武力灭掉东方小国,直接吸收大量奴隶,殷商时战争频繁,奴隶来源充足,这些人不是用于劳作,就是用于陪葬,根本不算人。同时有大量的小奴隶主破产,沦为自由民。
商朝有个著名的社会风气,就是做生意”求富“,只要发财,不择手段,不管黑猫白猫,能够发财就是好猫,《礼记.表记篇》说商人:“其民之弊,荡而不静,胜而无耻。”意思是商朝人做事,只求发财,一切向钱看,没什么节操和廉耻。比如君王可以随意抢夺臣下的奴隶和财物,而奴隶主之间也可以明着兼并。这就不只是阶级矛盾了,连阶级内部都出现矛盾了。
这个时候,一件大事发生了,商朝出现了“裸官”,许多有钱人、奴隶主都想着把妻子儿女送到西部的周国去,《召诰》中描述:很多殷商的自由民和破产奴隶主直接跑过去投奔周王,这就是“用脚投票”了。
到底西周有什么吸引力,能够让人民用脚投票?
这跟西周的开国国情有关,第三章我们说过,周朝的始祖是帝喾的后裔“弃”,人家也是黄帝的正统后代,并且是高贵的姬姓,弃在上古三王时代是掌管农业生产的农官,更是禹王时代的农神,因为他是发明稷和麦种植技术的人,历史地位高过袁隆平。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时代,搞农业出身的远比搞商业的接地气。
弃的封地在陕西,他的子孙们也个个重视农业,他的后裔公刘迁居豳(bin)地,更加努力劝课农桑,《诗经.豳风.七月》就详细描绘了周国农业生产的盛况:“七月流火,九月授衣。六月食郁及薁,七月亨葵及菽。八月剥枣,十月获稻。为此春酒,以介眉寿。七月食瓜,八月断壶,九月叔苴,采荼薪樗。食我农夫。”这里可以看到农夫们不错的生活,自己土地上产出的作物,自己可以享用,也就是说,周国的土地上,出现了最初的“农民”。
《七月》中还有这样的句子:“言私其豵,献豜于公。”这句话的意思是,打猎打到小猪,就归自己享用,打到大猪,那就送给君主。这里明明白白地出现了地主收租的意思,这在殷商是难以想象的事情。这已经超出了奴隶和奴隶主的关系,统治者能够让利于民,难怪商朝百姓会用脚投票了。
在周国后代古公亶父的时候,周国极为弱小,几度被犬戎打得到处流窜,几如丧家之犬,最终在陕西岐山这个小地方定居,但是各地的自由民和奴隶都来投奔他,自愿为他种地,说明他姬家的仁政很得人心,都快成刘备了,人民能够得到好处,自然就拥护你了。
到了周文王的时候,改革更是大刀阔斧了,他开始划分田地,分公田和私田,八家各分得私田百亩,私田所得,悉归自己所有,大小官员都有封地,子孙可以继承,农民则耕种公田,纳九分之一的租税。这就是封建的雏形了,自由民不用担心自己的劳动所得被掠夺,而既得利益者也不用担心自己的财产被大奴隶主和国家侵吞。那么西岐和殷商相比,自然就是先进的国家和制度了。
所以才会有牧野之战时,商纣王的奴隶大军临阵倒戈的事件发生。这是一场人民对奴隶的胜利。所以周灭商这一战,本质上堪比美国南北战争,因为他们都解放了生产力。
并且西周长期处于犬戎等战斗民族的包围之中,兵戈不断,导致农民们兵农合一,民风勇武、淳朴而善战,少了商人的狡诈和机心,打起仗来更加团结,人人勇于公战,耻于私斗。
所以殷商文明虽胜,制度却落后了一大截,而殷商文明培养出的商人和技术工匠,则为后来的西周文明做了嫁衣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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