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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商朝时重要的法律渊源.,干货看这篇!浅说殷商帝王“日名”的由来

晚清有山东福山王在首都为国子监祭祀,此人泛涉史书,喜欢金石。

极偶然下,看到一味名“龙骨”的药材上有刻画的符号,出于对古文字的敏感,经过探查研究,发现那是比金文更加古老的文字,从此开启了甲骨文研究的序幕。王懿荣被誉为发现和收藏甲骨文的第一人。

其后,《老残游记》的作者刘鹗,所写大明湖的秋色、明湖居白妞的说书,皆精彩绝伦引人入胜,同时也是研究甲骨文的先驱,著有《铁云藏龟》等著作。

再后有“甲骨四堂”:罗振玉,号雪堂;王国维,号观堂;郭沫若,号鼎堂;董作宾,号彦堂,皆为一代宗师,甲骨文研究影响巨大。至于今天,已经一百多年,大家辈出,成果丰硕,甲骨学成为世界性学科,2017年入选“世界记忆名录”。

甲骨文,是商代王室用于占卜记事而在龟甲兽骨上契刻的文字,又称契文、甲骨卜辞、殷墟文字、龟甲兽骨文等。多刻于龟甲和牛骨,也有鹿骨、虎骨、人头骨等,少量有用朱、墨所书写而未刻者。绝大多数出土于河南安阳殷墟,山东大辛庄、陕西周原等地也有出土。

甲骨文是系统成熟的文字,象形、会意、形声、指事、转注、假借等“六书”完备,意味着在商代前期,甚至是商族时期很可能有文字,只是还未出土发现或是已经消失于历史的云烟中。

商代人迷信鬼神,无论大事小事,作战、祭祀、疾病、生育、打猎、天气、收成等都要卜问,通过对卜辞的研究,还原出商代的社会生活,极大丰富殷商史料。

一、殷商帝王“日名”由来的几种说法

王国维先生《殷卜辞中所见先公先王考》及《续考》中,系统考证了殷商先公先王的名号,大体排列出一个可靠的世系,与《史记•殷本纪》所记载相印证,证明《殷本纪》中的帝系除个别有误,内容基本可信。此前,对司马迁所记载的殷商历史是存疑的;而对卜辞研究后,丰富了殷商史料,更有力证明了《殷本纪》的正确,那是信史、是实录。

《殷本纪》中,商人祖先名契。有娀氏女简狄,取玄鸟卵而吞之,因怀孕而生子契,反映了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的过渡。契长,辅助大禹治水有功,帝舜封契于商,赐姓子氏,商契兴于唐、虞、大禹之际。

契卒,子昭明立;昭明卒,子相土立;相土卒,子昌若立;昌若卒,子曹圉立;曹圉卒,子冥立;冥卒,子振立;

振卒,子微立;微卒,子报丁立;报丁卒,子报乙立;报乙卒,子报丙立;报丙卒,子主壬立;主壬卒,子主癸立;主癸卒,子天乙立,是为成汤。

从契至汤,共14世,是商族的列位先公,都是父子相传;同时期的夏世系为14世、17君,帝位有兄终弟及的,基本与之相同。而商族只有父子相传,恐不符合实际,应有兄弟相及,商代王有天下后,还有很多兄终弟及的,出土的卜辞也有证明,这样的记述怕是后世“简化”的结果。

夏桀,暴虐,荒淫无道,商汤灭夏,成为天下共主,开启600余年的商代。商汤,名履,又称汤、唐、成汤、大乙、天乙、商武王等,是商代的开国之主。一般认为,商代共历经十七世、三十一王,也有十六世、三十王等说法。

以盘庚迁都殷为界,把商代划分为商前期和商后期,商也称为殷,或殷商并列。至于帝辛,有二百七十余年,相当于后世的西周、唐、明、清等朝代的时间。

盘庚之前,商人多次迁都,自契到汤凡八迁,自汤至盘庚凡五迁,因此有人推测商族过着游牧和原始农业的生活。殷墟所出土的甲骨文即属于商后期。

从契至于振,为七世,七代人,认为是商人远祖的传说时代。先公振,即王亥,《易经》等有记载。从王亥之后,到成汤,也是七世,认为是商族进入较可征信的时代。

王亥之子微,在卜辞中,称为“上甲微”,此后的6位商族先公,加上商代的30位先王,共计36人都是以天干为名,即“日名”,那当然源自于古人的太阳崇拜。

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但以日为名的具体原因是什么?陈梦家先生归纳为四说,王玉哲先生增为七说。

1、生日说:上甲微,出生于甲日,因此以生日为名。

2、死日说:去世的日子。但商纣王,即帝辛,一般认为死于甲子日,不是帝甲,而是帝辛,相矛盾不能自圆其说。

3、庙主说:商王去世后,称庙主为甲、乙、丙、丁等。

4、祭名说:认为某一先王在祀谱中规定于哪一天干日祭祀,即以该日为其庙号。

5、致祭次序说:根据世次、长幼、在位先后、死亡先后,顺着天干顺序排列。

6、选日说:李学勤先生认为,不是依据生日、死日、次序,而是商王刚去世,用占卜法所选择的日名。

7、生前政治势力的分类说:张光直先生认为,是以死者生前在亲属宗族系统中的地位为根据,而作的去世后在祭祀礼仪系统中所属范围的归类。在商王室内,政治势力最大的两组,隔代轮流执政。

余生也晚而愚,对诸前贤大家皆是仰望,窃以为商代先王的日名,无关以上种种,而是一定时期内,按照十天干依次排列的王位继承人顺序;过一段时间,再紧接上一次的顺序排列,这样周而复始。商代的储君,非是后世的太子一人,而是同时存在着几人,只是有先后顺序的分别。

二、这样说的依据。

1、卜辞中受祭祀的日名人数,远大于正式即位的商王数。

王国维先生考证,“又卜辞称自甲十有三示,而《史记》诸书自上甲至主癸历六世,而仅得六君,疑其间当有兄弟相及而史失其名者。。盖商之先公其世数虽传而君数已不可考。又商人于先王、先公之未立者,祀之与已立者同,故多至十有三示也。”“又或称九示、十示。”

“又卜辞中人名若 甲、若祖丙、若小丁、若祖戊、若祖己、若中己、若南壬、若小癸,其名号与祀之礼皆与先王同,而史无其人。”

“又卜辞所见父甲、兄乙等人名颇重,求之迁殷以后诸帝之父兄,或无其人。曩颇疑《世本》及《史记》于有商一代帝系不无遗漏,今由种种研究,知卜辞中所未见诸帝或名亡而实存,至卜辞所见而史所无见者,与夫父某、兄某等之史无其人当之者,皆诸帝兄弟之未立而殂者,或诸帝之异名也。”

并考证祖己等,而得出结论,“非诸帝之异名,必诸帝兄弟之未立者。”

就是说,卜辞中所见先王先公人数多,而《史记》等所记载人数少。如在先公时期,《史记》中仅有父子相传的六代人,而实际上,卜辞中受祭祀的先公有十三人,或九人、十人等,远多于六人之数。

2、那些未成为正式商王,但所享受的祭祀与商王一样。

“其名号与祀之礼皆与先王同,而史无其人。”“知商人兄弟,无论长幼与已立、未立,其名号典礼盖无差别,于是卜辞中人物,其名与礼皆类先王而史无其人者,与夫父甲、兄乙等名称之浩繁求诸帝系而卜可通者,至是亦理顺冰释。”

那些受祭祀而《史记》无载者,只能是被立为商王的王位继承人,但因为早死等原因,最终无缘王位,其人数多于成为商王的人数。

3、那些最终未立而用日名的继承人,见之《史记》等史书的有祖己。祖己,又称孝己,为帝武丁子,因为早死,未能继承武丁帝位,但使用的是日名。太史公写作《殷本纪》时,很可能已经注意到,使用日名的人数多,而继承王位的人数少,所以在真正的商王前一律加“帝”字来区别。

4、日名使用很可能开始于商族时期。

商王都有自己的私名。大乙,名履;帝辛,名受等。日名是其另外的名字。

王国维先生考证,自上甲微至示癸,商汤之前的这六位先公的正确顺序是:上甲微、报乙、报丙、报丁、示壬、示癸。“与十日之次序全同”,是按着甲、乙、丙、丁、壬、癸等十天干首尾排列,整齐划一。

并认为,商人以日为名,是成汤以后的事,其先世诸公生卒之日,至于成汤有天下定祀典名号时,已经不可知,乃即用十日之次序以追名之。因此,先公的顺序与十日的次序相同,否则,不论生日还是死日,都不可能如此巧合。“自是后世追号,非是殷人本称。”

董作宾先生也认为,“成汤以前,先世忌日,似已不甚可考”,因而在“武丁时代重修祀典时所定”。并认为,成汤父、祖尚能知之,再上四世,便无从查考,示壬、示癸是真日名,上甲、报乙、报丙、报丁是虚拟的日名。

愚以为,因为年代久远,存在“追名”的情况,但在商族晚期、成汤灭夏之前,商族已经确立了几位继承人制度,就像同一时期的夏后氏一样,也有日名:孔甲、胤甲等,夏桀,履癸,以太阳自居。实际上,夏族与商族之间并非水火不容,而是联系密切相互影响。

5、几位有顺序的王储同时并存、循环往复的排名继承制度。

在商王主导下,确定一定时期内的若干位王位继承人,有先后顺序;过一段时期,再接着上一次排名确立下面的次序,这样循环往复。

经学者考证还原出的《商王世系表》。

一世:大乙。

二世:卜丙,中壬。

三世:大甲(大丁之子)。

四世:沃丁,大庚。(大甲子、二者兄弟)

五世:小甲,雍己,大戊。(大庚子、兄弟)

六世:中丁,卜壬,河亶甲。(大戊子、兄弟)

七世:祖乙。(中丁子)

八世:祖辛,沃甲。(祖乙子、兄弟)

九世:祖丁,南庚。(祖丁为祖辛子,南庚为沃甲子)

十世:阳甲,盘庚,小辛,小乙。(四人皆祖丁子、兄弟)

十一世:武丁。(小乙子)

十二世:祖庚,祖甲。(武丁子、兄弟)

十三世:廪辛,康丁。(祖甲子、兄弟)

十四世:武乙。(康丁子)

十五世:文丁。(武乙子)

十六世:帝乙。(文丁子)

十七世:帝辛。(帝乙子)

共计三十位商王。

这个表按十天干顺序,大部分是间断的,但是有规律可循,到了天干的末几位,一定又开始于新一轮天干的前几位,并有三处相连:即大乙与卜丙,河亶甲与祖乙,盘庚与小辛。

6、推想的商族继承人。

按此设想,由已知的二先公和商王可以推知可能的商王位继承人,这些所缺少的是立为继承人而未能真正成为商王的人。

(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示壬,示癸,缺甲;

大乙,卜丙,大丁(早死未即位),缺戊、己、庚、辛,中壬,缺癸;

大甲,缺乙、丙,沃丁,缺戊、己,大庚,缺辛、壬、癸;

小甲,缺乙、丙、丁、雍己,大戊(二者颠倒),缺庚、辛、壬、癸、甲、乙、丙;

中丁,缺戊、己、庚、辛,卜壬,缺癸;

河亶甲,祖乙,缺丙、丁、戊、己、庚,祖辛,缺壬、癸;

沃甲,缺乙、丙,祖丁,缺戊、己,南庚,缺辛、壬、癸;

阳甲,缺乙、丙、丁、戊、己,盘庚,小辛,缺壬、癸、甲;

小乙,缺丙,武丁,缺戊、祖己(孝己,早死未立),祖庚,缺辛、壬、癸;

祖甲,缺乙、丙、丁、戊、己、庚,廪辛,缺壬、癸、甲、乙、丙;

康丁,缺戊、己、庚、辛、壬、癸、甲;

武乙,缺丙;

文丁,缺戊、己、庚、辛、壬、癸、甲;

帝乙,缺丙、丁、戊、己、庚;

帝辛。

以上所涉及的时间有六百多年,经历十多个天干轮回,循环往复,到了天干顺序的后期,马上开始新一轮的排列。可能共有120位继承人,真正成为商王的有30人,占四分之一,余者因为各种原因未能继位成为真正的商王。

商代十七世、三十位王中,有九世十四王是兄终弟及,父子相传的十二王,叔侄相传的四王。商代的王位继承,有人以为以弟及为主,以子继辅之;有人以为子继为常,弟及为变。

实际上,商代属于草创时期,虽然商王自称“一人”、“余一人”,在其他部族、世家势力强大的情况下,继位储君的确立恐非是商王一人所能决断。历史总有一个不断发展演进的过程,即使到了明清时期,明代还有靖难之役的教训,清代有秘密立储的探索。

春秋时期的宋国出现权臣的时间最早,出现世族大家的时间也比较早,宋国是殷商的延续,殷人虽然经历亡国之祸,但不会完全割断历史的联系,以春秋时宋国的情形,可管窥殷商时的旧貌。周初,分割殷人旧族给鲁国、卫国等,这些殷人旧族难道在以前的舞台上就没有一席之地?

商代很可能是部族时代,世族大家占据重要地位。女性地位高,是因为所代表的部族势力强大。而王位继承,是商王主导下所选定的按天干顺序排列的若干位继承人,里面有商王的兄弟、儿子,也有先王的儿子。

三、两次不符合顺序的特殊情况。

陈梦家先生在致祭次序说中,就认识到可能存在着按天干排列的完整的祭祀顺序,但是这些前辈先贤为何未认识到日名是王储即位的顺序呢?

王国维受清逊帝溥仪礼遇,可能受帝王只立太子的影响,未意识到王储可能同时存在若干人。最主要的还是受《殷本纪》“汤崩,太子太丁未立而卒,于是立太丁之弟外丙,是为帝外丙。”所记载的影响。

不符合商代这种继承规律的主要有两处:一是商汤的“太子太丁”,二是雍己与大戊之时。

1、商代初期的情况。

综合各种记载,有任氏,即有仍氏,亦称有戎、有娀,还通假有妊。“任,或曰有仍也。”“仍即任矣。”商人祖先契的母亲简狄,即是有娀氏之女。

有任氏作为大部族交好商族,商汤娶有妊氏女以为妃,生子仲壬(中壬)、外丙(卜丙)。仲虺,就是任姓,或为有任氏的族长,而为商汤“左相”。

本来夏后氏也与有任氏交好。夏后相曾经娶妻于有任,名曰后缗,怀有身孕,夏后氏失国,为躲避寒浊的追杀,逃亡回娘家有任氏,而生子少康,后来有少康中兴夏后氏。夏桀时,与有任氏的关系出现问题,“夏桀为有仍之会,有缗叛之。”有任氏倒向了商汤,夏桀最后败于有娀之墟。

商汤除与有任氏通婚,生子外丙、中壬;还娶妻有莘氏,生子太丁。伊尹,就是有莘氏女随嫁的“媵臣”,精通厨艺,并从各种味道的调和而升华为治国之道,真是治大国若烹小鲜。还有一种说法,伊尹为“处士”,商汤使人聘迎之,五次才使伊尹出山辅佐商汤,与后世的三顾茅庐有一比拼。

伊尹,伊氏,名挚,绝不是小臣、媵臣、庖人、师仆。真实的身份,或也是大部族的族长。所谓“有侁氏(有莘氏)女采桑,得婴儿于空桑中。。母居于伊水之上。。故命之曰伊尹。”

有莘氏也是古老的大部落,大禹之父鲧娶妻有莘氏女,而生子禹。伊尹的母亲之族为有莘氏女,才能“耕于有莘之野”;洛汭、伊汭,本是有夏之居,其父族很可能出自夏族,才能交好夏后氏的夏桀和王后妺喜。

正因为伊尹与夏族、商族都有很深的渊源,才能同时交好夏桀和商汤,孟子才说“五就汤,五就桀,伊尹也。”伊尹为商汤“右相”。古人以左为上,本来仲虺排在伊尹的前面,伊尹后来居上。因其多变,才会被人轻视为“天下之贱人”。

伊尹最终也倒向了商汤,在商汤灭夏中发挥作用,并在商汤之后的朝局中位置重要,其后的伊氏也是商代的世族大家。

有莘氏女所生子太丁,虽然没有当上商王,但是太丁的子孙却成为商王,太丁的地位就越发显赫。商代妇女地位高,是身后母族势力的显赫,那是母系氏族的遗存。伊尹地位高,在卜辞中“大乙和伊尹并祀”,并非因为伊尹是“贤臣”,而是从母系一方看,伊尹或也是商王的“祖先”。

大丁为成汤太子的说法,很可能是其儿孙的美谥,就像后来的周人一样。

帝喾娶娵訾氏女,生子挚;娶陈锋氏女,生子放勋;娶有娀氏女简狄,为帝喾次妃,生子契;娶有邰氏女姜原,为帝喾元妃,生子弃,即后稷。帝喾崩,而挚代立。帝挚立,不善,而弟放勋立,是为帝尧。

既然有邰氏女姜嫄,为帝喾正妃,所生子弃,当为帝喾嫡子、太子,反而不能继承帝喾的帝位?周族王有天下的时间最晚,当是后世周人的自我美饰。

商汤不会仅有外丙、大丁、中壬三个儿子,应该还有其他的儿子。大乙(商汤)之后,传子外丙,帝外丙即位三年崩;应该轮到大丁即位,大丁未立而早卒;立外丙之弟中壬,帝中壬即位四年崩。外丙、大丁、中壬这个即位的顺序没有问题,至于谁是兄谁是弟,谁比谁更有资格继位,很可能存在问题,外丙恐是比太丁更有资格的王位继承者。

中壬之后,伊尹乃立太丁之子太甲。大甲既立三年,不明,暴虐,不遵汤法,乱德,于是伊尹放之桐宫。伊尹摄行政当国。大甲居桐宫三年,悔过自责,反善,于是伊尹乃迎帝太甲而授之政。太甲卒,子沃丁立。帝沃丁时,伊尹去世。这是《史记》中君臣相善的故事。

《竹书纪年》中,仲壬崩,伊尹放大甲于桐宫,乃自立也。伊尹即位,放大甲七年,大甲潜出桐,杀伊尹,乃立其子伊陟、伊奮,命复其父之田宅而中分之。即把伊氏之族一分为二,削弱伊尹之族。

不管是哪一说,都表明商汤之后的商代朝政出现了问题。旧秩序被打破,新秩序没有完全确立,夏商周三代之初,都有类似情景。夏后帝启强取伯益之位,打破“禅让制”,传子太康,而太康时失国;周武王崩,有管蔡武庚之乱;商代时,有伊尹之事。在出土的卜辞中未见帝中壬,或非偶然。

2、雍己与大戊顺序的颠倒。

大甲(大丁之子)崩,子沃丁立;沃丁崩,弟太庚立。

太庚崩,子小甲立;小甲崩,弟雍己立;雍己崩,弟太戊立。

笔者愚意,以为雍己、大戊二者的即位顺序颠倒了,大戊比雍己更有优先资格继承王位,即大戊应在雍己之前即位。因为此处的错位,帝雍己时才导致了“殷道衰,诸侯或不至。”

帝太戊立伊陟为相,伊陟为伊尹之子。“帝太戊赞伊陟于庙,言弗臣,伊陟让。”帝太戊很可能是依仗伊陟才终取帝位,所以给予伊陟的礼遇非常高,可以与商王大戊平起平坐,那是商代的“王与马共天下”。伊氏之族虽然经过大甲的压制,至于雍己与大戊之时的势力依然强大。

太戊崩,子中丁立。此后,商朝的“乱象”开启,“自中丁以来,废嫡而更立诸弟子,弟子或争相代立,比九世乱,于是诸侯莫朝。”其根源或是因为雍己和大戊之时的王位继承顺序的颠倒。后人不能理解那种继承制度,而称之为“九世乱”。

3、“九世乱”最凸显商代继承的特点。

“九世之乱”,最能凸显商代这种王位继承的特点。如果没有王室会议或“长老会”事先推举确立下来,难以想象,王位的继承除兄弟、父子之外,又在叔侄、堂兄弟之间相传。

帝中丁崩,弟外壬立;外壬崩,弟河亶甲立。

帝河亶甲崩,王位又回传给其兄中丁的儿子祖乙(叔侄之间);根据卜辞,祖乙非河亶甲之子、也非其弟,而是河亶甲的侄子。

祖乙崩,子祖辛立;祖辛崩,弟沃甲立。二人同为祖乙的儿子。

帝沃甲崩,立沃甲兄祖辛之子祖丁(叔侄之间)。

帝祖丁崩,立堂弟南庚,南庚为沃甲之子(堂兄弟之间)。

帝南庚崩,立帝祖丁之子阳甲(堂叔侄之间)。

自中丁至阳甲,共五代人、九位帝王,时间应在百年以上至二百年之间。

春秋时的宋宣公舍弃儿子与夷,而传弟穆公;宋穆公临终,又将君位回传给兄子与夷,其实殷人早就有这样的传统。这种传位方式的弊端也很明显,之后的宋国陷入了争夺的混乱。而商代王有天下,体量比宋国大,情况更为复杂。

在此期间,商王三次迁都,“帝中丁迁于隞。河亶甲居相。祖乙迁于邢。”

帝阳甲崩,弟盘庚立。帝盘庚时,渡河南,复居成汤之故居,乃五迁。

帝盘庚崩,弟小辛立。大乙与卜丙,河亶甲与祖乙,盘庚与小辛之时,是这种制度未断开之处。

帝小辛崩,弟小乙立。

帝小乙崩,子武丁立。

帝武丁时,武力强盛,殷道复兴。

帝武丁崩,子祖庚立;帝祖庚崩,弟祖甲立。实际上,帝武丁,还有子“祖己”,排在帝祖庚的前面,只是没有继承帝位。武丁长寿,在位59年,有三位合法妻子。商王的兄弟、儿子,用“日名”的应有很多,受到后人的祭祀,太史公注意到这个现象,故在商王前一律加上“帝”字来区别。而商王族内部为和协关系凝聚力量,把这些立与未立的祖先一起祭祀,随着时间的演进,其规模必将越来越大,耗时越来越长。

帝祖甲崩,子禀辛立。

帝禀辛崩,弟庚丁(康丁)立。

4、殷后期父子传承的新特点。

帝庚丁崩,子武乙立。殷复去亳,徙河北。又一次迁都。

帝武乙猎于河渭之间,暴雷,武乙震死,子太丁(文丁)立。

帝文丁崩,子帝乙立。殷益衰。

帝乙崩,少子帝辛立,后来被称为商纣王。自康丁之后,五代商王都是父子相传,王位继承人的选择变为在儿子们中确立。

箕子、微子、比干三人为殷末三贤,是以封地而得名,是否也有日名?而武庚为帝辛之子,与管蔡一起畔周,按死日说不应该得到日名。或许,武庚有继位的资格,但在帝辛的诸王子中排名比较靠后,才被周武王选中,封殷之余民,负责祭祀殷祀?

(参考资料:《殷本纪》《中华远古史》《殷商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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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商朝时重要的法律渊源.,干货看这篇!考研法硕:中国法制史考点最全梳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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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商朝时重要的法律渊源.相关介绍,古代部分所占的比重一般是试题总量的70% ~ 80%,甚至80%以上。因此,古代法律制度无疑是中国法制史课程的考试重点。 而在古代部分中,不同的朝代又有各自的重点问题。小编分享“考研法硕:中国法制史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