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郡县制是中国古代继宗法制之后出现的一种两级地方行政制度(类似于现在的行政区划),几乎盛行于整个封建时代。它是在中央垂直管理的地方,由中央直接任免地方官员,使地方归中央管辖的一种浮动的官员任期制,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统一。它标志着官僚政治取代了血缘政治,是中国由贵族封建制度向帝王专制制度过渡的标志。

2.郡县制起源于春秋时期的楚雄通、楚武王;郡县制起源于秦国,秦穆公得好称号;经过历代法家的改造,最终形成于秦汉时期。

3.郡县制是古代中央集权制在地方政权中的体现。它发端于春秋战国时期,经秦始皇变法后,正式成为秦汉以后的地方政治制度。唐元元年(758年)改郡为州,州县制取代县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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