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成都双流区市场监督局接到举报,位于航空鹰东路的一家大型超市公开出售“大鹏鱼”(俗称娃娃鱼)。
执法人员立即赶到超市开展调查,在鱼缸中发现两条娃娃鱼,标明售价98元/500克,货架上方还有介绍娃娃鱼食用方法的宣传画。
↑超市售卖娃娃鱼。
经核查,该超市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对此,双流区市场监管局以当事人涉嫌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经营人工养殖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大鲵”的行为,违反了《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实施办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给予该超市没收涉案实物“大鲵”两条并处罚款800元的处罚。据悉,本案货值金额431元,无违法所得。
据当时现场执法的工作人员牛先生介绍,他们接到举报电话之后立即到了现场进行调查,在处理结果下来之前,将两条娃娃鱼扣押在该超市进行暂养。
经查,这两条娃娃鱼是超市老板从朋友处得来的,属人工养殖。此前超市老板并不知售卖娃娃鱼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以为人工养殖的就可以随便售卖。”在得知不能售卖后,超市方也积极配合处理。
目前,娃娃鱼已被送至双流区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中心将对这两条娃娃鱼进行全面体检,之后再选择合适时间进行放生。
人工饲养娃娃鱼能售卖食用吗?
执法部门:可以销售 未明确可以食用
据了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农业部令2013年第5号修订)》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出售、收购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因科研、驯养繁殖、展览等特殊情况需要进行出售、收购、利用水生野生动物或其产品的,必须经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取得《经营利用证》后方可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特许办法》相关规定。
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牛先生表示,对于娃娃鱼这种水生野生动物来说,不管是人工饲养的还是野生的,若要进行经营活动,都要取得相应许可证,即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据了解,该超市售卖娃娃鱼时旁边还张贴有“娃娃鱼如何食用”的宣传画。那是否取得了相应许可证进行售卖后,娃娃鱼就可以食用呢?
牛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不管是人工养殖的还是野生的,国家都没有明确说娃娃鱼可以食用,也并不能以食用为目的购买这类野生保护动物。就算是取得了相应许可证,也只是可以进行销售而已。”
同时国家还规定:对于人工养殖技术成熟稳定的野生水生动物,经国家认证以后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动物名录,还要按照省或者自治区政府核验取得专用标识,才可以进行出售和利用。
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提醒:如果市民下次遇到此类问题,可以及时拨打电话进行举报。
红星新闻记者 章玲 实习生 郭聪丽 图片由受访者提供
编辑 彭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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