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古巴留学的26岁男子王某为了高额报酬,乘飞机在古巴拿着重量超过28公斤的20多万韩元教母外壳夹在书里,试图走私过关。
近日,北京四中院以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4年。法院查明,王某由古巴出发,经由巴黎,2015年5月5日乘坐航班到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在入境时,王某选择走无申报通道,没有向海关申报任何物品。海关工作人员在对王某携带的行李进行检查时,发现其行李箱内藏有疑似玳瑁壳。经鉴定,上述物品系玳瑁制品,价值20万余元。
首都机场海关工作人员说, 2015年5月5日15时30分,他与同事发现旅客王某携带的两件托运行李内有大量疑似玳瑁制品,他们要求王某将行李打开,并问其中黄色胶带及书本包裹的是什么东西,王某开始回答说是“书本”。他们再次对行李过机检查,图像依旧显示为疑似玳瑁制品,当再次询问时,王某回答说是“树皮”。他们要求王某将其中一个大包打开,发现其中确为疑似玳瑁制品。随后,他们将王某带至特检室进一步查验,发现他的两个行李箱中共有包装好的疑似玳瑁制品11包,其中有六七包是用书本放在两侧挡着,再用黄色胶带在外面缠裹,胶带上面有手写的“天然树脂”字样,其余是用塑料袋包装的。
王某说,自2008年起,他在古巴一所医科大学读书。其间,他通过网络认识了国内的李某。当时李某在贴吧上发消息说,留学生帮忙带东西有高额报酬。于是,他便与李某取得联系,商谈了带东西回国的事宜,并决定将玳瑁制品带回国。为了逃避海关检查,他将玳瑁制品夹在书中,两本书夹一摞玳瑁,外面缠上胶带,再在胶带上写上“天然树脂”字样。这些玳瑁制品都是古巴的朋友赠送的,他打算一部分自己收藏,另一部分交给李某。
法院经过审理,以犯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判处其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玳瑁属爬行纲海龟科的一种海龟,一般长约0.6米,大者可达1.6米。玳瑁是现存最古老的爬行动物之一,特征为身上长有非常坚固的甲壳,受袭击时可以把头、尾及四肢缩回龟壳内。在中国,玳瑁是古代神话四大神兽的“玄武”,它的鳞片花纹晶莹剔透,有“海金”的美誉,被视为祥瑞、幸福之物。在国际珠宝界,玳瑁和珍珠、琥珀、珊瑚并列为四大有机宝石,经常用来作为装饰品,由于非常珍贵,近年来成为走私分子非法牟利的对象。
因为过度捕捞,目前该物种在中国近海几乎绝迹,已经成为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禁止非法捕猎和买卖。携带、邮寄、托运出入境玳瑁及其制品,未经许可涉嫌私带的,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文/本报记者 李铁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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