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喜欢乌龟,买两只养。美瞳生意好,卖一点的话。你,别说了,那些你认为属于个人喜好或“生计”的行为很可能使你成为罪人。(威廉莎士比亚、《哈姆雷特》、《财富》)上海长宁区法院最近判决的几起刑事案件,案件各不相同,但当事人对自己行为性质的认识不太清楚,“糊涂”成为刑事法庭的“被告人”,最终成为不可妥协的“罪人”。

判处乌龟买卖:“1,2”

受外婆的影响,80后陆涛从小就喜欢养乌龟,工作后仍然保持着这种爱好。去年3、4月,陆涛在网上发表文章,以每只3200韩元的价格出售缅甸乌龟。陆涛在把乌龟交付给买家时被民警抓住,揭发了三只缅甸乌龟。

据有关部门介绍,缅甸海龟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 (CITES公约)附录I保护动物3只参考了国家一级保护动物标准管理。陆涛去年8月被法院以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期1年执行,罚款3000韩元。

但是,在判决下达仅10天后,陆涛再次被公安机关抓获。上次被捕的第二天,卢涛在网上订购的两只赫尔曼乌龟被发现通过快递送到了卢涛部门。怕处罚加重,陆涛想晚点再处置两只赫尔曼乌龟。但是警察根据线索举报并抓获了他。

今年1月,长宁区法院以非法接管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陆涛6个月有期徒刑,罚款3000韩元。与战犯一起,决定执行1年有期徒刑、2年缓刑和6000韩元罚款。

法官评论

缅甸海龟和赫尔曼海龟将作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1和附录2的保护动物进入系列。可以看到陆涛浏览了相关网站的记录,陆涛对此有所了解。

美瞳销售:拘留

苏万珍也是80后,10多年前在家乡打工后,在上海的一家购物中心从事美甲、化妆品、饰品零售。

今年7月,苏万珍看到美瞳镜片销售有利可图,从同事那里低价进货,但不久顾客佩戴后眼睛发炎,怀疑是假的,所以被举报了。

市场监督部在数以万计的店里没收了300多瓶美瞳镜头。经过相关机构的检查,上述隐形眼镜检测出细菌生长,检测出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医疗器材。去年9月29日,苏万珍被警方刑事拘留。

今年1月,长宁区法院以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材罪判处苏万珍4个月监禁,罚款3000韩元。法院认为,被告人苏万珍在没有获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从非正式渠道购买美瞳镜片,明知是不符合标准的医疗器材,出售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

法官评论

很多人认为美瞳镜片没有矫正视力的功能,因此与“医疗器材”无关。本案被告人清楚地知道,在非正式途径上低价购买美瞳镜片,对销售的商品质量没有保障,其行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已经构成犯罪。

资料来源|上海长宁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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