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泡崖八区玉丽街39号楼,从一楼到七楼的楼梯把手都“穿着毛衣”,“织毛衣”的主人公是一位83岁的老人。老人称此举是希望邻居们上下楼把扶手时不会感到凉。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老人心灵手巧,年轻时家人孩子的毛衣毛裤、外衣都是自己来做,老了仍然喜欢就地取材做些手工。

网友:别人家的邻居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黑龙江哈尔滨一位业主李先生的房屋因未装修一直闲置,近日他再去看房时,发现门锁被换,并且门口还贴着“装修”的告知书。进门发现,房子里面工人们正在装修,对方还声称这是在装自己家的房子。这让李先生心里犯了嘀咕,这到底是谁家?自己也迷糊了。赶紧找到了物业。原来,是因为这个小区最开始规划设计的时候是有一层的,可是最后的一层被当作商铺,这才导致楼层出现了错位,李先生的房子被楼上的邻居当成了自己的房子。

这样的乌龙事件让李先生哭笑不得,买了房子怎么会不认识自己家在哪呢?这里面到底是谁的责任呢?总台央广记者20日联系到了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他多年来从事房地产相关纠纷的处理,可这样的案例他也很少遇见。王玉臣分析,造成这样乌龙事件的原因有以下两种:“第一种原因就是目前我们国家商品房交房的时候,合同上面所约定的房号和实际交房时的房号往往可能是不一样的。第二种原因是不太普遍的,但是在一些地方也发生了,就是开发商更改了规划。比如以前一层是架空层,但是开发商把已存的房变成商铺卖了,或者一层以前是住宅后来把它变成商铺了等诸如此类的更改规划,导致有些业主入住的时候,本来是一楼变成了二楼,可能会产生误导和误解。”

王玉臣补充说:“物业在这里面其实没有尽到基本义务和职责。基本上现在所有小区,但凡稍微正规一点的,想去装修需要先去物业办装修手续,比如交抵押金,我要装修了,这个时候物业公司有一个基本的审查义务,首先要看你到底是不是这个房子的主人,作为物业来讲肯定很清楚,但是它却没有尽到基本的审查义务。”

显然,哈尔滨李先生的邻居稀里糊涂给别人家房子装了修,无论是房地产开发商还是物业,都没能拦住这位“糊涂邻居”,装修这个事实已经形成了。还好,结局是好的,经协商,李先生主动承诺,按照邻居装修发票为其进行结款,共计六万余元。李先生说:“我是搞装修的,我俩就商量了一下,他装修我留着,给他多少钱完事了,我就按票子给他钱,剩下的我就接过来。”

李先生的做法让很多网友直呼真是“中国好邻居”,网友们纷纷评论:“李先生很讲究了”。王玉臣表示,这个处理结果是最完美的处理方式,然而这样的“中国好邻居”却可遇而不可求。虽然装修者没有尽到很好的注意义务,但是,如果您家被装修了,还一时起了贪念,注意千万别心存侥幸,一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王玉臣说:“可能会涉及到一个不当得利的问题,打个比方,如果你把我的房子给装了,我觉得你做得很差,我需要你把拆掉的恢复原状,这个就不构成不当得利。但如果我觉得你装得很好,我可以坐享其成了,不需要再装了,这个时候我不给你一分钱,这就可能涉及到不当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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