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武汉4月17日电武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17日发布《关于纠正武汉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数的通知》。全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第四款“传染病疫情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全面”,《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统计资料不完整或者有明显错误的,应当由统计调查对象依法补充或者更正”。 《人口死亡信息登记管理规范》第十四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数据更正制度”、第十五条“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建立数据比对、核查和补充报告制度”等规定,本着对历史、对人、对死者负责的原则, 为确保全市新冠肺炎疫情信息公开透明、数据准确,武汉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专门成立了疫情相关大数据和流行病学调查组。 组织市卫生、疾控、公安、民政、司法、统计等部门对武汉市疫情防控大数据信息系统、市殡葬信息系统、市医疗管理与医疗管理新冠肺炎信息系统、市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系统中的病例进行网上比对、复制和完成,并按照全覆盖、不遗漏的要求,离线收集疫情相关场所的全部数据,包括发热门诊、医院、收容所等。以及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管辖的监狱、养老机构等特殊场所,自4月起,收集所有案件的全部个人信息,并由医疗机构、街道社区、基层派出所、患者单位及其家属进行核对和核对。16日24时,确诊人数增加325例,累计确诊人数修订为50333例;确诊人数增加1290人,累计确诊人数修订为3869人。
以上数据出现差异的原因有:一是疫情初期患者激增导致医疗资源挤兑,治疗能力严重不足。部分患者未住院,在家死亡。二是治疗高峰期医院超负荷,医护人员忙于治疗,客观存在迟报、漏报、假报现象。第三,由于收治病人的定点医疗机构迅速增加,包括部属、省、市、区医院,以及企业、民营医院、收容医院等,少数医疗机构未能及时接入疫情网络并提交信息。第四,部分死亡病例信息登记不全,存在重复报告和虚假报告的情况。
生命至上,人至上。疫情中失去的每一条生命,不仅是家庭的毁灭,更是城市的痛苦。在此,我们谨向新冠肺炎疫情中遇难者的家属表示诚挚慰问,并向不幸遇难的同胞和医务人员表示深切慰问。
武汉新冠肺炎一清防控指挥部
2020年4月17日
1.《武汉调整确诊病亡人员数据 到底是什么状况?》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武汉调整确诊病亡人员数据 到底是什么状况?》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shehui/103795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