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一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开始在业内广泛传阅。
与现有药品网上销售法律环境相比,一是送审稿明确规定了行业关注的重点问题,有望结束相关政策摇摆不定的历史;其次,在大多数问题上与当前的显性或隐性方式一致,有利于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三是处方药网上销售取得重大突破。随着“以网治网”、“线上线下整合”等监管原则的确立,处方药网上销售从暗箱操作转变为阳光行为,有利于市场净化和良性发展。
对于业内特别关注的网上处方药问题,审查草案规定,网上处方药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药品零售企业通过互联网销售处方药的,应当具备处方药销售信息与医疗机构电子处方信息互联、实时共享的条件,保证处方来源的真实性和可靠性,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处方调整审核,并对所购处方药的处方进行电子注册。
2.具备处方药网上销售条件的药品零售企业在向公众展示处方药信息时,应突出“处方药必须在执业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风险警示信息。
3.销售处方的药品零售企业也应保留电子处方记录。相关记录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药品有效期届满后不得少于1年。
此外,网上销售处方药的药品零售企业可以向公众展示处方药信息,但仅包括:处方药的通用名称、产品名称、剂型、规格、持有人等信息不允许展示;对于持有电子处方并通过审核的消费者,可以显示药品说明书的内容、药品价格和药品包装信息。其他零售企业不得通过互联网发布处方药信息。
从上述规定来看,国家对处方药网上销售仍采取审慎开放的态度,有望尽早出台。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有着天然的属性差异,而这种差异会被互联网无限放大,必然会在政策层面引入更严格的准入制度。换句话说,网络处方药这块蛋糕永远不会平均分配到每个企业,而是会分别经历政策淘汰和市场淘汰。在我看来,在处方药面前,除了处方药语境下的医疗电商“先发优势”在“线上线下一致”的原则下可能会被很大程度抵消,市场上可以预期看到4000亿的“电商新人和行业老手”之外,所有线上玩家依然在同一起跑线上。
当然,对于近几年呈现下滑趋势的医药电商行业来说,一旦待审核稿完成或起到重要的唤醒作用,预计行业将重新进入发展快车道。正如业内人士所说,网上处方药的“非法状态”是一种资本收益空,因此医疗电商一直难以获得大规模投资。“这个规定会导致整个行业的快速发展。资本会疯狂的投入。个人乐观的认为,条例实施后三年内,整个医疗电商将结束混战状态,资本将成熟整个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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