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来自成都的“买家”夫妇带着新生女婴上车准备离开时,专案组警方立即采取行动,控制了所有涉案人员。
近日,重庆警方破获一起拐卖儿童案件。经审理,25岁的犯罪嫌疑人赵军(化名)利用孕妇与“买者”的信息差异,欺骗两人,涉嫌非法买卖婴儿,从中获取利益。目前,警方已请求检察院批准逮捕赵军,案件仍在调查中。犯罪嫌疑人赵军。照片由警方提供
这起案件的线索是被拐卖的志愿者上官正义提供的,《The Paper》的记者全程跟踪调查此案。
自称有“资源”的“中介”
上官大法官多年来一直关注流浪乞讨和拐卖儿童犯罪。作为拐卖志愿者,他经常在各大论坛、QQ群、微信群“闲逛”,协助警方进行拐卖。上官大法官只是一个别名,并不是它的真名。
上官正义介绍说,在买卖婴儿的圈子里,孩子的价格一般是用“补偿”(compensation)来代替的。比如“赔偿7”,就是孩子的价格是7万。如果买家要办理出生证明,就要多交几万块钱。“中介”喜欢既想买“人”又想买“证”的买家,“这样才能赚更多”。7月初,上官正义在一个QQ群里看到有人发消息要卖宝宝。加了发布者之后,对方给了上官正义一个微信号,说有必要加这个微信号,“那个人资源多”。
这个比较有资源的人是赵军,上官正义说刚开始和赵军聊天的时候,赵军问了一系列问题:“你多大了?你在哪看到我的?你是做什么的?结婚不结婚?可以看一下结婚证吗?”上官大法官在回答了赵军的所有问题后,初步打消了对方的疑虑。
在赵军面前,上官正义声称自己在上海做生意,结婚多年没有孩子,所以想“买”个孩子养。
过了两个星期,赵军把“资源”发给上官公道:“你在吗?男女不知道,快生了。”
赵军说,孕妇是湖北恩施人,他给孕妇买了去重庆的火车票。孩子会在重庆某医院出生,交易地点也在重庆。
为了说服上官大法官,赵军将信息告知孕妇,并发给她一张火车票订购信息的截图。赵军告诉他,孕妇是吴小月(化名),28岁,未婚,湖北人。吴小月在和男友分手后发现自己怀孕了,并且从未告诉家人。吴小月在姐姐的陪同下来到重庆。根据火车票订购信息,吴小月和她的姐妹们于7月27日下午乘坐动车从湖北省恩施州利川市前往重庆。上官正义与赵军聊天对话截图照片由回答者提供
7月28日,上官正义当晚买了一张去重庆的机票。同一天,上官大法官为《人民日报》提供了线索。为了验证上官公道,记者作为上官公道的朋友陪同他与赵军见面。
警方介入:交易后,涉案人员全部被控制
经过初步核实,有人涉嫌买卖婴儿,该报将这条线索还给重庆警方。重庆市公安局接到这条线索后,立即组建了由刑警支队和渝北区分局民警组成的联合特遣部队,展开了调查。
重庆市公安局刑侦总队拐卖人口调查支队副队长范劲松告诉本报记者,随着经济水平的提高和法制的完善,近年来重庆市拐卖妇女儿童案件几乎销声匿迹。这次接到线索后,为了避免打草惊蛇,特遣队的20多名警察分别开始工作,一组警察守卫医院及其附近,一组警察在医护人员周围进行调查。
范劲松介绍说,为了减少赵军等人的预防心理,专案组安排了一名怀孕女警察去医院调查。“后来我们发现,赵军的警惕性并不高。他没有发现我们的便衣在他身边拍照。”范劲松(左起第一个)和获救的婴儿。照片由警方提供
经过综合研究和判断,为了确保母婴生命安全,专案组决定等吴小月生产和买卖双方成交后再关网。
8月2日,吴小月的女儿出生了。第二天,上官正义找了个借口,告诉赵,他不想要孩子。赵军不断联系买家,终于“找到”几个来自四川成都的买家。
声称与医院合作本质上是谎言
经审理,赵军涉嫌以欺骗手段非法买卖婴儿,并从中获取利益。
据范劲松介绍,25岁的赵军来自云南昆明。毕业后,赵军在重庆等地工作,为培训学校招生。工作的时候,赵军发现有些父母不要孩子或者无条件抚养,有些父母一直想养一个孩子。结果赵军想出了一个赚钱的主意。
赵军得知吴小月没有能力抚养孩子,打算把孩子交给别人抚养后,联系了吴小月,谎称想收养孩子。在“买主”面前,赵军谎称吴小月是他的妻子。他们没有结婚,也没有抚养他们的条件。他们想为他们的孩子找到一个好家庭。
范劲松介绍说,赵军请吴小月来重庆生产的原因并不像他说的那样“有医院关系”,而是因为他在重庆渝北租了房子,可以边工作边联系买家;如果去恩施,除了住院费还要交一笔住宿费。
“经过我们的调查,吴小月并没有向赵军要钱。赵怡文君说要给她营养的费用,她一开始拒绝了。”范劲松说,吴小月直到后来才收到赵军的几千块钱。另一方面,成都来的买家是单身家庭,夫妻俩年纪大了,没有生育能力,总想养个孩子。夫妻俩接孩子的时候给了赵军4万元的感谢费,赵军办好出生证明后,夫妻俩又交了4万元。吴小月(左一)和赵军(左三)遇到了上官正义(右一)。本报记者王新图
据专案组调查,医院没有医生参与此事,甚至没有医护人员与赵军有过任何电话记录或微信聊天记录,赵军此前声称与医院合作也是谎言。
关于吴小月和带走婴儿的夫妇是否涉嫌拐卖妇女儿童,范劲松表示,根据案件的综合判断,警方认为吴小月和成都是被赵军欺骗的,他们没有主观故意,不适合用刑法处罚。然而,警方分别对吴小月和成都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对于吴小月的女儿,警方已经为她安排了特殊照顾。
目前,警方已请求检察院批准逮捕赵军,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律师:建议志愿者在获得线索后立即报警
重庆康宇律师事务所律师陈野认为,根据警方调查,赵军的行为已经构成拐卖儿童罪。
《刑法》第240条和第241条规定,贩卖妇女儿童是指以贩卖为目的,诱拐、绑架、买卖、运送、转移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陈野说,拐卖儿童罪侵犯的对象是儿童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权,这也是我国刑法严厉打击的犯罪行为。但在司法实践中,为了更好地保护被拐儿童的自由权益,二本高一部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规定,买受人在被起诉前将被拐儿童送还家庭或者交给公安、民政、妇联等机关、团体的,没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
陈伟认为,在本案中,根据公安机关的调查,吴小月没有出售的意图,因此不构成犯罪;失去独立性的夫妻是否构成犯罪,取决于其主观上是否知道该婴儿是被拐婴儿。如果知道是拐卖婴儿,夫妻双方可能构成买卖拐卖儿童罪。据警方调查,夫妇二人被赵军欺骗,不知道婴儿被拐卖,不构成犯罪。
陈野认为,《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都有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的权利和义务。上官正义为警方提供了有关拐卖的线索,对于警方打击犯罪或者将违法活动遏制在萌芽状态,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积极意义;另一方面,公安机关在调查取证和案件侦破方面更加专业。建议志愿者在获得线索后尽快报警,这也是保障自身人身安全的措施。另外,作为“买家”进行调查是不可取的,会在一定程度上诱发拐卖婴儿等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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