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日滴滴和风车已投入运营的公告,交通运输部交通服务司司长徐亚华28日表示,司机不得以盈利为目的搭车,同时要限制每天每辆车的乘车次数。
徐亚华是当天在交通运输部举行的例行记者会上做出上述表示的。
徐亚华表示,鼓励符合条件的平台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开展风车业务,加强安全管理措施,至少在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平台公司必须严格遵守安全底线。审核并动态监控在线车辆的技术性能和驾驶员背景,保护用户个人信息隐私,从源头上确保安全;
第二,必须符合搭便车的性质。出行信息必须在驾驶员自身出行需求的前提下提前发布,出行路线相同的合体乘客应选择共享车辆。驾驶员的乘车行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仅与乘客分担部分出行费用或无偿互助;
第三,平台公司不能以搭便车的名义提供非法在线汽车服务。乘车应符合各地相关规定,每天每车乘车次数有一定限制;
第四,平台公司应对乘客投诉做出快速反应。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件,首先承担处理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驾驶员和乘客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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