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报道,一名49岁的患者在一次常见的子宫肌瘤手术中因“麻醉意外”死亡。近日,上海南浦妇科医院发生医疗纠纷,引起关注。据媒体报道,双方未能就赔偿达成协议。那么,作为家庭成员,你能得到什么补偿呢?南浦妇科医院作为事件医院,需要承担哪些责任?我们咨询了上海杰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颖,以及如何从法律角度看待此次事件。
事件回顾
9月15日,49岁的徐女士在上海南浦妇科医院接受子宫肌瘤手术。医院麻醉师给她全麻时,徐女士出现声门关闭,无法插管,需要立即抢救。
随后医院请了南浦医院麻醉科的医生会诊,进行了不切管的穿刺抢救。徐女士最终死于“麻醉剂过敏”。
事后家属对医院的很多方面进行了认真的询问,然后医院回应,说其运营的程序没有问题。双方各执己见,陷入“罗生门”。
律师怎么看?
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相关部门认定
上海杰华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颖认为,该事件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需要由医疗事故鉴定专业部门进行鉴定。
鉴定报告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医疗事故责任医疗机构需要对其家属进行相应的赔偿。经鉴定认为不是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发生医疗事故,法律可以支持哪些赔偿?
据媒体报道,事件发生后,该家庭向医院索赔150万元,但医院只愿意给予30-40万元的赔偿,差额是家庭无法接受的。那么从法律角度来说,如果构成医疗事故,有哪些赔偿主张可以得到法律的支持?
胡晓颖律师认为,虽然该事件尚未进入医疗鉴定程序,处于医患纠纷调解阶段,但希望在法律范围内获得赔偿的家属可以提前咨询相关律师进行赔偿估算。
那么,假设医疗机构承担全部责任,家属能得到的赔偿是多少?胡律师根据患者家属的具体情况,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做了简单的估算。
胡律师表示,由于患者在上海登记,按照上海的标准,其死亡赔偿金约为95.42万元,丧葬费约为3.0216万元。因为患者还有两个70多岁需要抚养的父母,根据家属的具体情况,患者的生活费在10-20万左右;医药费,交通费等。根据发票和其他凭证计算。简单估计大概是110-120万。
同时,胡先生指出,这只是在医院承担全部责任的情况下的参考性估算,具体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医疗事故鉴定结果按责任比例确定。如果鉴定结果表明医院应该承担全部责任,那么就需要全额赔偿。如果医院只是部分负责,赔偿金额以过错比例为准。但如果鉴定结果表明医院没有过错,则不需要赔偿。但结合大多数医疗纠纷案件,一些医疗机构即使没有明显过错,也会出于人道主义的目的,对家属给予适当的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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