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香港7月14日电香港高等法院14日发布书面判决,裁定罗冠聪、梁国雄、刘小丽及姚松炎四名议员的宣誓没有法律效力,议员资格被取消。

  高等法院于当日下午开庭聆讯,原讼法庭法官区庆祥就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和特区政府律政司提出的对上述四人的司法复核案做出判决。根据法院发布的判词,法庭分别裁定罗冠聪、梁国雄、刘小丽及姚松炎在宣誓时作出的誓言是不合法和无效的,并自2016年10月12日起丧失出任或就任立法会议员的资格。

  判词还表示,法庭注意到,特区政府已早于2016年12月发出公告,说明展开此等法律程序的决定纯粹是基于法律意见,包括独立的大律师的法律意见。

原标题:香港4议员“宣誓辱国案”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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