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工作了十几年的器官捐献协调员介绍,由于大部分潜在的器官捐献者都在ICU病房,ICU医生对捐献者的情况最了解,所以有人联系ICU医生,第一时间获得潜在捐献者的信息。有些人会直接和医生联系,不经过红十字会就把潜在捐献者的器官转移过来。
一年半之后。翻开衣服,安徽蚌埠人石祥林的胸口和肚子上还能看到几道清晰的伤疤,像是躺在那里的蜈蚣,像是打不开的绳结。发现母亲李萍捐赠器官的真相成了他的“心结”。
2018年2月11日,由于家庭纠纷,患有精神分裂症的石祥林的哥哥石遭到斧头袭击。他和他的母亲,他的妻子和他的儿子都被砍了,送到怀远县人民医院。他和母亲李萍因重伤住进ICU抢救。
2月15日凌晨,李萍在医院去世。两个多月后,石祥林意外听说母亲的肝、肾被捐献了。
史祥林从多个科室了解到,李萍的肝脏被送往解放军302医院,肾脏被送往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和当地红十字会均回复石祥林,李萍器官捐献不通过正规渠道,属于“医生个人行为”。
"我怀疑有一系列地下人体器官交易."石祥林说,一年多来,他多次向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机关反映情况。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这起事件涉及怀远县人民医院、江苏省医院和南京鼓楼医院的三名医生。2018年底,安徽省、江苏省卫健委先后出台吊销、暂停医师执照等处罚措施。
2019年4月,怀远县公安局对此事立案调查。8月23日,石祥林从怀远县看守所获悉,公安机关以“侮辱尸体”嫌疑逮捕7人,其中包括上述3名医生和苏州市一名医疗器械经销商。
怀远县人民医院。 新京报记者 向凯 摄怀远县人民医院。新京报记者向凯照片
没有通过红十字会器官捐献
事故发生前,石祥林和妻子儿女以及母亲李萍住在怀远县刘贺镇阳湖村的一栋两层小楼里。
2018年2月11日凌晨5时许,石祥林的同父异母兄弟石因家庭矛盾,被人用锋利的斧头砍伤,先后砍伤了、石祥林、石的妻儿。
石患有精神分裂症,司法鉴定表明,他在案发时处于发病期,具有限制刑事责任的能力。2019年2月,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师有期徒刑14年8个月。
石祥林说,2018年5月,事发两个多月后,淮安县公安局通知他做伤情鉴定。聊天的时候一个法医随口问他,“你妈妈捐了器官,县人民医院给了你多少钱?”
“这是我第一次听说妈妈捐献器官。”震惊之余,石祥林立即去找当时他母亲的医生,怀远县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杨询问情况。
"杨告诉我,我的父亲和妹妹签署并同意."石祥林说,2018年5月5日,杨通过微信向他发送了一份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登记表上写着“本人已知晓器官捐献的相关法律法规,同意并完全代表捐献人在死后无偿捐献以下器官的决定”。在后来的器官选择中,检查了肝脏和肾脏。登记表上有石祥林的父亲石长勇和妹妹石子辉的签名和手印,时间显示是2018年2月14日,李萍去世的前一天。
杨还给石祥林发了一份转账记录,显示2018年2月16日,去世后的第二天,一个叫“”的人给了石祥林的表弟石子君20万元,“杨说这是国家补助”,石祥林说。
当时史子君负责史家的住院治疗,亲戚们收了14万块医药费,全部由史子君管理。
根据2007年国务院颁布的《人体器官移植条例》,人体器官捐献应当遵循自愿、无偿的原则。
“为什么要白给20万?”带着疑惑,2018年5月,石祥林前往北京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和蚌埠市红十字会了解情况,被告知李萍的器官捐献信息未进入红十字会系统。
“它根本没有经过我们。”8月16日,蚌埠市红十字会主任王春堂告诉新京报记者,他是蚌埠市红十字会的协调员。一般情况下,蚌埠市的人体器官捐献者应该通知他。
8月16日,安徽省红十字会“三捐办”副主任王建峰表示,红十字会必须参与正常的人体器官捐献过程。“当某个地方有潜在的人体器官捐献者时,你可以联系该地区的OPO或红十字会。OPO和红十字会是合作关系。两人会互相告知,OPO负责获取器官等。红十字会相当于第三方组织,任何器官捐献都必须有红十字会协调员见证。”
根据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安徽省患者家属反映的报告》,“经调查,该案不涉及红十字会人员,未通过正常渠道进行。”
王建峰告诉新京报记者,2018年,安徽省共实现人体器官捐献100例。"经询问,怀远县人民医院以前没有器官捐献记录."新京报记者注意到,这张李萍器官捐献登记表中的登记单位和号码都是空白色。
李萍的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 受访者供图。李萍人体器官捐献登记表。照片由回答者提供。
20万“有偿”捐赠
回到2018年2月11日,事故发生后,石祥林的父亲石长勇和妹妹石子辉从外地赶到怀远县人民医院。
在重症监护室,施子辉遇到了哥哥和妈妈。“晚上,我妈不会是第一个。”
怀远县人民医院的病程记录显示,2月12日上午10时,“随时有呼吸心跳骤停的危险,有颅内感染,神经损害无法恢复,可能出现多器官衰竭。”2月12日晚10点,“患者情况危急,随时呼吸循环衰竭,危及生命。”
史长勇和史子辉都向《新京报》记者回忆说,重症监护室主任杨对他们说李不好。“杨医生告诉我,即使治好了,它也是植物人。以后她每天做饭,吃饭,洗衣服。”石长勇说。
史子辉说,2月12日,他弟弟和母亲住院的第二天,负责住院的史子君来找自己,说杨找过他,说:“我救不了,也是植物人救的。”捐献器官,“我可以给你一点补偿,给你20万。”
石子辉说她最初不同意捐赠,但是石子君和她“谈了一晚上,说因为医药费,每个家庭都赚了几万块钱,以后还要生活。他们自己家里也有父母和孩子。”
据石长勇介绍,2月14日,石子君接到了杨的电话。他听到史子君和杨在谈论价格。“杨医生说南京人给了18万,石子君说不给20万。”
新京报记者多次联系史子君,表明意向后立即挂断。后来,石子君告诉石祥林,那20万是花在医药费上的。“这还不够,他还在里面贴了一些。”
考虑到的情况和家里其他亲属治疗需要钱,2月14日晚8点左右,石长勇和石子辉在杨的办公室签署了《人体器官捐献表》。施子辉说,当时杨苏洵已经填好了表格,他只签了字,按了指纹。
签约后的第二天,李萍去世了。根据死亡记录,李萍“处于脑死亡和呼吸衰竭状态”...2018年2月15日凌晨5点心脏停止跳动,宣布临床死亡,开始器官捐献”。
本记录由杨签字,时间为2018年2月15日8: 00。
移植器官时,施家人不在场。他们只知道母亲的尸体是2月15日黎明时分送到殡仪馆的。
摆放在石祥林家中的李萍遗照。 新京报记者 向凯 摄放在石祥林家里的李萍照片。新京报记者向凯照片
医生、商人、救护车
石家并没有把器官捐献的事情告诉石祥林。“他当时还昏迷不醒,怕对身体不好。”石子辉说他没说怕石祥林不同意。
石祥林无意中从刑侦部门得知此事,前往卫生行政部门和公安局报案。去年8月,安徽省卫生计生委赴怀远县调查时,杨通过中介找到他,想“落户”。
“他们让我写一封谅解书,说我妈是自愿的。”石祥林说,他在怀远县一家网吧的二楼遇到了杨、等人。杨的妻子拎着一个编织袋,里面装着46万元现金。
石祥林家乡杨虎村的会计杨金武参与了协调过程。他告诉新京报记者,杨希望石祥林不要再闹事了。“谈了两次之后,他谈到了这件事。石祥林要了80万,对方拒绝了,最后是46万。”杨的一位亲戚告诉新京报,这46万元是杨出售房子所得。
石祥林在银行存了46万。“在过去的一年里,我儿子的康复医疗费用、去外地反映情况的费用以及其他费用,还有10多万。”
2018年底,安徽省卫健委调查组对杨进行了处罚。根据安徽省卫健委官网发布的《2018年第四季度省级卫健委行政处罚意见》,杨因违规转诊潜在器官捐献者被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怀远县人民医院中的杨素勋介绍。 新京报记者 向凯 摄怀远县人民医院的杨介绍。新京报记者向凯照片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除了杨,还有两名医生卷入了此案。
2018年5月,石祥林向杨询问器官捐献事宜时,杨给他打了个电话,让他“给南京黄主任打电话”。经核实,该电话属于黄新力,他是南京鼓楼医院肝胆外科主任,江苏省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器官捐献管理组成员。
8月21日,鼓楼医院宣传办公室的工作人员许高峰告诉新京报,黄新力是唯一与此案有关的人。许高峰说,事发时,黄新已从省人民医院转到鼓楼医院,并未正式值班,仍在休假。
另一名涉案人员是江苏省医院肝胆外科主任医师卢森。
“目前,只有卢森参与了此案。医院没有派任何医生去那里做手术。这是个人行为。”8月21日,江苏省医院宣传统战部副主任程云芬告诉《新京报》记者。
程云芬表示,2018年11月26日,江苏省卫生监督所暂停卢森的医师资格,同日,江苏省医院暂停其行医资格。目前,卢森和黄新力都被拘留在怀远县看守所。江苏省医院安全办公室通报,卢森于2019年5月29日被捕。
由杨签名的的死亡记录也透露了一条消息。2月15日凌晨,他停止使用呼吸机后,被平车送往江苏省医院救护车...宣布临床死亡后,他开始捐献器官。
然而,江苏省医院否认救护车属于该医院。
程云芬说,江苏省医院车辆管理科所属的三辆救护车均于2018年2月15日停在医院,没有任何被送往安徽的记录。“医院专门派了医院办公室主任和医务科主任到安徽怀远,查了ETC记录,证明他们不是我院的救护车。”
怀远县人民医院和南京鼓楼医院也否认这辆救护车属于我院。
新京报记者发现,救护车可能是从黄朝阳来的,他给时嘉转了20万元。
根据转账记录,黄朝阳身份证号码的前六位是342221,是安徽宿州人。根据田燕的信息,在安徽宿州有一家苏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是黄朝阳。经可靠渠道证实,该公司法人黄朝阳与向施子君转账的人是同一人。
黄超阳给石子军转账20万的转账记录。 受访者供图。黄朝阳给师子君转账20万。照片由回答者提供。
根据天空调查信息,苏康医疗位于安徽省宿州市银河一路办公楼1932室。新京报记者多次实地走访,但门锁着,敲门时没有回应。同层其他公司的工作人员说1932房间没人。
黄朝阳在苏州某区的房子已经空置好几个月了。一名住宅物业工作人员透露,黄朝阳的家人有一辆救护车。巧合的是,江苏省医院的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我,他们的调查发现,当晚出现在怀远县人民医院的救护车是一辆前缀为万的车牌。然而,新京报记者在社区的许多地方搜索,没有发现救护车的痕迹。
8月17日,怀远县人民医院负责救护车调度的工作人员表示,国外救护车接送病人进出医院不需要征得其同意,没有任何记录。
石祥林一家四口。除女儿外,均在一年前的事故中受伤。 新京报记者 向凯 摄石祥林一家四口。除了我女儿,其他人都在一年前的事故中受伤了。新京报记者向凯照片
肝肾千里
从李萍切除的器官去了哪里?
根据怀远县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提供的法医尸检报告,李萍器官捐献后,解放军第302医院于2018年2月20日出具了肝移植病理检查报告,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于2018年2月24日出具了报告号为的肾脏病理检查报告。
一位器官移植专家告诉新京报,正常情况下,只有获得并使用器官的医院才会对器官进行病理检查,并对其质量进行评估。出具病理检查报告的日期不是器官到达医院的日期,而是检查人员在病理检查后得到报告的日期。
据上述专家介绍,取出器官后要尽快进行移植,否则会出现器官质量问题。通常肝脏不能超过16小时,肾脏不能超过24小时。也就是说,李萍的器官是在2018年2月15日凌晨5点取出的。如无意外,2月15日在解放军302医院进行肝脏移植,最迟16日凌晨在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进行肾脏移植。
8月19日下午,新京报记者来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五医疗中心。工作人员没有找到李萍肝移植的病理检查报告。
随后,新京报记者来到负责肝胆移植的肝胆外科二中心医生办公室。几位医生说:“我们只负责给病人做手术,不负责捐赠者,也没有捐赠者信息。”
我院能做器官移植的医生只有两个,都工作正常。新京报记者想知道有没有人参加肝移植手术,两位医生都拒绝接受采访。
8月23日,新京报记者在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病理科查询系统中发现了尸检报告中提到的肾脏病理检查报告,其“收讫日期”显示为2月15日,即李萍确诊死亡并切除器官的当天。
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查到的李萍肾脏的病理检查报告。 新京报记者 李云蝶 摄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发现李萍病肾脏病理检查报告。新京报记者李云迪照片
但病理科的工作人员表示,无法通过病理报告或病理编号追踪医生和移植患者的信息。
随后,新京报记者来到医院器官移植中心的器官捐献办公室,工作人员未能查询到这名名叫李萍的捐献者2月15日的捐献记录。
一位器官协调员说:“我们只关心在我们天津市第一中心医院去世的病人和这里捐赠的器官。她不是死在这里捐的,我们不记录。”
也就是说,在李萍的器官到达北京和天津的两家医院后,关于谁操作和谁进入身体的信息仍然未知。
系统外存在未经授权分配器官的现象
新京报记者了解到,器官移植领域有很多乱象。
一位要求不透露姓名的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专家告诉新京报,正常情况下,所有捐献的器官数据都会进入中国计算机系统进行器官分配和共享,系统会自动匹配器官移植受体。
但该专家也表示,在逐步规范器官捐献的初始阶段,体制外器官擅自分配的现象确实存在,潜在的人体器官捐献者一旦捐献,就会从体制外获得,优先使用。
一位工作了十几年的器官捐献协调员介绍,由于大部分潜在的器官捐献者都在ICU病房,ICU医生对捐献者的情况最了解,所以有人联系ICU医生,第一时间获得潜在捐献者的信息。有些人会直接和医生联系,不经过红十字会就把潜在捐献者的器官转移过来。
上述器官移植分支的专家也表示,器官移植存在“私人收费”。
据专家介绍,除了基本的手术费用外,患者还需要支付一笔器官费,包括在医院获取和维护器官的药品和人力成本。但器官收费没有统一的国家标准,由医院自主制定。有些正规医院会提供支付收据的证明,但“有些医院是私下收钱的。”
8月中旬的一个晚上,在一家大型公立医院,《新京报》记者见到了刚刚做完肝移植的住院患者马刚。马刚告诉新京报记者,“现在肝源很稀缺。如果正常排队,就得无限期等待。”
马刚说,今年6月,他私下塞钱给外科医生。他拒绝透露具体金额,只说“至少5万箱”。后来他很快就收到了医院的消息“你已经进入等候名单”,7月份做了移植。马刚说,“私下找外科医生排队后,外科医生会找其他医院帮忙找肝源,一般是车祸脑死亡的病人。”
一旦找到器官,病人需要支付高额的器官费。
马刚说他付了45万现金,在医院的一个窗口赚了点钱。“没有收据证明。”整个肝移植后,马刚说他花了近90万,其中手术25万,手术用药和住院费用。
一位未透露姓名的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告诉《新京报》,目前我国器官捐献是自愿的,国家只会对器官捐献者给予人道主义援助,只有部分贫困和有特殊情况的家庭会有一定的援助,但没有规定数额。人道主义救济资金可能来自政府的捐赠、移植医院或捐赠者的器官费用。
至于时嘉收到的20万,导演说“正常情况下没那么多”。
今年1月17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人体捐献器官获取和分配管理条例》,其中第四章第二十六条规定,任何机构、组织和个人不得擅自将捐献的器官分配到器官分配系统以外,不得干涉、阻碍器官的分配。
多位受访的中华医学会器官移植分会专家表示,国家卫健委系统已内部通报了安徽省李萍的案例,称有必要规范器官捐献流程。
一位密切关注此案的中国器官移植资深专家告诉《新京报》记者,“此案仍在接受公安调查。是个案还是常规做法。我们不下任何结论,但可以肯定的是,这个行业已经开始反思了。”
新京报记者向韵蝶实习生唐子凡
1.《器官捐献补偿20万 失踪的肝和肾:神秘救护车、46万封口费、千里外的医院》援引自互联网,旨在传递更多网络信息知识,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本网站无关,侵删请联系页脚下方联系方式。
2.《器官捐献补偿20万 失踪的肝和肾:神秘救护车、46万封口费、千里外的医院》仅供读者参考,本网站未对该内容进行证实,对其原创性、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不作任何保证。
3.文章转载时请保留本站内容来源地址,https://www.lu-xu.com/shehui/14022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