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牛女处长被判无期 索贿超三千万
证监会“最牛女处长”终审被判无期:同前夫强卖字画索贿千万
证监会“最牛女处长”李志玲受贿案终审落判。9月28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该案二审裁定:维持一审判处李志玲无期徒刑的判决。
裁定书显示,李志玲个人或伙同其前夫乔东方收受、索要财物价值数千万 ,除了现金,涉案财物还包括奔驰汽车、浪琴手表等。
此外,二审认定,李志林伙同乔东方以推销国画、油画、瓷器等艺术品为名,共同向某集团索要贿赂款共计3244万元。
收CEO送的奔驰车并索贿,辩称两人系情人
1973年生的李志玲,曾任证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二处主任科员、审核四处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副处长、处长、监管六处处长,主要负责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申请的财务审核。
据微信公号“长安街知事”报道,李志玲因手握重权,加上作风“比较凶”,只愿见上市公司的董事长,被称为证监会“最牛女处长”。
法院认定的六起受贿或索贿事实,均和公司再融资有关。
例如,法院查明,2004年至2009年间,李志玲为浙江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再融资提供帮助,2009年11月,她伙同乔东方共同收受时任该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过某给予的800万元;2014年间,李志玲为某公司再融资提供帮助,收受某公司通过某资产公司业务总监郑某给予的浪琴牌手表2块。
此外,2007年至2014年间,李志玲为某集团下属公司再融资提供帮助,收受时任某集团首席执行官李某给予的奔驰牌汽车1辆,并向李某索要540万元。
关于收受奔驰车和向李某索贿,李志玲在一审判决后上诉称,她与李某系情人关系,双方之间的经济往来系民间借贷并非索贿,涉案奔驰车也不应认定为贿赂。
对此,法院认为,李志玲长期控制、支配涉案车辆,足以证明其具有收受该车的主观故意和客观行为。此外,她明知自己的职权能够制约李某任职的某集团下属公司再融资,向李某借款后拒不归还,应认定系以借为名索贿。
最牛女处长被判无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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