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警方出具的户籍证明。照片由德宏州公安局提供

中信。com,芒市,4月20日写道“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我特意开了这张证明。希望大家好好反思,为群众考虑,多做实事。”户籍证明等。,在网上流传开来,引来网友的好评。20日,记者从云南省德宏州公安局了解到,该证明由德宏州盈江县勐腊派出所出具。

4月19日,盈江县居民胡某某持户口本和身份证到勐腊派出所开户口证明。他声称去银行办理银行卡业务,银行让他去注册地派出所开户口证明才能办理业务。

派出所民警称,经核实,胡某某持有户口本和身份证,两证均为合法有效证件,可证明胡某某的个人身份信息。但在银行信息与户口本、身份证信息一致的情况下,银行仍要求派出所出具户籍证明,证明胡某某的身份。

“当时户籍民警明确通知胡,他不能再开户籍证明了。胡某某表示,银行办理银行卡业务必须出具户籍证明。”勐腊派出所的张警官说,当事人胡某某来回跑了好几次,每次在农村和县城之间来回跑,距离都很远,很不方便。

本着为人民服务的职责,户籍民警最终为胡某某出具了户籍证明,并注明了情况描述。“本意是希望双方工作人员今后加强对政策的学习和把握,减少办理此类业务时不必要的手续和证件,更好更快地为群众服务。”张警官说道。

户籍民警在证件上写道:“经查询核实,胡某某到你处办理银行业务需要证明身份,但其公民户口簿和身份证可以证明胡某某的身份,证件合法有效。公安部发文明确表示,户籍能够证明的公民信息,不能再出具相关证明。你不认户口本上的信息,让人家反复跑。为了方便群众办事,特发此证。希望大家好好反思,为群众考虑,多做实事。”

2016年9月1日,公安部等12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改进和规范派出所发证工作的意见》等两个文件,明确规定派出所不再签发14类证件,6类事项由主管部门签发的证件认证。《意见》规定,对于公民可以用合法身份证件证明的事项,公安派出所不再出具证明;依法不属于派出所法定职责的,由主管部门负责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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