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6日下午,张靓颖在微博上发布声明,提及去年年初《北京青年周刊》刊载文章对自己的不良影响:“原本以为不用把事情放到公众眼前,也能为自己讨回公道。现在看来,普通老百姓要打官司还真是不容易。”

张靓颖

张靓颖方痛诉事情原委

  长文中回顾了事件始末:《北京青年周刊》刊发题为《我们为什么要嫌弃张靓颖》、署名为张纳的文章,文章具有扭曲事实和倾向性的评论意见,对张靓颖的名誉造成恶劣影响。过去一年中少城时代提出道歉和解,甚至开庭送审,也始终未得到正面回复,直至昨日收到法院通知得知因“写文章属职务行为”而被驳回上诉,今日开庭暂时取消。

  2015年5月,张靓颖方就该事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并赔偿一定数额的精神损害金。然而,法律程序一步步走下来,再加上被告的反复推脱,截止2016年4月6日,张靓颖方及代理律师依旧没有收到书面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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