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043证券简称:绿道风公告编号:2021-00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9: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李清泉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5名,实际出席董事5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分别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开发区科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碧桂园支行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之各上级机构银行分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3)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经审议,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董事会同意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12个月。
《关于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4)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发表的明确同意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拟与江苏省丹阳市延陵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经审议,根据长期发展战略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江苏省丹阳市延陵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由公司计划投资建设绿岛风通风系统科创产业基地项目。项目内容主要为建设新风类产品研发中心以及年产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基地。
《关于拟与江苏省丹阳市延陵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5)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独立董事关于该事项发表的明确同意独立意见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已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本次股票发行上市情况及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中的部分内容。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6)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章程》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个别条款作出修订。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个别条款作出修订。
《董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以及监事会的意见,对《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个别条款作出修订。
《监事会议事规则》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对《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个别条款作出修订。
《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个别条款作出修订。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个别条款作出修订。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对《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个别条款作出修订。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对《累积投票制度》的个别条款作出修订。
《累积投票制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个别条款作出修订。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对《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个别条款作出修订。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对《子公司管理制度》的个别条款作出修订。
《子公司管理制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个别条款作出修订。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对《总经理工作细则》的个别条款作出修订。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总经理工作细则》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个别条款作出修订。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个别条款作出修订。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个别条款作出修订。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个别条款作出修订。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个别条款作出修订。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对《内部审计制度》的个别条款作出修订。
《内部审计制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个别条款作出修订。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结合公司上市后的实际情况,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个别条款作出修订。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董事会提交的有关议案。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1-007)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1-002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8: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1年8月7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郑志球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方式召开,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拟与江苏省丹阳市延陵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投资合作事项是基于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的需要,目的在于增强公司的新风类产品生产和研发实力,如能顺利实施,将会对公司综合竞争力的提升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同意该事项。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1-003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5号)同意注册,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6.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5,4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341.3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133.6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8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790172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经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高新开发区科技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台山碧桂园支行”以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新会支行”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公司与上述各银行支行的上级机构“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以下合称“乙方”)同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或“丙方”)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说明:根据募集资金专户的协议签署权限及用章流程等银行内部管理的新要求,公司在各银行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户,相应三方监管协议均需由上级机构各银行分行签署。)
截至2021年8月2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备注: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1,133.68万元,与上表中合计金额的差额部分为尚未扣除的部分发行费用。
该募集资金专户仅用于存储、管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专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上表对应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履行其督导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对甲方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张晓、刘令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6、甲方一次或十二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按照孰低原则在5,000万元或募集资金净额的20%之间确定)的,乙方应当及时以传真/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本协议第十一条的要求向甲方、乙方书面通知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此期间内如丙方对甲方的持续督导责任终止,则本协议自动终止。
三、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3、《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790172号)。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1-004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
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公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5号)同意注册,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7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45,475.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4,341.3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1,133.68万元。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8月2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790172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及相关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度、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规定,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的情况下,公司拟将部分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不超过12个月。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及控制措施
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公司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了健全的业务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协定存款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事项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进度,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将部分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开展和使用计划的前提下,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并授权公司财务总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调整协定存款的余额,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会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因此同意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
七、保荐机构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有关募集资金存储和使用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并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上述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上述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在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增加了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事项无异议。
八、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将部分未使用募集资金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1-005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与江苏省丹阳市延陵镇人民政府
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特别提示:
1、本次拟签订的协议为双方针对拟投资项目达成的合作协议,投资协议项下具体投资事项的实施尚需合作双方进一步落实,并分别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协议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协议的生效尚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拟签订的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的项目用地需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正常规定的用地程序办理,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能否竞得、土地使用权的最终成交面积、价格及取得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3、投资合作协议所涉及项目的实施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且项目建设过程中也可能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存在期间因市场环境变化或政策变化而导致协议部分内容无法履行的风险,协议能否顺利履行存在不确定性。本投资协议书涉及项目的各项数据均为初步规划或估计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盈利的任何预测或承诺,最终实际投资金额具有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本协议的签订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
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根据长期发展战略需要,拟与江苏省丹阳市延陵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约定由公司计划投资建设绿岛风通风系统科创产业基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主要为建设新风类产品研发中心以及年产15万台新风类产品生产基地。项目投资总额约为3.53亿元人民币,该金额为计划投资金额,后续公司可能会根据土地购置情况、扶持政策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实际投资金额为准。
2021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江苏省丹阳市延陵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拟与江苏省丹阳市延陵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的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合作协议对方的基本情况
1、对方名称:江苏省丹阳市延陵镇人民政府
2、单位性质:地方政府机构
3、与公司关系说明: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投资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绿岛风通风系统科创产业基地项目
2、项目投资总额:约3.53亿元人民币(含流动资金),其中项目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3、项目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4、项目用地情况:项目选址于江苏省丹阳市延陵镇凤凰工业园区,丹延路以东,振兴路以南,项目规划用地约66亩,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
5、项目预计销售:本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每年可形成营业收入2亿元。
6、项目投资强度要求:乙方承诺项目竣工投产后(以竣工验收报告为准)亩均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不低于350万元且经第三方审计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亿元,项目投产后亩均税收不低于20万元且项目投产次年起5年内实际入库税收总计不低于6600万元(66亩*20万*5年)。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公司当前的战略发展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新风类产品生产和研发实力,如能顺利实施,将对公司综合竞争力的提升产生积极影响,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逐步投入,不会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本协议的签署对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六、重大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总金额较大,项目存在资金不能及时到位,从而导致项目全部或部分无法实施或延期的风险;同时,项目投资建设过程中的资金筹措、信贷政策等方面的变化有可能使公司面临资金压力或偿债压力,可能会对项目的投资建设进度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2、本次项目投资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并将对未来经营效益的实现产生不确定性影响。
3、项目用地购置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招、拍、挂”出让程序,本项目涉及的立项、环保、规划、施工许可、环评、安评等有关报批事项,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复,办理完成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4、投资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投资强度、税收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项目建设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不确定因素,从而导致项目开工建设、竣工及正式投产能否按照协议约定的期限完成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同时,未来市场情况的变化也将对收入、税收的实现造成不确定性影响。
5、本项目协议中提及的项目投资金额、营业收入、税收贡献等要素均为预估数,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公司与江苏省丹阳市延陵镇人民政府拟签署的《投资合作协议书》。
董事会
二二一年八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1-006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
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经营范围的变更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20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700万股。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8月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1〕21000790172号)。公司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注册资本由人民币5,100万元变更为6,800万元,公司股本由5,100万股变更为6,800万股。
(二)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21〕794号)同意,公司股票已于 2021年8月1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正式上市。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具体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登记为准)
(三)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2021年发布的《关于全面开展经营范围登记规范化工作的通知》的具体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调整经营范围为:风机、风扇制造;风机、风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销售;照明器具制造、照明器具销售;消防器材销售;五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零售;家居用品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动机制造;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机械设备研发;家用电器安装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各类工程建设活动;通用设备修理;日用电器修理;室内空气污染治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具体经营范围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情况,拟将《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草案)》”)名称变更为《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并对《公司章程(草案)》中的有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除上述条款修改外,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三、其他事项说明
公司已于2020年5月25日召开2020年第三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后,根据发行结果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手续,因此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事项无须再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章程》。
证券代码:301043 证券简称:绿岛风 公告编号:2021-007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定于2021年8月30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事宜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定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召开会议日期、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与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1年8月23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召开地点: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与江苏省丹阳市延陵镇人民政府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8、《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9、《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10、《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1、《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12、《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1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8月1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对第1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该项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单独列示。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议案编码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编码表
四、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登记、信函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2、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1年8月24日、25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6:00。(信函方式以2021年8月25日16:0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出席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东省台山市台城南兴路15号
联系人:朱道、金圣涵联系电话:0750-5605598
联系传真:0750-5415555(备注:证券部收)邮政编码:529200
联系邮箱:5605598@ned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3、授权委托书、股东大会回执见附件2、附件3。
特此通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351043;投票简称:绿岛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对于上述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或“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大会主席)或 先生(女士)全权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以下表决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代理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
说明: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请在表决指示中打“√”,多选无效。
二、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签名(委托人为单位的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致:广东绿岛风空气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附注:
1、请用正楷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的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回执,应于2021年8月25日或该日之前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交至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3、如股东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请于发言意向及要点栏目中表明您的发言意向及要点,并注明所需要的时间。请注意,因股东大会时间有限,股东发言由本公司按登记统筹安排,本公司不能保证在本回执上发言意向和要点的股东均能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发言。
4、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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