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新闻(记者李兵)年轻的孙慧与恋人相处了8个月,最后借钱闹上了法院。

不仅如此,孙慧借给前男友的25.1万元现金,最终却只要回了不到一半。这是怎么回事儿呢?

2019年秋天,孙慧通过某婚恋网站认识了自称在桥西区经营一家饭店的苏东。两人后来确定了恋爱关系。不过,孙慧很快在相处中感觉到了无奈。

原来,两人确定恋爱关系后不到一个月,苏东就开始陆续以各种理由,不断向孙慧借钱。为了支持男朋友的事业,孙慧通过现金、银行转账、透支信用卡等方式,先后共计借给苏东25.1万元。

所谓有借应有还,钱借给苏东之后,孙慧曾多次向对方催要还钱。不过,苏东每次都是找各种理由拒绝还钱,其间只写了一张11万元的借条给苏慧。相处8个月之后,孙慧决定与苏东分手。让人没想到的是,分手后,孙慧竟然再也联系不上苏东了。对此,无奈的苏慧近日将苏东诉至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偿还借款25.1万元及利息。

桥西区法院经过调查发现,苏东向孙慧出具的11万元的借条及孙慧从银行取款10.99万元的银行凭证能够证实,但另外的14.1万元,孙慧则无法提供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的证据,无法证明两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法院认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根据调查结果,法院最终依法判决苏东偿还孙慧借款本金11万元及利息,驳回了孙慧的其他诉讼请求。

此案主审法官称,对于民间借贷来说,借贷双方签订借据显得尤为重要。在日常生活中,亲戚、朋友或恋人之间,双方往往碍于情面,出借人不让借款人出具借据,往往都是“君子协定”,这极易为日后产生纠纷埋下隐患。因此,法官提醒广大市民,在进行民间借贷时,双方一定要签订合同或让借款人出具借据,尤其是借款人、借款金额、用途、利率、还款时间等内容一定要写明,对于大额借款尽可能通过银行转账方式进行,以免在日后产生纠纷时缺乏有效的证据。(文中涉及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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