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这两天,一位宁波大妈的视频火了。她捡到一名年轻女子丢失的手机后,索要2000元酬劳,但失主只拿出了500元现金,并送上一筐杨梅表达谢意。于是,大妈不仅拒绝归还手机,还在失主报警后怒而把手机摔碎。对此,浙江尚甬律师事务所的陆旦律师表示,捡到手机的女士有义务归还手机。归还过程中,在双方你情我愿的前提下,失主可以给捡到者一定的补偿。如果失主不愿意补偿,捡到者不可以强行索要。如果捡到者拒不归还,则属于不当得利,失主可以通过民事诉讼要求返还。

如果失物价值超过了2万元,则涉嫌非法侵占,捡到的人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在本例中,捡到手机的女士不但拒不归还,还把它摔坏了,造成了第二个后果:失主财物受损,当损失金额达到一定的程度,则构成故意损坏他人财物罪。另外,即便损失金额比较小,达不到刑事标准,其行为也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如果大家以后如果碰到类似情况,首先需要固定证据,确认对方的身份信息,而固定证据的最好方式就是报警求助,让警方给双方做笔录。”陆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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