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讯端午期间,民间有“初三吃螺”的习俗,而每年4月至8月恰是麦螺中毒高发期。近日,海都记者走访市场、餐馆发现,市场仍有销售麦螺的现象,不过销量不如以前。据了解,麦螺本身无毒,但在代谢过程中会产生“河豚毒素”。莆田市食药监局表示,目前禁止市场出售麦螺,前段时间在涵江发现有摊贩出售麦螺,已责令下架。

走访:仍有摊主出售麦螺

在莆田民间,端午节也称“五日节”,按照“初一糕,初二粽,初三螺,初四艾,初五吃一天”的程序进行。其中“初三螺”指的就是吃麦螺。可近年由于吃麦螺中毒事件多发,食用麦螺现象已大大减少。

但连日来,记者走访市区南门农贸市场、下磨市场、天九湾市场等地,虽未在摊点发现售卖麦螺,但有部分摊主表示家中有存货可卖,只是没有摆出来。多位摊主表示,以前发生过吃麦螺中毒现象,现在部门不让卖,销量很差,渔民一般也不会去捡。

记者又走访了各大酒店和一些餐馆。店主均表示,现在不会再做麦螺这道菜,被部门查到会罚款。

部门:售卖将严厉查处

莆田食药监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麦螺的毒素类似河豚毒,一般烹调温度很难将其破坏。因为水域、季节的不同,麦螺所吃藻类有可能有毒,也可能没毒,含毒量也不相同。“目前麦螺毒素还没有特效药,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不吃。”该工作人员提醒。

记者了解到,各级卫生监督部门已对餐饮单位发出了禁止销售加工麦螺的告示,若还有餐饮单位经营麦螺,将责令停止生产经营;除了罚款外,情节严重的,还可以吊销卫生许可证。

莆田食药监局流通科工作人员介绍,前段时间在涵江市场发现有摊主出售麦螺,已立即责令下架,继续售卖将严厉查处,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也会重点关注销售麦螺的现象。

□吃麦螺中毒黑档案

2015年6月,荔城区黄石镇爷孙俩食用麦螺,孙子深度昏迷,送医院时已心跳骤停,经22天抢救仍无法自主呼吸;

2007年5月,莆田荔城区长丰村,9人食用麦螺中毒,其中5人住院;

2005年7月,霞浦县溪南镇,渔民陈某食用麦螺后中毒,经抢救无效死亡;

2005年5月,罗源县4人因食用织纹螺发生食物中毒,其中1人死亡;

2004年6月,仙游县发生两起食用麦螺中毒事件,3人住进医院接受治疗;

2002年4月30日至5月11日,、莆田等地先后发生7起30人因食用织纹螺引起的食物中毒事件,其中2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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