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6月20日,甘肃省庆阳市西峰区的高中女生李某奕在一栋25层公寓的8楼跳楼身亡与两年前被班主任吴某厚猥亵有关。6月24日,李某奕的父亲李明(化名)告诉记者,2016年9月5日,当时正在庆阳六中读高三的女儿因为胃疼在教师公寓休息,晚8点左右,其班主任吴某厚进入女儿休息的房间,以探病为由亲吻、搂抱李某奕,后因另一位老师进入而停止。

李明表示,出事之后,原本开朗的李某奕出现抑郁的情况,后被北京安定医院确诊为创伤后应激障碍,并且曾多次尝试自杀。在李某奕手写的控诉状中,她写道,“明明该像鲜花一样美好的年龄,我却不知道为什么要活着”。

6月25日,庆阳市教育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教育局曾对吴某厚猥亵李某奕的事情做出过调查处理,对吴某厚做出了行政降级的处分,对庆阳六中的相关领导作出了纪律处理,并且协调当事人吴永厚对受害人做出经济赔偿。

对此,李明表示自己并不知道教育局曾对吴某厚做过处理,“我的要求就是处理当事人,解开我女儿的心结让她好好看病,但是直到女儿过世也没有收到回复”。关于经济赔偿,李明表示,当时学校给过他一个35万的赔偿协议,但是协议里要求他放弃其他诉讼权利,“我不可能签这个屈辱的协议”。没想到两年后,女儿还是摆脱不了可怕的郁抑症,最终跳楼自杀。

值得注意的是,李某“跳楼”的行为开始于6月20日15点,最终跳下的时间是下午19:30分,时间跨度长达4个半小时。在这4个半小时的时间里,一方面是当地公安、消防在紧急施救外,另一方面,却是“围观者”的起哄与欢呼。甚至还有人说出了“她怎么还不跳啊?”“死不了的”等不可理喻的话语。刺激性的语言让女孩“下不来台”,最终,她选择了纵身一跃,救援行动,功亏一篑。

人死不能复生,亲眼目睹一个花季少女的陨落,围观者的表现实在令人憎恶!不得不说,围观者没有丝毫怜悯之心,不但不努力阻止悲剧的发生,反而推波助澜,加速悲剧的发生,这样的行为,无疑是导致李某最终死亡的“催化剂”。这让人不禁想到鲁迅那篇《藤野先生》里描写的中国人。鲁迅这样写道:“给俄国人做侦探,被日本军捕获,要枪毙了,围着看的也是一群中国人;在讲堂里的还有一个我。“万岁!”他们都拍掌欢呼起来。这种欢呼,是每看一片都有的,但在我,这一声却特别听得刺耳。”是啊,这声音是那样的“刺耳”。不得不承认,时至今日,一些国人内心的冷血和麻木依然存在,他们习惯把“别人的苦”当做“自己的乐”,这是一种怎样的变态心理在作祟?

在她生命的最后时刻,她看到的,是人心的冷漠和麻木不仁,是冷血围观者的起哄鼓掌,从那一刻,她就坚定了“必死”的决心。抛开道德层面的因素,我们也应该从法律的角度看待这件事。从法律的角度而言,那些起哄的围观者究竟是不是导致李某最终决定跳楼的原因?围观者的行为是否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公安、消防人员的救援?对此,当地司法部门需要进一步调查确认,还死者和死者家属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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