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4月4日讯去年年底,一辆水果车在南京鼓楼区白云亭路口占道经营,被城管部门查处,摊主夫妻暴力抗法导致一名城管头部外伤。事后公安部门立案,并由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天上午,该案在鼓楼区法院一审开庭,摊主夫妻因妨害公务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
事件回顾:面对依法查处,他们对着城管头部连打数下
去年12月19日上午,水果车摊主王某、高某夫妇将自家的卡车停放在鼓楼区蓝天园菜场门口卖水果,鼓楼城管热河南路中队队长崔李平带队前往查处。在城管部门提供的现场视频中,记者看到,王某、高某对城管队员都动了手,其中高某更是在其他队员的阻拦下,追着崔李平,冲着他头部连扇了好几下。“崔李平的钢盔在推搡中被挤掉了,只能抱着头蜷缩在另一名队员怀里,但还是没躲过巴掌。”当时在崔李平身边的城管队员贾红刚告诉扬子晚报记者,虽然遭到暴力抗法,崔李平还一个劲提醒其他队员别动手。事后,崔李平鉴定为“头部外伤”。
王某高某暴力抗法殴打城管队员 城管队员供图
城管队员报警后,双方被带到派出所。根据二板桥派出所的《发破案经过报告》和鼓楼区检察院的《询问笔录》,在案发前一日,就有城管队员找到正在占道摆摊的高某,提醒她不要占道经营,否则第二天将进行查处。
庭审现场:法官对话嫌疑人“要认识到执法队员代表的是国家法律”
王某高某涉嫌妨害公务由鼓楼区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天上午,鼓楼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王某一审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高某一审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10个月,高某当庭留下眼泪。在宣判前的最后陈述中,高某表示,当时动手打人是一时冲动,现在后悔万分,“希望公开向崔队长本人道歉”。
检察院起诉书
审判该案的鼓楼区法院副院长彭静对高某的陈述也进行了回应。“你强调对被打的城管队员表示道歉,但有没有认识到城管队员的背后、他们所代表的是国家的法律,你打的是城管队员,更是践踏了国家法律的尊严。”彭静在庭审现场说,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已经触犯了刑法,希望王某、高某能够认识到这一点,才能真正对自己的行为、反省悔过。
专家呼吁:仅有案例不足根治“执法难”,急需国家层面为城管执法立法
其实这一案件的情节在城管日常的执法过程中已经屡见不鲜。鼓楼区一名从业20年的城管队员告诉记者,以前城管遭遇暴力执法报警后,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在公安部门调解,按照民事纠纷来解决,也有少数是对暴力抗法者采取拘留。城管队员代表公权力执法,却得不到足够的法律保障,一直是城管执法难的主要表现。“像这样,由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至少新鼓楼区成立以来还是第一次。”这位不愿具名的城管队员告诉记者,王某高某妨害公务的起诉审判,最起码能够改善城管的执法环境,对占道经营者起到了震慑作用。
“我们常常思考,同样代表国家公权力执法,从法律上来说有同等的权威性,为什么城管和另一类执法队伍——公安的执法环境相差这么大?城管为什么会屡屡遭遇暴力抗法。”南京市城市治理委员会公众委员王兴宏分析认为,一方面两者所面临的执法对象不同,两者自身情况也不相同,城管是一支新兴的执法队伍,还处在自身不断的完善中;但更重要的一方面,城市管理还存在上位法缺失的问题。“现在城市管理基本上还是以地方性法规为主,我们希望国家层面能为城管执法立法,如此不光能够改善城管执法环境,更多是向执法对象表明,他们行为的底线在哪,一时冲动会导致怎么样的后果。“如果这些都有清清楚楚的法律条文,我想很多一时冲动的暴力抗法行为都能够避免,王某高某的悲剧也不一定会发生。”王兴宏强调,城管执法难从另一个角度来看,就会导致被执法对象容易采取违法行为暴力抗法。虽然一两个案件的审判能够正本清源,在一定程度上起到震慑作用,但彻底根除还需要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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